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字锦》:断用七日(断用七日)
宋史刑法志元祐二年刑部大理寺定制凡公案日限大事以三十五日中事二十五日小事十日为限在京八路大事以三十日中事半之小事参之一台察及刑部并三十日每十日断用七日议用三日
分类:律令
《漢語大詞典》:删定曹
古代官署名,负责修改及审定律令。《南史·儒林传·沈洙》:“左丞 完元饶 议曰:‘ 沈 议非顿异 范 。正是欲使四时均其刻数。请写还删定曹详改前制。’ 宣帝 依事施行。”参见“ 删定郎 ”。
《漢語大詞典》:删定郎
我国 晋 代以来修改审定律令的官名。《资治通鉴·齐武帝永明九年》:“七年,尚书删定郎 王植 集定二註,表奏之。”《资治通鉴·陈武帝永定九年》:“置删定郎,治律令。” 胡三省 注:“删定郎,自 晋 宋 以来多置之。”
《分类字锦》:看人设教(看人设教)
晋书刑法志刘颂疏古人有言善为政者看人设教看人设教制法之谓也又曰随时之义当务之谓也然则看人随时在大量也而制其法法轨既定则行之行之信如四时执之坚如金石群吏岂得在成制之内复称随时之宜傍引看人设教以乱政典哉
分类: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