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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989—1042 【介绍】: 宋吉州庐陵人,字守一。真宗天禧三年进士。历知新喻县。累官监察御史、侍御史,极为仁宗所称。为广西安抚使,召还,除三司盐铁判官。官终江淮浙荆湖制置发运副使。
全宋文·卷三九二
萧定基(九八九——一○四二),字守一,庐陵(今江西吉安)人。以天禧三年进士补岳州军事推官,徙虔州观察推官。迁大理寺丞,知新淦县,移监成都府市买务,知黎州。累迁太常博士、兼监察御史里行。再迁至侍御史,历江西、广西、交州转运使。还,除三司盐铁判官,江淮浙荆湖制置发运副使。庆历二年卒,年五十四。见王安石《萧公神道碑》(《临川先生文集》卷八九)。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177—1247 【介绍】: 宋邛州蒲江人,字瞻叔,号著斋。高稼弟。宁宗嘉泰二年进士。知夹江县,创同人书院。改知绵州,以防遏招收溃兵功,进直宝章阁。累官端明殿学士、佥书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退居吴中,日以著述自娱。卒谥忠襄。曾修孝宗、宁宗《日历》。有《著斋文集》、《北门类稿》等。
全宋诗
高定子(?~一二四七),字瞻叔,号著斋,蒲江(今属四川)人。宁宗嘉泰二年(一二○二)进士,授郪县主簿。历知丹棱县,知长宁军、绵州。召为刑部郎中。理宗嘉熙元年(一二三七),迁太常少卿,累迁翰林学士、知制诰,兼吏部尚书、修国史、实录院修撰。淳祐二年(一二四二),签书枢密院事。三年,除参知政事。因忤时相致仕。七年卒。有《存著斋文集》,已佚。事见《续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一四,《宋史》卷四○七有传。今录诗三首。
全宋文·卷七三○四
高定子(?——一二四七),字瞻叔,号著斋,邛州蒲江(今四川蒲江)人,高稼弟。嘉泰二年举进士,授郪县主簿,调中江县丞,历知丹棱、夹江二县,辟主管四川总领所文字,迁知长宁军、绵州。入为刑部郎中,进司农卿,兼枢密都承旨。历起居舍人、兼中书舍人、权礼部尚书兼侍读,擢拜翰林学士、知制诰,兼吏部尚书。淳祐二年进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寻兼权参知政事。后辞官居吴中,日以著述自娱。淳祐七年八月卒,谥忠襄。著有《著斋文集》、《北门类稿》、《薇垣类稿》、《经说》、《绍熙讲义》、《奏议》、《历官表奏》等。见《宋史》卷四○九本传、卷四三《理宗纪》,《宋元学案》卷八○。
《国语辞典》:官定  拼音:guān dìng
官府所制订的。如:「人人应遵守官定法规。」
《分类字锦》:省官定制
唐书·百官志》:初,太宗省内外官,定制为七百三十员,曰:“吾以此待天下贤材足矣。”
分类:命官
《漢語大詞典》:袍袄(袍襖)
(1).袍和袄。古代军戎服饰。指比铠甲轻便的战袍和战袄。盛行于 六朝 , 唐 宋 因之。宋书·孔琳之传:“昔事故之前,军器正用鎧而已,至於袍袄、裲襠,必俟战阵,实在库藏,永无损毁。”
(2).袍和袄。 隋 唐 官定常服。新唐书·车服志:“袍袄之制,三品以上服綾,以鶻衔瑞草,鴈衔綬带及双孔雀。”
《漢語大詞典》:官估
谓官定价格。宋史·职官志十一:“ 太平兴国 二年,詔:‘诸道所给幕职、州县官奉,颇闻官估价高,不能充七分之数。宜令三分给一分见钱,二分折色,令通判面估定官物,不得亏损其价。’”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嘉祐七年:“初, 江 湖 运盐既杂恶,官估復高,故百姓利食私盐。由是盗贩者众,捕之急则起为盗。”
《國語辭典》:官韵(官韻)  拼音:guān yùn
1.科举时代的官定韵书。为诗赋用韵的标准。
2.诗赋押韵,所指定的字必须是合乎官方韵书的韵脚,称为「官韵」。
《漢語大詞典》:和价(和價)
谓官定的平价。南齐书·武帝纪:“ 永明 五年,九月己丑,詔曰:‘京师及四方,出钱亿万,糴米穀丝棉之属,其和价以优黔首。’”
《漢語大詞典》:元丝课(元絲課)
合乎官定成色标准的一种银锭。镜花缘第十二回:“客人只算吃了一碗粉条子,又算喝了半碗鸡汤,而主人只觉客人满嘴吃的都是‘元丝课’。”
《国语辞典》:巡回审判(巡回审判)  拼音:xún huí shěn pàn
法官定期在各地开庭,审理民、刑诉讼的审判方式。英法皆有此制。
《漢語大詞典》:闰察(閏察)
朝廷对京官定期以外的考察。明史·儒林传二·王时槐:“六年京察,祖制也。若执政有所驱除,非时一举,谓之闰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