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辭典》:无方(無方) 拼音:wú fāng
1.无定例、无定规。《礼记。檀弓上》:「事亲有隐无犯,左右就养无方。」南朝梁。刘协《文心雕龙。谐讔》:「夫心险如山,口壅若川,怨怒之情不一,欢谑之言无方。」
2.无定类、无一定的方向。《孟子。离娄下》:「汤执中,立贤无方。」《金史。卷五一。选举志一》:「前代立贤无方,如版筑之士、鼓刀之叟,垂光简策者不可胜举。」
3.无限、无极。《庄子。天运》:「动于无方,居于窈冥,或谓之死,或谓之生。」
4.不得法。《谷梁传。昭公十九年》:「就师学问无方,心志不通,身之罪也。」南朝梁。刘协《文心雕龙。镕裁》:「立本有体,意或偏长;趋时无方,辞或繁杂。」
2.无定类、无一定的方向。《孟子。离娄下》:「汤执中,立贤无方。」《金史。卷五一。选举志一》:「前代立贤无方,如版筑之士、鼓刀之叟,垂光简策者不可胜举。」
3.无限、无极。《庄子。天运》:「动于无方,居于窈冥,或谓之死,或谓之生。」
4.不得法。《谷梁传。昭公十九年》:「就师学问无方,心志不通,身之罪也。」南朝梁。刘协《文心雕龙。镕裁》:「立本有体,意或偏长;趋时无方,辞或繁杂。」
《漢語大詞典》:守一
亦作“ 守壹 ”。
(1).道家修养之术,谓专一精思以通神。语出《庄子·在宥》:“我守其一以处其和,故我修身千二百岁矣,吾形未常衰。” 晋 葛洪 《抱朴子·地真》:“守一存真,乃能通神。” 唐 吕岩 《谷神歌》:“若人能守一,只此是长生。” 宋 苏轼 《东坡志林·诵金刚经帖》:“道家言守一,若饥,‘一’与之粮;若渴,‘一’与之浆。”
(2).专守定法。《汉书·严安传》:“当时则用,过则舍之,有易则易,故守一而不变者,未睹治之至也。”
(3).指忠于某一信条。 宋 周密 《癸辛杂识续集·宋江三十六赞》:“ 龚圣与 作《宋江三十六赞》并序曰……古称 柳盗跖 为盗贼之圣,以其守壹。”
(4).指女子守节。 清 卓尔堪 《昆阳王烈女拟焦仲卿妻古诗体》:“孤鴈终孤飞,不屑乱匹配。女子守一终,旧盟焉敢背。”
(1).道家修养之术,谓专一精思以通神。语出《庄子·在宥》:“我守其一以处其和,故我修身千二百岁矣,吾形未常衰。” 晋 葛洪 《抱朴子·地真》:“守一存真,乃能通神。” 唐 吕岩 《谷神歌》:“若人能守一,只此是长生。” 宋 苏轼 《东坡志林·诵金刚经帖》:“道家言守一,若饥,‘一’与之粮;若渴,‘一’与之浆。”
(2).专守定法。《汉书·严安传》:“当时则用,过则舍之,有易则易,故守一而不变者,未睹治之至也。”
(3).指忠于某一信条。 宋 周密 《癸辛杂识续集·宋江三十六赞》:“ 龚圣与 作《宋江三十六赞》并序曰……古称 柳盗跖 为盗贼之圣,以其守壹。”
(4).指女子守节。 清 卓尔堪 《昆阳王烈女拟焦仲卿妻古诗体》:“孤鴈终孤飞,不屑乱匹配。女子守一终,旧盟焉敢背。”
《漢語大詞典》:定法
(1).制定法令、法规、办法等。《史记·秦始皇本纪》:“除疑定法,咸知所辟。”《孔丛子·记问》:“若 管仲 之知足以定法,材非 管仲 而专任法,终必乱成矣。”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史传》:“ 周 命维新, 姬公 定法。”《儿女英雄传》第三三回:“将来怎的个拨弄,怎的个分段,怎的个招佃,怎的个议租,此时定法不是法,你们再听老爷太太的吩咐。”
(2).规定,成法。 北魏 贾思协 《齐民要术·造神麴并酒等》:“第四、第五、第六酘,用米多少,皆候麴势强弱加减之,亦无定法。”《书·立政》“兹式有慎行” 唐 孔颖达 疏:“治狱必有定法。此定法有所慎行。” 宋 吴自牧 《梦粱录·嫁娶》:“贫富不同,亦从其便。此无定法耳。” 清 俞樾 《古书疑义举例·叙论并行例》:“古人之文无定法也。”
(2).规定,成法。 北魏 贾思协 《齐民要术·造神麴并酒等》:“第四、第五、第六酘,用米多少,皆候麴势强弱加减之,亦无定法。”《书·立政》“兹式有慎行” 唐 孔颖达 疏:“治狱必有定法。此定法有所慎行。” 宋 吴自牧 《梦粱录·嫁娶》:“贫富不同,亦从其便。此无定法耳。” 清 俞樾 《古书疑义举例·叙论并行例》:“古人之文无定法也。”
《漢語大詞典》:定令
(1).制定法令。《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定令,令驃骑将军秩禄与大将军等。”《文选·班固〈公孙弘传赞〉》:“定令则 赵禹 、 张汤 ,文章则 司马迁 、 相如 。” 李善 注引《汉书》:“ 张汤 迁太中大夫与 赵禹 共定诸律令。”
(2).固定成文的法令。《魏书·世祖纪》:“上无定令,民知何从?”《新唐书·刘子玄传》:“皇太子将释奠国学,有司具仪:从臣著衣冠,乘马。太子从之,因著为定令。”《宋史·职官志十》:“又有年及七十,耄昏不堪牧养而不肯自陈宫观者,復申明旧法,著为定令以律之。”
(2).固定成文的法令。《魏书·世祖纪》:“上无定令,民知何从?”《新唐书·刘子玄传》:“皇太子将释奠国学,有司具仪:从臣著衣冠,乘马。太子从之,因著为定令。”《宋史·职官志十》:“又有年及七十,耄昏不堪牧养而不肯自陈宫观者,復申明旧法,著为定令以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