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还鲊遗书(還鮓遺書)
《晋书·列女传·陶侃母湛氏》:“ 侃 少为 寻阳 县吏,尝监鱼梁,以一坩鮓遗母。 湛氏 封鮓及书,责 侃 曰:‘尔为吏,以官物遗我,非惟不能益吾,乃以增吾忧矣。’”后以“还鮓遗书”为贤母教子为官清廉之典。 明 吾丘瑞 《运甓记·牛眠指穴》:“剪髮剉荐,遂成孺子高名;还鮓遗书,虑玷居官清节。”
《國語辭典》:水火无交(水火無交) 拼音:shuǐ huǒ wú jiāo
为官清廉,不侵扰百姓。语本《隋书。卷七三。循吏传。赵轨传》:「别驾在官,水火不与百姓交,是以不敢以壶酒相送。公清若水,请酌一杯水奉饯。」后比喻彼此毫无关系。如:「我平日与他水火无交,他做这事如何会牵连到我?」也作「水米无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