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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固实
谛实
匪实
贞实
正实
要实
阴实
实职
实选
实土
同实
重实
清实
实秀
实年
《漢語大詞典》:固实(固實)
故实。指足以效法的旧事。史记·鲁周公世家:“赋事行刑,必问於遗训而咨於固实。” 裴駰 集解:“ 徐广 曰:‘固,一作故。’ 韦昭 曰:‘故实,故事之是者。’”按,国语·周语上作“故实”。
《漢語大詞典》:谛实(諦實)
真实。太平广记卷四三引 前蜀 杜光庭 《神仙感应传·于涛》:“ 涛 亦审其諦实,皆书於编上。”
分類:真实前蜀
《韵府拾遗 质韵》:匪实(匪实)
法苑珠林序同镂冰而无成若书空而匪实
《漢語大詞典》:贞实(貞實)
(1).忠信诚实。三国志·魏志·荀彧传“ 韦康 为 凉州 ” 裴松之 注引 晋 挚虞 《三辅决录注》:“昨日 仲将 又来,懿性贞实,文敏篤诚,保家之主也。”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京兆府解送:“仍期集人事,贞实之士不復齿,所以废置不定,职此之由。”
(2).指忠信诚实之士。旧唐书·卫次公传:“寻知礼部贡举,斥浮华,进贞实,不为时力所摇。”
(3).真实。 南朝 梁简文帝 《庄严旻法师〈成实论义疏〉序》:“於是标撮领会,商搉异端,删夷浮诡,搜聚贞实,造百有二品。” 唐 刘知几 史通·载文:“凡今之为史而载文也,苟能拨浮华,採贞实,亦可使夫雕虫小技者,闻义而知徙矣。”一本作“ 真实 ”。 章炳麟 《排满平议》:“此贞实切事之主义,所以异於夸大殉名之主义矣。”
(4).常青植物的果实。 南朝 宋 谢惠连 《仙人草赞》:“春颖其苗,夏秀其英,秋有贞实,冬无雕色,可谓贯四时而不改者也。”
《漢語大詞典》:正实(正實)
犹真实。 汉 孔安国 《〈家语〉序》:“《孔子家语》者,皆当时公卿士大夫及七十二弟子之所諮访交相对问言语也……弟子取其正实而切事者别出为论语。” 汉 王充 论衡·正说:“其立义美也,其褒五家大矣,然而违其正实,失其初意。” 汉 孔衍 《上成帝书辩〈家语〉宜记录》:“ 安国 为之今文读而训传其义,又撰次《孔子家语》……然其典雅正实,与世所传者,不可同日而论也。”
分類:真实
《漢語大詞典》:要实(要實)
(1).要领;实质。 汉 牟融 《正诬论》:“诬者或附著生长,枉造伪説;或颠倒淆乱,不得要实。”
(2).切要;实用。《宋书·明帝纪》:“凡诸蠹俗妨民之事,趣末违本之业,雕华靡丽,奇器异技,并严加裁断,务归要实。”
(3).主要事实。 宋 司马光 《〈百官表〉总序》:“删其烦冗,存其要实,以伦类相从,以先后相次,为《百官公卿表》云。”
《骈字类编》:阴实(阴实)
素问阳并于阴则阴实而阳虚阳明虚则寒慄鼓颔也
《國語辭典》:实职(實職)  拼音:shí zhí
实际所担任的职务。也称为「实任」。
分類:实职参与
《漢語大詞典》:实选(實選)
根据德行才学选拔。汉书·魏相传:“今郡国守相多不实选,风俗尤薄。” 颜师古 注:“言不得其人。”后汉书·徐防传:“今不依章句,妄生穿凿,以遵师为非义,意説为得理,轻侮道术,寖以成俗,诚非詔书实选本意。”
《漢語大詞典》:实土(實土)
实际管辖的土地。宋书·州郡志二:“ 晋孝武 太元 中,於 淮南 侨立郡县,后割地成实土。”
分類:管辖土地
《漢語大詞典》:同实(同實)
(1).实际相同。管子·参患:“得众而不得其心,则与独行者同实。”
(2).指同一事物。 唐 韩愈 《初南食贻元十八协律》:“蛤即是虾蟇,同实浪异名。”
(3).指富裕程度相同。《商君书·错法》:“同列而相臣妾者,贫富之谓也;同实而相并兼者,强弱之谓也。”
《漢語大詞典》:重实(重實)
犹沉重。 郭沫若 《高渐离》第五幕:“陛下,他这筑里面藏有重实的东西。” 叶圣陶 《一个练习生》:“我听见重实的拍拍拍的声音。点起脚来看,是好些个脸红红的外国巡捕挥动着木棍,在向人身上乱抽乱打。”
分類:重实沉重
《漢語大詞典》:清实(清實)
(1).清正朴实。后汉书·王畅传:“ 畅 字 叔茂 。少以清实为称,无所交党。”晋书·儒林传·文立:“太子中庶子 文立 忠贞清实,有思理器干。”南史·庾弘远传:“ 弘远 字 士操 ,清实有士誉。”
(2).纯正有力。 宋 沈括 梦溪笔谈·乐律二:“且以琴言之,虽皆清实,其间有声重者,有声轻者。” 宋 沈括 梦溪笔谈·技艺:“其弓有六善:一者性体少而劲,二者和而有力,三者久射力不屈,四者寒暑力一,五者弦声清实,六者一张便正。”
《漢語大詞典》:实秀(實秀)
犹精华。 南朝 齐 褚澄 褚氏遗书·精血:“阳精阴血,皆饮食五味之实秀也。”
分類:精华
《漢語大詞典》:实年(實年)
(1).实际年龄。 唐 白居易 《照镜》诗:“岂復更藏年,实年君不信。”
(2).旧时官方册籍,登记年龄加用“实”字,以别于虚报的“官年”。 宋 洪迈 容斋四笔·实年官年:“士大夫叙官阀,有所谓实年、官年两説,前此未尝见於官文书。大扺布衣应举必减岁数……至公卿任子欲其早列仕籍,或正在童孺,故率增抬庚甲,有至数岁者。”儒林外史第三回:“ 范进 道:‘童生册上写的是三十岁,童生实年五十四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