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世不相待
【佛学大辞典】
(杂语)谓三世之法,新新生灭,更不相待也。维摩经弟子品曰:「一切法生灭不住,如幻如电,诸法不相待,乃至一念不住。」
(杂语)谓三世之法,新新生灭,更不相待也。维摩经弟子品曰:「一切法生灭不住,如幻如电,诸法不相待,乃至一念不住。」
出息不待入
【佛学大辞典】
(杂语)言无常迅速也。辅行七之三引智度论曰:「有一比丘言:出息不保入息。佛言:是名精进善修无常。」
(杂语)言无常迅速也。辅行七之三引智度论曰:「有一比丘言:出息不保入息。佛言:是名精进善修无常。」
有待
【佛学大辞典】
(术语)谓人身为待食物衣服等之资而立者。止观四上曰:「有待之身,必假资籍。」南山之戒疏四上曰:「有待之形,假资方就。」行宗记二上曰:「身名有待,必假资缘。」梁僧传,道安传曰:「损米千斛,弥觉有待为烦。」案,有待之字,本于庄子逍遥游之「犹有所待者也」句。
(术语)谓人身为待食物衣服等之资而立者。止观四上曰:「有待之身,必假资籍。」南山之戒疏四上曰:「有待之形,假资方就。」行宗记二上曰:「身名有待,必假资缘。」梁僧传,道安传曰:「损米千斛,弥觉有待为烦。」案,有待之字,本于庄子逍遥游之「犹有所待者也」句。
有待转变
【佛学大辞典】
(术语)有待之身可以转变也。
(术语)有待之身可以转变也。
有待不定
【佛学大辞典】
(术语)有待之身,无常也。
(术语)有待之身,无常也。
待对
【佛学大辞典】
(术语)谓彼此相待,二法相对也。一切因缘生之事物皆然。止观辅行三曰:「互相因依待对而立。」又曰:「皆是待对可思议。」
(术语)谓彼此相待,二法相对也。一切因缘生之事物皆然。止观辅行三曰:「互相因依待对而立。」又曰:「皆是待对可思议。」
相待
【佛学大辞典】
(术语)自他相待,藉以存立也。如三线相待为三角,若缺一线则不能。一切之有为法,自他互待亦然。色境待眼根而为色境,眼根待色境而为眼根,短待长而为短,长待短而为长也。新译仁王经中曰:「诸法相待,所谓色界眼界眼识界,乃至法界意界意识界。」注维摩经弟子品曰:「肇曰:诸法相待生,犹长短比而形也。」
【佛学常见辞汇】
相对的意思,如有低就有高,有左就有右是。
(术语)自他相待,藉以存立也。如三线相待为三角,若缺一线则不能。一切之有为法,自他互待亦然。色境待眼根而为色境,眼根待色境而为眼根,短待长而为短,长待短而为长也。新译仁王经中曰:「诸法相待,所谓色界眼界眼识界,乃至法界意界意识界。」注维摩经弟子品曰:「肇曰:诸法相待生,犹长短比而形也。」
【佛学常见辞汇】
相对的意思,如有低就有高,有左就有右是。
相待有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三种有之一。如待短而有长,待长而有短,待东而有西,待西而有东是也。见智度论十二。
【佛学常见辞汇】
三种有之一。(参见:三种有)
【三藏法数】
待即对待之义。谓如长短、彼此等,实无长短,亦无彼此;以相待故,乃有长短等名。是则长因短有,短因长有。彼亦因此,此亦因彼。东西南北,皆亦如是,故名相待有。
(术语)三种有之一。如待短而有长,待长而有短,待东而有西,待西而有东是也。见智度论十二。
【佛学常见辞汇】
三种有之一。(参见:三种有)
【三藏法数】
待即对待之义。谓如长短、彼此等,实无长短,亦无彼此;以相待故,乃有长短等名。是则长因短有,短因长有。彼亦因此,此亦因彼。东西南北,皆亦如是,故名相待有。
相待妙
【佛学大辞典】
(术语)法华二妙之一。圆教之外,存藏通别之三教,以三教之粗,显圆教之妙,是名相待妙。泯三教而归圆教,妙之外无粗之形可待,是名绝待妙。即法华已前所说之圆教为相待之妙法,法华所说之圆教为绝待之妙法也。
【三藏法数】
彼此互形曰相,以彼望此曰待。彼此互形者,形即形比之义,谓以前四时三教所说之法为粗形,后法华所说之法为妙。以彼望此,曰待者,待即对待,谓对前之粗,显后之妙也。
(术语)法华二妙之一。圆教之外,存藏通别之三教,以三教之粗,显圆教之妙,是名相待妙。泯三教而归圆教,妙之外无粗之形可待,是名绝待妙。即法华已前所说之圆教为相待之妙法,法华所说之圆教为绝待之妙法也。
【三藏法数】
彼此互形曰相,以彼望此曰待。彼此互形者,形即形比之义,谓以前四时三教所说之法为粗形,后法华所说之法为妙。以彼望此,曰待者,待即对待,谓对前之粗,显后之妙也。
相待假
【佛学大辞典】
(术语)相待之法,无自体,例如长待短为长,则无长之自性,短待长为短,则无短之自体,长短共无实之体性,而相待存于假,故云相待假。成实论所说三假之一。此有二种,如眼识之待眼根,谓之观待假,如长之待短谓之形待假。新译仁王经中分别此二者,单名观待假为相待,名形待假为不定相待。
【佛学常见辞汇】
