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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灿( 文庄 号 曾城、玉山 )
庄际昌(字 景说 号 羹若、羹元 名 梦岳 际昌 )
庄谦(字 含光 )
庄子固(字 宪伯 )
庄祖诰(字 汝钦 号 天秩 )
庄鳌献(字 叔瞻 号 任公 )
庄奇显(字 允元 号 九微 )
庄士英(字 声伯 号 屺云 )
庄恒(名 庄应期 字 五侯 号 声鹤 )
庄献(字 任公 )
左梦庚( 庄敏 )
陈士京(字 齐莫、佛庄 号 海年渔长 )
程康庄(字 坦如、昆仑 )
庄廷鑨(字 子襄、子美 )
其它辞典(续上)
庄应德(字 若侯 号 谷神 )叶灿( 文庄 号 曾城、玉山 )
庄际昌(字 景说 号 羹若、羹元 名 梦岳 际昌 )
庄谦(字 含光 )
庄子固(字 宪伯 )
庄祖诰(字 汝钦 号 天秩 )
庄鳌献(字 叔瞻 号 任公 )
庄奇显(字 允元 号 九微 )
庄士英(字 声伯 号 屺云 )
庄恒(名 庄应期 字 五侯 号 声鹤 )
庄献(字 任公 )
左梦庚( 庄敏 )
陈士京(字 齐莫、佛庄 号 海年渔长 )
程康庄(字 坦如、昆仑 )
庄廷鑨(字 子襄、子美 )
人物简介
维基
庄应德(1581年10月5日—1627年5月12日,万历九年九月初八日-天启七年三月二十七日),字若侯,号谷神。南直隶常州府武进县(今属常州市)人。万历四十年(1612年)中式壬子科应天府乡试举人。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中式丙辰科第三甲第一百零八名同进士出身。授湖广麻城县知县。天启元年(1621年)改北直隶内黄县知县。后内升刑部山东司郎中。敕封中顺大夫,有敕命一道。天启七年(1627年)三月卒,年四十七岁。
人物简介
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以冲,桐城人,万历癸丑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历右庶子。天启末削籍。崇祯初,起少詹事兼侍读学士,历南尚书,追谥文庄。有天柱、南中、庑下、读书诸集。维基
叶灿,字以冲,号曾城,直隶安庆府桐城县人,同进士出身。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举人,为孝廉十四年,贫事笔耕,潜心理学。登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四十七年己未任同考官,得士十九人。迁国子监司业、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读学士,以忤魏忠贤,被削籍为民。归乡筑室栲栳峰(在今桐城市范岗镇境内)下,惟赋诗适志。崇祯初,起礼部右侍郎掌詹事府事,教习庶吉士,转南京吏部侍郎,晋礼部尚书。会修凤陵工成,奉命越江告祭,往来劳勤,以病乞休。年七十八卒,谥文庄。所著有《读书堂稿》、《天柱集》、《南中稿》、《庑下草》等 。长子叶士璋,字允男,号玉山,承父荫官至户部郎中,著有《娱竹山房诗稿》。三子叶士瑛,崇祯七年进士,官四川眉州知州。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福建永春人,字景说,号羹若。万历四十七年进士第一。天启初不附魏忠贤,还家不出。庄烈帝即位,起为国子祭酒。维基
庄际昌(1584年—1629年),初名梦岳,字景说(景悦),号羹若,又号羹元,福建泉州府人,祖籍永春县,生于晋江县,明朝状元,政治人物。明万历十二年(1584年)生于泉安青阳,应试时改名际昌。万历四十三年(1617年),中乡试第九名。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会试、殿试皆第一。天启元年(1621年),补授翰林院修撰,编修国史。为阉党魏忠贤所排挤,罢归乡里。捐资修筑晋江溜石陡门。崇祯元年(1628年),魏忠贤被法办而自尽,际昌被起用为右谕德。途中,升为春坊左庶子,兼翰林院侍读。文思敏捷,为文立就,每日黎明入朝,夜二更方罢。崇祯二年(1629年)病逝,葬于泉安青阳山左麓。赠詹事府詹事。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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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谦(1584年—1637年),字含光,山东青州府莒州人。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山东乡试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进士,初授汝宁府推官,天启五年(1625年)四月考选,擢浙江道监察御史,以门户疏纠尚宝司卿旷鸣鸾、陈以闻,又纠参门户南京刑部尚书胡应台为邪党,胡革任回籍。陈防御五议:一议速振京营;一议厚集兵力;一议运入仓粮;一议速补近道;一议严搜奸细。巡按陕西,天启七年疏请免榷潼关、咸阳商税。又请为魏忠贤建祠于延镇,七月以延镇大捷加恩,赏银十五两,八月与总督陕西三边史永安、巡抚陕西胡廷宴、巡按御史袁鲸、帅众合词请建魏忠贤生祠于固镇太白山龙池之西,内有“惟岳齐天,用象生申之翰;如泉满地,式弘赉傅之霖。绩在东陲,惠流西鄙”等语,并获赐祠名“懋彝”。崇祯元年以阉党被免官。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644 【介绍】: 明辽东人,字宪伯。年十三,杀人亡命。后从军有功,积官至参将。史可法出镇,用为副总兵,屯徐州、归德间。募壮士七百人,以“赤心报国”为号。闻扬州被围,率众驰救,欲拥可法突围,遇清兵,战死。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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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祖诰(?—1644年),字汝钦,号天秩,四川成都县人,进士出身。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与弟庄祖诲同登庚子科四川乡试举人,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联捷辛丑科进士,初任江西永新县知县,廉而有威,仁而能断,吏民爱而畏之。尝改萧然斋为梅花堂,手书杨用修梅花赋于壁,至今犹仍其额,调繁庐陵县。