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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标新创异(標新創異)
同“ 标新立异 ”。 清 李渔 《闲情偶寄·居室·房舍》:“以构造园亭之胜事,上之不能自出手眼,如标新创异之文人。”
《漢語大詞典》:标新竞异(標新競異)
同“ 标新立异 ”。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杂觚·文人害国:“ 魏大中 答 萧元恆 云:……衡文者日閲数十百卷,皆束书不观,而荒於嬉者之文。得一二标新竞异之文,安得不亟赏之而亟拔之。”
《國語辭典》:标新立异(標新立異)  拼音:biāo xīn lì yì
创立新奇的名目或主张,以表示与众不同。《隋唐演义》第三一回:「但今作者,止取体艳句娇,标新立异而已,原没甚骨力规则。」也作「标新领异」、「标新取异」。
《國語辭典》:标新领异(標新領異)  拼音:biāo xīn lǐng yì
创立新奇的名目或主张,以表示与众不同。《九宫大成南北宫词谱。南词宫谱凡例》:「词家标新领异,以各宫牌名汇而成曲,俗称犯调,其来旧矣。」也作「标新立异」、「标新取异」。
《漢語大詞典》:标新竖异(標新竪異)
同“ 标新立异 ”。 清 钱谦益 《〈外制集〉序》:“近代之流而失正者有二:抽黄对白,肥皮厚肉,其失也靡;标新竪异,牛鬼蛇神,其失有纤。”
《漢語大詞典》:别财异居(别財異居)
犹别籍异财。宋史·太祖纪二:“癸亥,詔: 荆 蜀 民祖父母、父母在者,子孙不得别财异居。”
《漢語大詞典》:别居异财(别居異財)
犹别籍异财。 清 薛福成 《出使四国日记·光绪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日》:“子既娶妇,与父母别居异财,甚者不相闻问。”
《漢語大詞典》:别籍异居(别籍異居)
另立门户,彼此分居。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二章第四节:“法律禁止兄弟在父母生存时别籍异居……朝廷宁愿放免丁役,不许无故析户分居。”
《漢語大詞典》:别籍异财(别籍異財)
另立门户,各蓄家产。《唐律·户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宋史·太祖纪二:“詔 川 陕 诸州,察民有父母在而别籍异财者,论死。”
《國語辭典》:差异法(差異法)  拼音:chā yì fǎ
理则学中归纳法之一。乃在各罗列事象中见其缺某一性质者即无某现象,以知该性质即某现象之因。
《分类字锦》:侧席异闻(侧席异闻)
后汉书章帝纪诏曰朕思迟直士侧席异闻注侧席谓不正坐所以待贤良也
分类:圣哲
《分类字锦》:白黑异色(白黑异色)
新语夫曲直之异形白黑之异色乃天下之易见也
《分类字锦》:拔奇取异(拔奇取异)
任昉王文宪集序诏加中书监犹参掌选事公提衡惟允一纪于兹拔奇取异兴微继绝又沈约为褚炫让吏部尚书表虽复挫暗为明勉愚生智亦何以登奇拔异离渭分泾
分类:吏部
《國語辭典》:拔新领异(拔新領異)  拼音:bá xīn lǐng yì
提出独特的看法及见解。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文学》:「支道林拔新领异,胸怀所及,乃自佳。卿欲见不?」宋。杨万里 石湖先生大资参政范公文集序:「公风神英迈,意气倾倒,拔新领异之谈,登峰造极之理,萧然如晋、宋间人物。」
《國語辭典》:本同末异(本同末異)  拼音:běn tóng mò yì
基本道理相同,但在外表、细节上则有不同的地方。《文选。曹丕。典论论文》:「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文选。卢谌。赠刘琨诗》:「盖本同末异,杨朱兴哀;始素终玄,墨翟垂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