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在治
谓被依法究诘审理。《资治通鉴·唐代宗大历十四年》:“始, 皋 之遭诬在治,念太妃老,将惊而戚,出则囚服就辩,入则拥笏垂鱼。” 胡三省 注:“在治者,谓狱吏治其事。 皋 以囚服在列。”
《漢語大詞典》:诉理(訴理)
(1).谓接受申诉而重新审理。 宋 刘挚 《论太学狱奏》:“臣先准朝旨,看详诉理 熙寧 以来罪犯,并 元丰 后来探报断遣,公事涉寃抑,情可矜悯。”
(2).指申诉请求重新审理。 宋 洪迈 《容斋四笔·祖宗亲小事》:“ 饶州 卒妻诉理夫死,至召知州 范正辞 庭辩。”
(3).见“ 诉理所 ”。
(2).指申诉请求重新审理。 宋 洪迈 《容斋四笔·祖宗亲小事》:“ 饶州 卒妻诉理夫死,至召知州 范正辞 庭辩。”
(3).见“ 诉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