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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市死
市官
死市
七市
强市
市担
贱市
复市
公市
市舶司
市店
市籍
市情
市闉
市屠
《漢語大詞典》:市死
在闹市处死。指弃市,古代死刑之一。初学记卷二十引《淮南子》:“拘囹圄者,以日为脩,当市死者,以日为短。”按,今本《淮南子·说山训》作“死市”。释名·释丧制:“市死曰弃市。市,众所聚,言与众人共弃之也。” 南朝 宋 鲍照 《咏史》诗:“百金不市死,明经有高位。”
《漢語大詞典》:市官
管理市场的官员。周礼·地官·序官“司市” 汉 郑玄 注:“司市,市官之长。” 孙诒让 正义:“司市者以下至泉府十官,并掌国市政令、刑禁、货贿之事。”汉书·王莽传中:“又令市官收贱卖贵,赊贷于民。” 宋 王溥 唐会要·市:“中县户满三千以上,置市令一人,史二人。其不满三千户以上者,并不得置市官。” 清 龚自珍 《乙丙之际塾议一》:“吏食于市官者笑之曰:‘其不然乎,其不然乎!’”
《漢語大詞典》:死市
指刑场。《淮南子·说山训》:“拘囹圄者,以日为脩;当死市者,以日为短。”
分類:刑场
《漢語大詞典》:七市
指谷米市、衣服市、众香市、饮食市、花鬘市、工巧市、淫女市七种市场。泛指繁华的集市。 清 黄遵宪 《以莲菊桃杂供一瓶作歌》:“华如宝衣陈七市,美如琼浆合天食。” 钱仲联 注引佛说立世阿毗昙论:“是 忉利天善见大城 ,巷巷市鄽,宝货盈满,第一穀米市,二衣服市,三众香市,四饮食市,五花鬘市,六工巧市,七婬女市。”
《漢語大詞典》:强市
亦作“彊市”。 强行买卖。《唐律·职制·贷所监临财物》:“强市者,笞五十。” 长孙无忌 疏议:“谓以威若力强买物。”新唐书·张易之传:“ 昌宗 彊市,罪当赎。”
《漢語大詞典》:市担
市制重量单位。一市担等于一百市斤。通称担。
《漢語大詞典》:贱市(賤市)
谓低价出售。史记·大宛列传:“其使皆贫人子,私县官齎物,欲贱市以私其利外国。” 明 冯梦龙 《智囊补·胆智·宗威愍》:“自都城经乱以来,米麦起落初无定价,因袭至此,某不能违众独减,使贱市也。”
分類:低价出售
《漢語大詞典》:复市
商店、集市等罢市或停止营业后恢复营业。
《漢語大詞典》:公市
市场。晏子春秋·问上十一:“于是令玩好不御,公市不豫,宫室不饰,业土不成,止役轻税,上下行之,而百姓相亲。”
分類:市场
《國語辭典》:市舶司  拼音:shì bó sī
职官名。唐置,于广州、泉州、杭州等处与域外各国通商,掌蕃货、海舶、徵榷、贸易之事,犹今之海关。宋元明因袭之,清废。
《漢語大詞典》:市店
市中旅舍或店铺。隋书·李德林传:“ 德林 乃奏取逆人 高阿那肱 卫国县 市店八十塸为 王谦 宅替。” 宋 孟元老 东京梦华录·马行街铺席:“市井经纪之家,往往只于市店旋买饮食,不置家蔬。” 宋 陆游 《秋郊有怀》诗:“檐头买双兔,市店取斗酒。”
《漢語大詞典》:市籍
商贾的户籍。 秦 汉 时施行“重农抑商”政策,凡在籍的商贾及其子孙,与罪吏、亡命等同样看待,都要服役。 汉 时又规定凡有市籍的商贾不得坐车和穿丝绸衣服,其子孙不得做官。 汉 晁错 《守边劝农疏》:“因以讁发之,名曰‘讁戍’。先发吏有讁及赘壻、贾人,后以尝有市籍者。”史记·平準书:“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汉书·景帝纪:“有市籍不得宦。” 隋 唐 以后,对商贾的政策与 秦 汉 时有所不同,但仍沿用“市籍”这一名称。隋书·李谔传:“以为四民有业,各附所安,逆旅之与旗亭,自古非同一概,即附市籍,於理不可。” 唐 刘禹锡 《观市》:“遂迁市於城门之逵……肇下令之日,布市籍者咸至,夹轨道而分次焉。”
《高级汉语词典》:市情  拼音:shì qíng
城市的情况;市面的情况
《漢語大詞典》:市闉
市场的门。 宋 苏轼 《崔文学申见过赋一篇示志举》诗:“青衫映白髮,今似 梅子真 ;道存百无害,甘守 吴 市闉。”
《漢語大詞典》:市屠
市中屠肆。史记·魏公子列传:“ 侯生 又谓公子曰:‘臣有客在市屠中,愿枉车骑过之。’”
分類: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