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辭典》:养廉(養廉) 拼音:yǎng lián
培养廉洁的心。《宋史。卷一七二。职官志十二》:「诸路职官各有职田,所以养廉也。」《金史。卷八一。伯德特离补传》:「俸禄已足养廉,衣食之外,何用蓄积。」
《漢語大詞典》:廉善
清廉而政绩优异。《周礼·天官·小宰》:“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羣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 郑玄 注:“听,平治也,平治官府之计有六事。弊,断也。既断以六事,又以廉为本。善,善其事有辞誉也。”按,廉善……廉辨之‘廉’均应作‘察’字解,义为考察、查访。见 清 黄生 《义府·廉》。然旧训沿用已久,不可废。 唐 元稹 《邵常政内侍省内谒者监》:“或扈从於艰难之际,或服勤著廉善之名。宜序班资,用优阶秩。”
《漢語大詞典》:兴廉(興廉)
(1).推举廉士。《汉书·武帝纪》:“兴廉举孝,庶几成风。”
(2).倡导廉洁。 唐 柳宗元 《代韦中丞贺元和大赦表》:“量入所以备凶,兴廉期於变俗。”
(3).奉行廉洁。《宋史·欧阳守道传》:“化之以廉,而彼不兴廉,吾惟有不贵难得之货、不厚无益之藏。”
(2).倡导廉洁。 唐 柳宗元 《代韦中丞贺元和大赦表》:“量入所以备凶,兴廉期於变俗。”
(3).奉行廉洁。《宋史·欧阳守道传》:“化之以廉,而彼不兴廉,吾惟有不贵难得之货、不厚无益之藏。”
《漢語大詞典》:清方
廉洁正直。《后汉书·宣张二王等传赞》:“ 宣 、 郑 、二 王 ,奉身清方。” 宋 欧阳修 《跋李西台书》:“ 李公 为人端重清方,为当时所重。”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献三·戴京兆》:“﹝ 戴京曾 ﹞官 山东 提学,清方孤峭,人不可干以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