擢礼部仪制司主事,晋精膳司郎中,四十四年奉命册封蜀府蜀世子至澍并妃彭氏、及富顺王至深并妃刘氏、太平王至渌并妃方氏。四十七年为会试同考试官,寻升江西右参政。天启二年(1621年),升云南按察使,武定兵备道。寻以驿递滥用夫马被工科右给事中尹同皋参劾,罚俸半年。三年以仓库失盗例免官。七年御史倪文焕疏荐,不起。里居十七年,甲申张献忠入蜀,破成都,衣冠端坐,骂贼被害。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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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鳌献(?—1645年),又名庄葵见钱海岳《南明史》卷33:「庄葵,本名鳌献,字任公,晋江人。」,字叔瞻,号任公,福建惠安县籍晋江县人。庄鳌献于崇祯三年中庚午科举人,四年(1631年)联捷辛未科进士,户部观政,六年(1635年)由庶吉士晋升为兵科给事中。他曾向朝廷上表《太平十二策》力陈东厂的贻害和主张惩治魏忠贤不遂。庄鳌献正因为此事被贬为浙江布政司照磨。见清人计六奇《明季北略》卷10:「信口内臣二月,监视登岛太监魏相,以给事中庄鳌献上太平十二策内请彻监视,因求罢。上不允,因贬鳌献于外。」 。在崇祯五年(1632年)冬季,张彝宪进言道出朝廷尚有一千七百馀万赋税还未收回,并请示朝廷派遣科道官督征。而崇祯元年进士范淑泰却上言指民间因为贫穷现象而出现盗窃之事,朝廷官员无法追回赋税。所以认为决定不采取行动见张廷玉《明史·卷267》:「(范)淑泰言民贫盗起,逋赋难以督追,不从。给事中庄鳌献、章正宸建言下吏,抗疏救之。」。结果,庄鳌献及章正宸见范淑泰失言,便进谏力保他。他其后为弘光帝办事,与周寿明、阴润同时恢复官职,改任吏科,不久病卒见张廷玉《明史·卷258》:「汝璨、朝佑既死,福王时,复官。鳌献事福王,复官,久之卒。」见钱海岳《南明史·卷33》:「弘光时,与周寿明、阴润同起故官,葵改吏科。南京亡,久之卒。」。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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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奇显(1587年—1622年),字允元,号九微,福建晋江人,万历癸丑榜眼及第。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庄奇显登一甲第二名进士,授翰林院编修。次年,奉慈圣太后遗诏往河间诸路宣读。因父丧去职。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回朝。天启二年(1622年),升任南京国子监司业,不久去世。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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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士英(1588年—1643年),字声伯,号屺云,浙江宁波府定海县人,明末政治人物。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举人,崇祯七年(1634年)甲戌科进士,本年十月授四川汉州知州。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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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恒(1589年7月11日—1661年6月30日,万历十七年五月廿九日-顺治十八年六月初五日),本名庄应期,字五侯,号声鹤。南直隶常州府武进县(今属常州市)人。崇祯三年(1630年)庚午科乡试副榜。九年(1636年)中式丙子科顺天府乡试举人。崇祯十六年(1643年)中式癸未科三甲第二十五名进士。授浙江金华府推官,曾署理府事。历浙江督学御史。入清朝后不出仕。顺治十八年(1661年)六月初五日,卒,年七十三岁,葬于缪贤坝。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福建晋江人,字任公。崇祯六年进士。由庶吉士改兵科给事中,上太平十二策,以论东厂之害,忤旨,贬浙江布政司照磨。福王时起故官,久之卒。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654 【介绍】: 明末清初山东临清人。左良玉子。良玉死,诸将推为主帅。率部降清,隶汉军正黄旗,授一等子。从攻姜瑰,擢本旗汉军都统。卒谥庄敏。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95—1659 【介绍】: 明末浙江鄞县人,字齐莫,一字佛庄。天启、崇祯间浪游湖海,北走燕云,南抵黔粤,居滇尤久,思得一当而无所遇,乃归。南明鲁监国时官至光禄寺卿。久之,以事不可为,乃筑鹿石山房于鼓浪屿中,隐居赋诗,别署海年渔长。以疾卒。有《束书后诗》、《海年诗内集》、《喟寓》、《卮言》、《海年集》、《海年谱》。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95—1661 【介绍】: 明末清初山西武乡人,字坦如,一字昆仑。明崇祯八年拔贡。入清,官至陕西耀州知州。工诗古文词,为时辈推重。尝登焦山,见《瘗鹤铭》遗迹缺蚀不全,别购善本磨崖刻之,王士禛见之叫绝。有《日课堂集》。简介
字坦如,号昆仑,山西武乡人。明崇祯八年(一六三五)拔贡,官别驾。入清,授镇江通判。治讼不少偏,民甚德之。擢陕西耀州知州。有《自课堂集》、《衍愚词》。晚晴簃诗汇·卷二十一
程康庄,字坦如,号昆仑,武乡人。明崇祯乙亥拔贡。入国朝,授镇江通判。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约1655 【介绍】: 明末清初浙江乌程人,字子襄,又字子美。家巨富,与父、叔、弟等俱以才名著,有“南浔庄氏九龙”之称。因病用药不当致双目失明。顺治间购得朱国桢所撰《明史稿》,广聘名士修辑,并增补天启、崇祯两朝及南明史事,辑成《明史辑略》,称为己作。康熙元年被知县吴之荣告发,遂成大狱。廷鑨被剖棺碎骨,凡与该书有一字之连、一词之及者,无一幸免,先后死者七十余人,妇女皆给边,株连得罪共达七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