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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國語辭典》:三司  拼音:sān sī
三种官职的合称:(1)东汉以太尉、司空、司徒为三司。《后汉书。卷六。孝顺帝纪》:「今刺史、二千石之选,归任三司。」唐。章怀太子。注:「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也称为「三公」。(2)唐代以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为三司。《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三》:「凡冤而无告者,三司诘之。三司,谓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也。」(3)后唐迄宋以盐铁、度支、户部为三司,皆理财之官。《资治通鉴。卷二六五。唐纪八十一。昭宣帝天祐三年》:「戊寅,以朱全忠为盐铁、度支、户部三司都制置使。」(4)明时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为三司。皆为各行省的文武长官。
《國語辭典》:三公  拼音:sān gōng
1.人臣中最高的三个官位:(1)周代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书经。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2)西汉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为三公。《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上》:「汉危无嗣,而公定之;四辅之职,三公之任,而公干之。」(3)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唐。杜佑《通典。卷十九。职官三公》:「后汉又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也称为「三司」。
2.星名。即太乙星旁的三星。《晋书。卷一一。天文志上》:「杓南三星及魁第一星西三星皆曰三公,主宣德化,调七政,和阴阳之官也。」也称为「三师」。
《國語辭典》:十三行  拼音:shí sān háng
1.著名的小楷法帖。晋王献之书洛神赋残存的一段,自「嬉」字起至「飞」字止,共十三行,故称为「十三行」。据元赵孟頫《松雪斋集》所载,墨迹有两本:一为晋时用麻笺所书,乃宋高宗先收得九行,贾似道再得四行,最后为赵孟頫所得。一为唐人用硬黄纸所书,后有柳公权跋两行,世称为「柳跋十三行」。
2.鸦片战争前,广州官府特许经营对外贸易的商行。行数并不固定。其对官府负有承保和缴纳外商船货税饷、规礼、传达官府政令及管理外商船员等义务,却也享有对外贸易的特权。西元一八四二年订定南京条约后,十三行专营对外贸易的特权终被取消。
《國語辭典》:入超  拼音:rù chāo
国家贸易在一定期限内,对外进口货物的总值超过出口货物的总值,称为「入超」。
《國語辭典》:发票(發票)  拼音:fā piào
商店于人购物时,将物名及物价开单,随货交与买者,政府亦凭此课税,称为「发票」。参见「统一发票」条。
《漢語大詞典》:票拟(票擬)
明 清 内阁代皇帝批答臣僚章奏,先将拟定之辞书写于票签,附本进呈皇帝裁决,称为“票拟”。 清 代设军机处后,重要奏章改用奏折,此制遂废。明史·郑以伟传:“文章奥博,而票拟非其所长。” 清 黄宗羲 《文靖朱公墓志铭》:“ 潯 帅 陈邦傅 请世守 粤西 ,如 黔国 故事。公票拟不允。” 清 黄宗羲 《文靖朱公墓志铭》:“夫未进呈曰票拟,既落红即圣旨。” 清 昭梿 啸亭杂录·郭刘二疏:“凡阁中票拟俱由 明珠 指麾,轻重任意。”
《漢語大詞典》:洋商
(1).鸦片战争前, 厦门 、 广州 等处专营对外贸易的洋行商人的简称。儿女英雄传第四十回:“再讲到那枝孔雀花翎的贵重……那班盘剥重利的洋商盐商,都得花到上万的银子,纔捐得这件东西到头上。” 范文澜 《中国近代史》第一章第六节:“ 林则徐 传集怡和行 伍绍荣 等洋商,宣布谕帖,令转谕各洋商公司人等报明存烟实数。”
(2).鸦片战争后,专指来我国经商的外国商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一○二回:“兄弟是洋商所用的人,万一有甚么事牵涉到我,只要洋东一出面,就万事都消了。” 茅盾 《子夜》五:“可是成绩在那儿呀?还不是为的办理不善,亏本停歇,结局多半跑到洋商手里去了。”
《國語辭典》:出超  拼音:chū chāo
对外贸易中出口货物的价值,高于进口货物的价值,称为「出超」。相对于入超而言。也称为「顺差」。
《国语辞典》:外贸(外贸)  拼音:wài mào
对外贸易的简称。参见「对外贸易」条。
《漢語大詞典》:基价(基價)
(1).计算各个时期的平均物价指数时,用来作为基础的某一固定时期的物价。
(2).对外贸易中,根据双方协议,以商品的一定品质为基础所计算的价格。交货时如货品与规定条件有出入,则按约定办法,就基价进行增减。
《國語辭典》:顺差(順差)  拼音:shùn chā
对外贸易中出口货物的总金额,多于进口货物的总金额。相对于逆差而言。也称为「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