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取勘
(1).审理。 宋 孔平仲 《孔氏谈苑》卷二:“ 叶康直 为转运使,以粮草不办……明日早,札子至, 叶康直 枷项送 渭州 取勘。”《续资治通鉴·宋哲宗绍圣四年》:“帝以 张天説 所进书立意狂妄,詆訕先帝,送 开封府 取勘。”
(2).犹查核。《元典章·兵部三·给驿》:“﹝官员﹞到任之后,不幸病故,抛下家属……仰所在官司取勘,见数应付元去铺马车船,仍给行粮,递送还家。”
(2).犹查核。《元典章·兵部三·给驿》:“﹝官员﹞到任之后,不幸病故,抛下家属……仰所在官司取勘,见数应付元去铺马车船,仍给行粮,递送还家。”
《漢語大詞典》:理算
(1).犹治理,署理。《元史·世祖纪十二》:“召 江淮行省 参知政事 忻都 赴闕,以户部尚书 王巨济 专理算 江淮省 。”《元史·世祖纪十二》:“辛巳,詔遣尚书省断事官 秃烈羊呵 理算 云南 。”
(2).犹核算,计算。《元史·选举志三》:“凡迁官之法……其理算论月日,迁转凭散官,内任以三十月为满,外任以三岁为满,钱穀典守以二岁为满。”《元史·选举志四》:“军官转入民职,已受宣敕不曾之任者,拟自准定资品换授,从礼任月日为始,理算资考陞转。”
(3).审理;清算。《元典章·刑部十一·强窃盗》:“如拿获招了呵,依着他招了的理算。”《续资治通鉴·元世祖至元二十年》:“ 阿尔哈雅 掌兵民之权……其威权不在 阿哈玛特 下,宜罢职,理算其党,虽无所染者,亦当迁移他所,勿使久据 湖广 。”
(2).犹核算,计算。《元史·选举志三》:“凡迁官之法……其理算论月日,迁转凭散官,内任以三十月为满,外任以三岁为满,钱穀典守以二岁为满。”《元史·选举志四》:“军官转入民职,已受宣敕不曾之任者,拟自准定资品换授,从礼任月日为始,理算资考陞转。”
(3).审理;清算。《元典章·刑部十一·强窃盗》:“如拿获招了呵,依着他招了的理算。”《续资治通鉴·元世祖至元二十年》:“ 阿尔哈雅 掌兵民之权……其威权不在 阿哈玛特 下,宜罢职,理算其党,虽无所染者,亦当迁移他所,勿使久据 湖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