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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采录(採錄)  拼音:cǎi lù
蒐集并记录下来。如:「他到非洲采录当地土人的歌谣。」
《漢語大詞典》:诏举(詔舉)
也称制举。指皇帝亲自在殿廷考试录用人才。 宋 龚明之 中吴纪闻·陈龙图使高丽:“ 陈睦 ,字 子雍 …… 治平 中,詔举馆阁才行之士。” 清 恽敬 《赠光禄大夫陈公神道碑铭》:“后詔举经学,亦固辞。” 康有为 《上清帝第二书》:“伏读 世祖章皇帝 圣训,屡詔举天下之才,下至山林隐逸,举贡监生,佐贰杂职,皆引见擢用。”参见“ 制举 ”。
《國語辭典》:制举(制舉)  拼音:zhì jǔ
1.制定选举人才的方法。《管子。宙合》:「钩入枉而出直,此言圣君贤佐之制举也。」
2.唐朝科举的一种,由天子亲试。《宋史。卷一五六。选举志二》:「制举无常科,所以待天下之才杰,天子每亲策之。」
《国语辞典》:晋用(晋用)  拼音:jìn yòng
擢升录用。如:「他原本是一名小职员,后来被总经理晋用为私人秘书。」
分类:擢升录用
《國語辭典》:存录(存錄)  拼音:cún lù
1.登录以备忘。《三国志。卷三五。蜀书。诸葛亮传》:「亮毗佐危国,负阻不宾,然犹存录其言,耻善有遗,诚是大晋光明至德。」
2.抚恤并且录用。《后汉书。卷六三。李固传》:「史官上言宜有赦令,又当存录大臣冤死者子孙。」
《國語辭典》:功令  拼音:gōng lìng
1.古时国家考核和选用学官的法令。《史记。卷一二一。儒林列传。序》:「余读功令,至于广厉学官之路,未尝不废书而叹也。」
2.法令。《儒林外史》第四○回:「这是朝廷功令,又不是你不肖花消掉了。」
《漢語大詞典》:追录
(1).追记,补写。 晋 袁宏 后汉纪·桓帝纪一:“乃使户曹吏追録旧闻,以为《耆旧传》。”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颂赞:“ 鲁国 以 公旦 次编, 商 人以前王追録。” 明 王锜 寓圃杂记·周伯器:“作诗文三十餘篇,追録旧文四卷,细书楷正,少年莫能及。”
(2).表彰死者生前的功绩。汉书·陈汤传:“假使异世不及陛下,尚望国家追録其功。”宋史·儒林传三·邵伯温:“ 赵鼎 少从 伯温 游,及当相,乞行追録,始赠秘阁修撰。”清史稿·礼烈亲王代善传:“ 乾隆 四十三年,追録 满达海 功,命 星海 孙 福色鏗额 以辅国将军世袭。”
(3).追溯以往,加以录用。 宋 王谠 唐语林·补遗一:“ 宣宗 多追録 宪宗 卿相子孙。” 宋 龚明之 中吴纪闻·随缘居士:“ 建炎 中,追録党人,除直秘阁。”
《國語辭典》:废锢(廢錮)  拼音:fèi gù
革除官职,终身不得再出仕。《后汉书。卷六三。李固传》:「邵遂废锢终身。燮在职二年卒,时人感其世忠正,咸伤惜焉。」
《國語辭典》:褒录(褒錄)  拼音:bāo lù
奖进录用。《北史。卷三四。江式传》:「时蒙褒录,叙列于儒林。」
分類:奖进录用
《漢語大詞典》:申叙(申敍)
亦作“申叙”。
(1).推荐录用。晋书·挚虞传:“若有文武器能有益於时务而未见申敍者,各举其人。”
(2).详细说明;述说。晋书·殷浩传:“ 浩 上疏陈让,并致牋於 简文 ,具自申敍。” 西戎 《女婿》:“每逢老汉生起气来, 青枝妈 有理也不敢再往下申叙了。”
《漢語大詞典》:参注(參注)
谓列入名册,斟酌录用。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八年:“ 张邦昌 、 刘豫 僭号背国,原其本心,实非得已,其子孙亲属,并令依旧参注,无官者仍许应举。” 元 刘祁 归潜志卷七:“ 高琪 定制省部寺监官,参注进士吏员。”
《漢語大詞典》:收擢
录用提拔。 宋 叶适 《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墓志铭》:“因疏纳知名者三十餘人, 周丞相 不能用,然其后亦多所收擢,公之力也。”
分類:录用提拔
《漢語大詞典》:录序
依次录用。《陈书·世祖纪》:“ 萧庄 伪署文武官属还朝者,量加録序。”
分類:依次录用
《漢語大詞典》:留放
取舍。指选用人员时的录用与不录用。新唐书·选举志下:“ 杨国忠 以右相兼文部尚书,建议选人视官资、书判、状迹、功优,宜对众定留放。”
《漢語大詞典》:升第
晋级或被录用。 南朝 梁 刘孝标 《辩命论》:“ 主父偃 、 公孙弘 ,对策不升第,歷説而不入,牧豕 淄 原,见弃州郡。”
分類:晋级录用
《漢語大詞典》:勿齿(勿齒)
(1).不愿意提及。表示鄙视。庄子·列御寇:“施於人而不忘,非天布也。商贾不齿,虽以事齿之,神者勿齿。” 柳亚子 《胡寄尘诗序》:“一二鉅子,尚倡为 苏 黄 之派;又降则力摹 临川 ;又降则非 后山 、 简斋 ,众咸勿齿。”
(2).不录用。旧唐书·玄宗纪上:“三月戊申,詔自今内外官有犯赃至解免以上,纵逢赦免,并终身勿齿。”资治通鉴·唐玄宗开元二年:“ 涪州 刺史 周利贞 等十三人,皆 天后 时酷吏,比 周兴 等情状差轻,宜放归草泽,终身勿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