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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地符
税绢
耗米
盐策
征算
年课
任地
课税
免征
催徵
征租
秋粮
发征
国税
新升
《漢語大詞典》:地符
(1).大地的符瑞。宋书·符瑞志中:“赤龙、河图者,地之符也。”易·繫辞上“ 河 出图, 洛 出书” 孔颖达 疏引《春秋纬》云:“ 河 以通乾出天苞, 洛 以流坤吐地符。”新唐书·陈子昂传:“先王以人之通於天也,於是养其羣生,顺天德,使人乐其业,甘其食,美其服,然后天瑞降,地符升,风雨时,草木遂。”
(2). 宋 代为征收田赋而颁发的土地的凭证。宋史·食货志上二:“岁以九月,县委令、佐,分地计量,随陂原平泽而定其地,因赤淤黑壚而辨其色;方量毕,以地及色参定肥瘠,而分五等,以定税则;至明年三月毕,揭以示民,一季无讼,即书户帖,连庄帐付之,以为地符。”
《漢語大詞典》:税绢(税絹)
古代征收绢的赋税。宋史·食货志上三:“其后和买并税绢,匹皆输钱千五百。”
分類:征收赋税
《漢語大詞典》:耗米
旧时官府征收钱粮时以弥补损耗为名额外加征的部分。 明 陈士元 《俚言解》卷二:“耗米之名,起自 五代 周 显德 年。詔云:漕运自 晋 汉 以来,不给斗耗,纲吏多以亏欠抵死,自合每石给耗一斗。至 宋 詔止絶之。今之俗,则里胥或藉耗米名色害及纳户矣。”《清文献通考·国用五》:“耗米每正额米一石, 江 南加徵三斗, 浙江 四斗。”参见“ 耗羡 ”。
《國語辭典》:耗羡(耗羨)  拼音:hào xiàn
旧时官吏徵收银粮时,为防止漕运的耗损,于正额之外多收若干,称为「耗羡」。《儒林外史》第四回:「一岁之中,钱粮、耗羡、花、布、牛、驴、渔船、田房税,不下万金。」
《漢語大詞典》:盐策
1.征收盐税的政策法令。筴,同"策"。
2.盐务。
《漢語大詞典》:征算(征筭)
见“ 征算 ”。
《漢語大詞典》:年课(年課)
谓一年征收的租税。宋史·食货志下一:“租额年课及一路钱穀出入之数,去其重复。”
《漢語大詞典》:任地
(1).犹任土。按照土地的不同情况征收赋税。周礼·地官·载师:“载师掌任土之灋……凡任地,国宅无征,园廛二十而一,近郊十一,远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 郑玄 注引 郑司农 曰:“任地,谓任土地以起税赋也。” 孙诒让 正义:“任地,犹上文‘任土’后 郑 云‘任其力势所能生育,且以制贡赋’是也。”史记·五帝本纪:“﹝ 顓頊 ﹞静渊以有谋,疏通而知事;养材以任地,载时以象天,依鬼神以制义,治气以教化,絜诚以祭祀。”
(2).利用土地。《商君书·算地》:“故为国任地者,山林居什一,藪泽居什一,谿谷流水居什一,都邑蹊道居什四,此先王之正律也。” 高亨 注:“任,利用。”吕氏春秋·上农:“上田夫食九人,下田夫食五人,可以益,不可以损。一人治之,十人食之,六畜皆在其中矣。此大任地之道也。”参阅吕氏春秋·任地
(3).依据、凭借地势。文选·谢惠连〈雪赋〉:“值物赋象,任地班形。” 李善 注:“任,犹因也。”
《國語辭典》:课税(課稅)  拼音:kè shuì
徵收税赋。如:「课税是政府收入的来源之一。」
《漢語大詞典》:免征
免除本应征收的(粮、税等)
《漢語大詞典》:催徵
催促征收田赋租税。 宋 乐史 太平寰宇记·岭南道十二·智州:“管 文 、 兰 、 镇寧 、 抚水 等四州最偏僻远者。所入赋租, 宜州 差人去催徵。”明史·食货志二:“既而諭德 顾鼎臣 上钱粮积弊四事:一曰察理田粮旧额……二曰催徵岁办钱粮。”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钱穀·总论》:“夫有司之职,大要钱穀为重。而钱穀之重祗在催徵、比较、拆贮、解给与漕项收兑数者而已。”
《漢語大詞典》:征租(徵租)
征收租税。北齐书·苏琼传:“州计户徵租,復欲推其贷粟。” 唐 韩愈 《嗟哉董生行》:“爵禄不及门,门外惟有吏,日来徵租更索钱。” 宋 陆游 《野兴》之二:“敲门唯有徵租吏,好事元无送米僧。”
《漢語大詞典》:秋粮(秋糧)
旧时官府秋季所征收的田赋。明史·食货志二:“租曰夏税,曰秋粮,凡二等。夏税无过八月,秋粮无过明年二月。”
《漢語大詞典》:发征(髮徵)
发令征收或征求。 汉 贾谊新书·壹通:“调均发徵,又且必同。”史记·货殖列传序:“故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寧有政教发徵期会哉?” 司马贞 索隐:“徵者,求也。”
《國語辭典》:国税(國稅)  拼音:guó shuì
国家的税收。台湾国税范围包括综合所得税、营利事业所得税、遗产税、赠与税、货物税、證券交易税等。相对于地方税而言。如:「如果今年经济景气复苏,有关单位估计国税将可增加十分之一。」
《漢語大詞典》:新升
清 代对新开垦的田地所征收的钱粮。《清会典·户部·新垦升科分摊》:“四年覆准, 河南 丁银摊入地亩,嗣后遇有报垦升科,将丁银随年别行均摊。十一年议准, 湖北 於 雍正 七、八、九年各属开垦田地新升粮银九千四百一两四钱八分零,抵减 汉阳 等八县重丁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