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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时宪历(時憲曆)
历法名。制定于 明 末, 清 顺治 二年(1645年)颁行,正式采用定气注历。这是我国历法史上第五次(即最后一次)大改革。 清 曹寅 《十月朔后陶雪蓬返櫂戏呈》诗:“内府旧分《时宪历》,水曹新饯祭餘羊。”
《漢語大詞典》:时宪术(時憲術)
见“ 时宪法 ”。
《漢語大詞典》:时宪法(時憲法)
即时宪历。 清 俞正夑 癸巳类稿·驻札大臣原始:“是年( 康熙 三十三年)赐 西藏 第巴 金印,颁三十四年《时宪法》列 蒙古 各游牧节气。”亦称“ 时宪术 ”。清史稿·时宪志一:“ 世祖 定鼎以后,始絀 明 之旧历,依新法推算,即承用二百六十餘年之《时宪术》也。”参见“ 时宪历 ”。
《分类字锦》:涉观宪法(涉观宪法)
《蔡邕·太傅胡公碑》:涉观宪法,契阔文学,睹皋陶之闱阈,探孔子之房奥。
分类:博学
《漢語大詞典》:首宪(首憲)
古代国君于岁首颁布的法令。管子·立政:“首宪既布,然后可以布宪。” 尹知章 注:“岁朝之宪。”
《漢語大詞典》:三大宪(三大憲)
清 代地方官员对抚台(巡抚)、藩台(布政使)、臬台(提刑按察使)的合称。《冷眼观》第二回:“我们应酬多,一年三百六十日,差不多三大宪上司衙门里的幕友,倒有三百五十天在 钓鱼巷 做议政厅。”
《國語辭典》:君主立宪(君主立憲)  拼音:jūn zhǔ lì xiàn
以君主为国家元首,而实际政治由首相所领导的内阁主持的政治制度。如英国、日本等。
《漢語大詞典》:决宪(決憲)
谓作出惩处决定;定罪。 清 昭槤 啸亭杂录·徐中丞:“凡讞,决宪於辕垣,絶人影射。”
《漢語大詞典》:剧宪(劇憲)
指御史大夫。 唐 薛用弱 集异记·齐琼:“ 唐 禁军大校 齐琼 者,始以驰骋大承恩宠,以是假御中衔,至於剧宪。”
分類:御史大夫
《漢語大詞典》:口衔天宪(口銜天憲)
见“ 口含天宪 ”。
《漢語大詞典》:口含天宪(口含天憲)
谓言出即为法令。形容把持国政,有生杀予夺之权。天宪,指朝廷法令。后汉书·宦者传论:“手握王爵,口含天宪,非復掖廷永巷之职,闺牖房闥之任也。”亦作“ 口衔天宪 ”。资治通鉴·汉桓帝永兴元年:“当今中官近习,窃持国柄,手握王爵,口衔天宪。” 胡三省 注:“天宪,王法也;谓刑戮出於其口也。”
《漢語大詞典》:口含天宪(口含天憲)
谓言出即为法令。形容把持国政,有生杀予夺之权。天宪,指朝廷法令。后汉书·宦者传论:“手握王爵,口含天宪,非復掖廷永巷之职,闺牖房闥之任也。”亦作“ 口衔天宪 ”。资治通鉴·汉桓帝永兴元年:“当今中官近习,窃持国柄,手握王爵,口衔天宪。” 胡三省 注:“天宪,王法也;谓刑戮出於其口也。”
《分类字锦》:克有常宪(克有常宪)
》:臣人克有常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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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字锦》:敬平邦宪(敬平邦宪)
常衮《授王翊刑部侍郎制》:今丕蔽未明,简孚未允,命尔作小司寇,敬平邦宪,在宽。
分类:刑部
《分类字锦》:明宪直法(明宪直法)
宋书孔琳之传永初二年为御史中丞明宪直法无所屈挠
分类:台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