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槜李诗系·卷二十二
鋡,字容可,一字武铭,秀水人。崇祯癸未进士。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容可,一字武铭,秀水人。崇祯癸未进士。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713—1767 【介绍】: 清广东番禺人,字容可,号滋圃。乾隆四年状元,授修撰。历任江苏、浙江、福建等省巡抚、刑部尚书,官至协办大学士。曾主持浙江海塘工程,又疏请大修三江水利。工书,出入颜、赵间,多次以诗文书法被奖赏。有《三江水利纪略》。词学图录
庄有恭(1713-1767) 字容可,号滋圃。番禺人,祖籍福建晋江。史载"生而颖异,十三通五经,旋补诸生以选贡考,授宗人府教习"。乾隆四年被钦点为状元,官至授户部侍郎,寻充江南乡试正考官。维基
庄有恭(1713年—1767年),字容可,号淳夫、滋圃,广东番禺(今属广州市黄埔区)文冲人,祖籍福建海澄(一说籍贯福建晋江),清朝状元、政治人物。乾隆四年(1739年)已未科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历官侍读学士、中丞、光禄寺卿、兵部右侍郎、刑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两江总督、太子少保,江苏、浙江、湖北和福建巡抚。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7月病卒于福建任上,享年55岁。庄有恭自小聪颖13岁通《五经》,乾隆二年(1737年)上京应试,四年(1739年)中状元,授翰林院修撰。九年(1744年)迁光禄寺卿,十一年(1746年)特擢内阁学士,升为兵部右侍郎,十三年(1748年)提督江苏学政,十五年(1750年)授户部侍郎,十六年(1751年)仍提督江苏学政,并授江苏巡抚,十七年(1752年)署两江总督,二十一年(1756年)特擢为江南河道总督,二十九年(1764年)已被擢为刑部尚书,次年为协办大学士,任留巡抚任。三十一年(1766年),晚年不保,牵入官员斗争案件,定罪应斩,但谕改监候,后复职,改福建巡抚。三十二年(1767年)在福建任上郁郁而终。庄氏一生清正,晚年在福建巡抚任上,预先告诫晋江族人不要来找他。当有族人找他的时候,他就派手下的人加以阻拦谢绝:“我为封疆大臣,嫌疑当避,且候去此之日,再相见,今则不敢也。”庄氏的做法,最终赢得了族人的理解,“及公之薨,晋江宗人始来会哭,咸称公之公正为不可及”。
《漢語大詞典》:容可
(1).谓态度随和,不固执己见。《新唐书·庾敬休传》:“ 敬休 夷澹,多容可,不饮酒食肉,不邇声色。”
(2).犹岂可;怎能。《后汉书·杨秉传》:“昔 懿公 刑 邴歜 之父,夺 阎职 之妻,而使二人参乘,卒有竹中之难,《春秋》书之,以为至戒。盖 郑詹 来而乱国,四佞放而众服。以此观之,容可近乎?”《三国志·魏志·武帝纪》“九月,进军渡 渭 ” 南朝 宋 裴松之 注:“或疑于时九月,水未应冻。臣 松之 按《魏书》:‘公军八月至 潼关 ,闰月北渡 河 。则其年闰八月也,至此容可大寒邪!’”《新唐书·杨汉公传》:“ 汉公 既以墨败,陛下容可举剧部私贪人?”
(3).犹尚可。《旧唐书·窦建德传》:“往在泊中共为小盗,容可恣意杀人,今欲安百姓以定天下,何得害忠良乎?”
(2).犹岂可;怎能。《后汉书·杨秉传》:“昔 懿公 刑 邴歜 之父,夺 阎职 之妻,而使二人参乘,卒有竹中之难,《春秋》书之,以为至戒。盖 郑詹 来而乱国,四佞放而众服。以此观之,容可近乎?”《三国志·魏志·武帝纪》“九月,进军渡 渭 ” 南朝 宋 裴松之 注:“或疑于时九月,水未应冻。臣 松之 按《魏书》:‘公军八月至 潼关 ,闰月北渡 河 。则其年闰八月也,至此容可大寒邪!’”《新唐书·杨汉公传》:“ 汉公 既以墨败,陛下容可举剧部私贪人?”
(3).犹尚可。《旧唐书·窦建德传》:“往在泊中共为小盗,容可恣意杀人,今欲安百姓以定天下,何得害忠良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