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字锦》:断用七日(断用七日)
宋史刑法志元祐二年刑部大理寺定制凡公案日限大事以三十五日中事二十五日小事十日为限在京八路大事以三十日中事半之小事参之一台察及刑部并三十日每十日断用七日议用三日
分类:律令
《分类字锦》:敕令格式
宋史刑法志:神宗以律不足以周事情,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以敕,乃更其目曰敕、令、格、式,而律恒存乎敕之外。尝曰:禁于未然之谓敕,禁于巳然之谓令,设于此以待彼之谓格,使彼效之之谓式。修书者要当识此。
分类:律令
《分类字锦》:奇请他比(奇请他比)
汉书刑法志:成帝河平中诏曰:甫刑云:五刑之属三千,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今大辟之刑千有馀条,律令烦多,百有馀万言,奇请他比,日以益滋,自明习者,不知所由,欲以晓谕众庶,不亦难乎?
分类: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