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天录
谓载名于典籍、图书。 汉 郦炎 《见志诗》之一:“富贵有人籍,贫贱无天録。”《后汉书·文苑传下·郦炎》载此诗, 李贤 注曰:“富贵者为人所载於典籍也,贫贱者不载於天録。天録谓若 萧 曹 见名於图书。”
《漢語大詞典》:都录
犹录事。《南史·刘季连传》:“ 元起 典籤 朱道琛 者,尝为 季连 府都録,无赖, 季连 欲杀之,逃免。” 宋 叶适 《法度总论三·吏胥》:“汉之公府掾、诸卿主事,辟召皆天下名士,其权柄足以动摇守、相者,今之所谓都録、行首、主事之类是也。”
分類:录事
《漢語大詞典》:押录
《漢語大詞典》:越录
超越次第。《国语·吴语》:“今大国越録而造于弊邑之军垒,敢请乱故。” 韦昭 注:“録,第也。”《资治通鉴·唐文宗太和七年》:“王侯通爵,越録受之。” 胡三省 注:“凡赏功者,録其功而加之封爵;无功而超越授之以爵,是谓越録。”
《骈字类编》:二录(二录)
宋书百官志:成帝初。王凤录尚书事。汉东京每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薨辄省。晋康帝世。何充让录表曰。咸康中。分置三录。王导录其一。荀崧陆晔各录六条事。然则似有二十四条。若止有十二条。则荀陆各录六条。导又何所司乎。若导总录。荀陆分掌。则不得复云导录其一也。其后每置二录。辄云各掌六条事。又是止有十二条也。十二。条者,不知悉何条。晋江右有四录。则四人参录也。江右张华、江左庾亮并经关。尚书七条,则亦不知皆何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