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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哲相
贤明的宰相、辅臣。 清 魏源 《默觚下·治篇十六》:“英君、哲相、孝子、忠臣所不免,矧中人以下乎?”
《漢語大詞典》:揆地
(1).依据日影测地。 南朝 梁 陆倕 《石阙铭》:“陈圭置臬,瞻星揆地。兴復表门,草创华闕。”
(2).谓居宰相之位。指内阁。 明 沈德符 野获编·内阁三·阁臣进御笔:“当时揆地诸公,或自有深意,乃藿食之见,则如此。” 明 沈德符 野获编·内阁三·古道:“今上丙戌年, 王太仓 在揆地时, 海盐 举人 王文禄 者,以公车至, 太仓 坐之上席。 文禄 亦不逊,踞客位如平日,此故友穷达之不拘套者。”
《漢語大詞典》:衡鹿
亦作“ 衡麓 ”。 官名。守护山林之官。左传·昭公二十年:“山林之木,衡鹿守之。” 孔颖达 疏:“周礼司徒之属,有林衡之官,掌巡林麓之禁……此置衡鹿之官,守山林之木,是其宜也。”一说为古代的宰相。 章炳麟 《官制索隐》:“左传曰:‘山林之木,衡鹿守之。’鹿即麓也。衡麓在后世祇为虞衡之官,而古代正为宰相。如 伊尹 官阿衡,亦名保衡,犹是衡麓之故名也。”
《漢語大詞典》:堂牒
唐 宋 时宰相签押下达的文书。新五代史·闽世家·王审知:“﹝ 闽主 王昶 ﹞又遣医人 陈究 以空名堂牒卖官。”续资治通鉴·宋神宗熙宁二年:“前代中书用堂牒,乃权臣假此为威福。 太祖 时以堂牒重于敕命,遂削去之。今復用札子,何异堂牒。”
《漢語大詞典》:相猷
宰相的谋略。《北齐书·文宣帝纪》:“王纵德应期,千龄一出,惟几惟深,乃神乃圣,大崇霸德,实广相猷。”
分類:宰相谋略
《漢語大詞典》:同三品
唐 代任宰相者之衔名。 唐 不设宰相之名,以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掌宰相之权。以他官居宰相之职者,亦假以他名,如参议得失、参知政事。后 李勣 以太子詹事同中书门下三品,意即同侍中、中书令。“同三品”之名盖起于此。 高宗 以后,为宰相者必加“同中书门下三品”,虽高品亦然,惟三公、三师、中书令除外。其后改易官名,而 张文瓘 以东台侍郎同东西台三品,“同三品”入衔自此始。参阅新唐书·百官志一
《漢語大詞典》:枢揆(樞揆)
指宰相之位。旧唐书·岑文本传:“ 文本 既久有枢揆,当涂任事,赏赐稠叠,凡有财物出入,皆委季弟 文昭 ,一无所问。”
《国语辞典》:丁董  拼音:dīng dǒng
南宋时擅权的宰相丁大全和太监董宋臣的合称。后人常藉敲击乐器发出类似声音以影射、讽刺二人。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馀。卷二。帝王都会》:「一日内宴,一人专打锣,一人扑之曰:『今日排当,不奏他乐,丁丁董董不已,何也?』曰:『方今事皆丁董,吾安得不丁董?』」
《漢語大詞典》:鼎府
宰相府。 南朝 宋 颜延之 《家传铭》:“内辞鼎府,外秉邦閭。”
分類:宰相相府
《漢語大詞典》:麻辞(麻辭)
亦作“ 麻词 ”。 委任宰相的诏书。 宋 叶梦得 石林燕语卷五:“ 陈恭公 初相, 张安道 为学士, 仁宗 召至幄殿,面諭曰:‘善为草麻辞,无使外人得有言。’” 宋 朱弁 曲洧旧闻卷九:“近世……至拜宰相麻词,姓名之下,率以五字为句,循习如此,竟不知起於何人。”参见“ 麻制 ”。
《漢語大詞典》:麻制
唐 宋 委任宰执大臣的诏命。因写在白麻纸上,故称。 唐 康骈 剧谈录·刘相国宅:“是时 昇道 郑相国 在内庭,夜草麻制。” 宋 曾巩 《英宗实录院申请札子》:“乞下中书编机房,合要 嘉祐 八年四月至 治平 四年正月八日已前,除改麻制文字照会。”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五:“至 唐 置翰林学士,以文章侍从,而本朝因之。翰林学士司麻制、批答等,为内制。中书舍人六员,分房行词,为外制。”
《国语辞典》:将相器(将相器)  拼音:jiàng xiàng qì
具有为大将宰相的才能,今泛称能担当大任的人才。语本《晋书。卷六五。王导传》:「此儿容貌志气,将相之器也。」也作「将相具」。
《国语辞典》:秉台衡(秉台衡)  拼音:bǐng tái héng
台,指台衡或台辅,均为汉代宰相的名称。「秉台衡」指握有宰相之权柄,即做宰相。明。刘兑《金童玉女娇红记》:「我阐河图,陈洛范,秉台衡。」
《漢語大詞典》:宰录
宰相的名位。晋书·慕容暐载记:“ 慕容恪 、 慕容评 并稽首归政,请逊位还第,曰:‘臣以朽闇,器非经国,过荷先帝拔擢之恩,又蒙陛下殊常之遇,猥以轻才,窃位宰録。’”
分類:宰相名位
《漢語大詞典》:彻坐(徹坐)
撤去座位。旧时宰相见天子议大政事,必赐坐面议。及 宋 范质 执宰,惧面议仓卒有失,每议事则具札子进呈。坐论之礼遂废。见宋史·范质传。 清 龚自珍 《撰四等十仪》之一:“ 范质 尸位於 北宋 ,宰相有彻坐之辱。”
《漢語大詞典》:辰衡
君主与宰相。《宋书·沈怀文传》:“昔天官正纪,六典序职,载师掌均,七府成务,所以翼平辰衡,经赞邦极。”
分類:宰相帝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