相待是相对的意思,如长对短而有长,短对长而有短是,这些相对而有之法,如长和短的本体,只有假相而无实体,叫做相待假。
【三藏法数】
待即对也。谓一切诸法各有待对,如对长说短,对短说长,对无说有,对有说无,是名相待。了此一切对待之法,本无实体,皆是假名,是名为假。又如众生身中,以生对死,以少对老,亦复如是,故名相待假。
(术语)相待之法,无自体,例如长待短为长,则无长之自性,短待长为短,则无短之自体,长短共无实之体性,而相待存于假,故云相待假。成实论所说三假之一。此有二种,如眼识之待眼根,谓之观待假,如长之待短谓之形待假。新译仁王经中分别此二者,单名观待假为相待,名形待假为不定相待。
【佛学常见辞汇】
相待是相对的意思,如长对短而有长,短对长而有短是,这些相对而有之法,如长和短的本体,只有假相而无实体,叫做相待假。
【三藏法数】
待即对也。谓一切诸法各有待对,如对长说短,对短说长,对无说有,对有说无,是名相待。了此一切对待之法,本无实体,皆是假名,是名为假。又如众生身中,以生对死,以少对老,亦复如是,故名相待假。
接待
【佛学大辞典】
(术语)接客也。与摄待同。(参见:摄待)
(术语)接客也。与摄待同。(参见:摄待)
绝待
【佛学大辞典】
(术语)待者待对也,对于相对而言。止观三曰:「无可待对,独一法界,故名绝待止观。」
【佛学常见辞汇】
绝诸对待。对待是两方并峙的意思,如黑白、大小、善恶等是。绝待是真如平等,无法可得,故绝诸对待,简称绝待。
(术语)待者待对也,对于相对而言。止观三曰:「无可待对,独一法界,故名绝待止观。」
【佛学常见辞汇】
绝诸对待。对待是两方并峙的意思,如黑白、大小、善恶等是。绝待是真如平等,无法可得,故绝诸对待,简称绝待。
绝待妙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参见:相待妙)
【三藏法数】
绝前诸粗,无复形待。谓法华开三乘之权,即是佛乘之实。实外无权,权外无实,实即是权,权即是实;故云绝待妙也。
(术语)(参见:相待妙)
【三藏法数】
绝前诸粗,无复形待。谓法华开三乘之权,即是佛乘之实。实外无权,权外无实,实即是权,权即是实;故云绝待妙也。
相待妙
【佛学大辞典】
(术语)法华二妙之一。圆教之外,存藏通别之三教,以三教之粗,显圆教之妙,是名相待妙。泯三教而归圆教,妙之外无粗之形可待,是名绝待妙。即法华已前所说之圆教为相待之妙法,法华所说之圆教为绝待之妙法也。
【三藏法数】
彼此互形曰相,以彼望此曰待。彼此互形者,形即形比之义,谓以前四时三教所说之法为粗形,后法华所说之法为妙。以彼望此,曰待者,待即对待,谓对前之粗,显后之妙也。
(术语)法华二妙之一。圆教之外,存藏通别之三教,以三教之粗,显圆教之妙,是名相待妙。泯三教而归圆教,妙之外无粗之形可待,是名绝待妙。即法华已前所说之圆教为相待之妙法,法华所说之圆教为绝待之妙法也。
【三藏法数】
彼此互形曰相,以彼望此曰待。彼此互形者,形即形比之义,谓以前四时三教所说之法为粗形,后法华所说之法为妙。以彼望此,曰待者,待即对待,谓对前之粗,显后之妙也。
兰奢待
【佛学大辞典】
(杂语)胡语。指物之善者称为兰奢待。晋王导尝谓胡僧曰:兰奢待,僧悦,兰奢胡语之褒誉也(见朱子语录)。
(杂语)胡语。指物之善者称为兰奢待。晋王导尝谓胡僧曰:兰奢待,僧悦,兰奢胡语之褒誉也(见朱子语录)。
观待因
【佛学大辞典】
(术语)十因之一。(参见:因)附录。
【三藏法数】
待即对待之义,谓诸有情,欲求三界有系缚之乐,及出世间不系缚之乐,于彼诸缘,或为求得,或为受用,观彼对此,是名观待因。
(术语)十因之一。(参见:因)附录。
【三藏法数】
待即对待之义,谓诸有情,欲求三界有系缚之乐,及出世间不系缚之乐,于彼诸缘,或为求得,或为受用,观彼对此,是名观待因。
因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因明三支作法之一。谓推断未决之宗义之理由也。例如某为中国人(宗),为南京人故(因),之论式中,某为中国人者,未决之宗义也。然依为南京人之理由,推断此未决之宗义,于是生断定某为中国人之结果矣。【又】造果者。即原因也。婆娑论百二十七曰:「造是因义。」大乘义章二曰:「亲生义,目之为因。」二因,三因,五因,六因,各(参见:本)
(术语)因明三支作法之一。谓推断未决之宗义之理由也。例如某为中国人(宗),为南京人故(因),之论式中,某为中国人者,未决之宗义也。然依为南京人之理由,推断此未决之宗义,于是生断定某为中国人之结果矣。【又】造果者。即原因也。婆娑论百二十七曰:「造是因义。」大乘义章二曰:「亲生义,目之为因。」二因,三因,五因,六因,各(参见: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