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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影自怜
惯曾为旅偏怜客
爱月怜山
哀怜,哀悯
楚楚可怜
嗔更可怜
逞怜
弃旧怜新
乞哀告怜
怯怜口
怯怜户
轻怜疼惜
轻怜痛惜
轻怜重惜
词典(续上)
胡怜顾影自怜
惯曾为旅偏怜客
爱月怜山
哀怜,哀悯
楚楚可怜
嗔更可怜
逞怜
弃旧怜新
乞哀告怜
怯怜口
怯怜户
轻怜疼惜
轻怜痛惜
轻怜重惜
《漢語大詞典》:胡怜
犹胡伶。 明 朱有燉 《诚斋乐府·半夜朝元》:“做娘的时行统鏝,做女的出落了胡怜,则着俺业心肠那一处是着疼。”
《漢語大詞典》:怯怜口(怯憐口)
亦称“ 怯怜户 ”。 元 代对堕民的称呼。 明 叶子奇 《草木子·杂制》:“至 元 朝, 秦王 太师潜行不轨,欲要誉於天下,以私钱十万锭,济怯怜口、站户之乏。”《鄞县通志·文献志·礼俗》:“四民之外,又有堕民,谓之丐户,又名怯怜户……分置 苏 、 松 、 浙 省,杂处民间, 元 人名为怯怜户。”参见“ 堕民 ”。
分類:称呼
《漢語大詞典》:堕民(墮民)
称惰民。 绍兴 也叫“乐户”。 元 灭 南宋 后,将俘虏和罪犯集中于 绍兴 等地,称之为“怯怜户”; 明 编户籍,统称为“丐户”,或为后世“堕民”来源之一。又相传 宋 将 焦光瓒 率部降 金 , 宋 人引以为耻,乃贬其部卒之籍,称为“堕民”。或谓指 明 初 张士诚 、 方国珍 的部属。数百年来被视为“贱民”的一种,不许与一般平民通婚,不许应科举,多任婚丧喜庆的杂役等事。 清 雍正 时削籍,与平民同列。但与其他居民的界线,解放后才完全消失。 明 徐渭 《会稽县志诸论·风俗论》:“丐以户称,不知其所始,相传为 宋 罪俘之遗,故摈之,名‘堕民’。” 唐韬 《推背集·堕民》:“ 浙 东有一种被人轻视的民族,他们的声音笑貌,完全和当地居民一样;可是两者中间,却深深地隔着一条鸿沟。他们叫做堕民……七百余年来,他们就在悲苦和被人轻蔑的环境下过日子。”
《國語辭典》:怯怜户(怯憐戶) 拼音:què lián hù
元时称宋代罪俘的后裔为「怯怜户」。参见「惰民」条。
《漢語大詞典》:轻怜疼惜(輕憐疼惜)
见“ 轻怜重惜 ”。
《漢語大詞典》:轻怜痛惜(輕憐痛惜)
见“ 轻怜重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