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四选(四選)
(1).古代对四种人的选拔。 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官制象天》:“天有四时,时三月;王有四选,选三臣……圣人为一选,君子为一选,善人为一选,正人为一选,由此以下者,不足选也。”
(2). 宋 代铨选官员的制度。 元丰 前以审官东院、审官西院、流内铨、三班院四个官署分掌铨选,故称四选。 元丰 改革官制,更名隶属吏部。《宋史·选举志四》:“ 元丰 定制而后,銓注之法,悉归选部:以审官东院为尚书左选,流内銓为侍郎左选,审官西院为尚书右选,三班院为侍郎右选,於是吏部有四选之法。” 宋 苏辙 《论堂除太宽札子》:“庶使堂除官吏不復待闕,与四选稍异,亦旌劝之义也。” 宋 岳珂 《桯史·部胥增损文书》:“以此知四选蠹积,盖不可胜算,司衡综者,可不谨哉!”
(2). 宋 代铨选官员的制度。 元丰 前以审官东院、审官西院、流内铨、三班院四个官署分掌铨选,故称四选。 元丰 改革官制,更名隶属吏部。《宋史·选举志四》:“ 元丰 定制而后,銓注之法,悉归选部:以审官东院为尚书左选,流内銓为侍郎左选,审官西院为尚书右选,三班院为侍郎右选,於是吏部有四选之法。” 宋 苏辙 《论堂除太宽札子》:“庶使堂除官吏不復待闕,与四选稍异,亦旌劝之义也。” 宋 岳珂 《桯史·部胥增损文书》:“以此知四选蠹积,盖不可胜算,司衡综者,可不谨哉!”
《漢語大詞典》:环玦(環玦)
(1).玉环和玉玦,并为佩玉。《汉书·隽不疑传》:“ 不疑 冠进贤冠,带櫑具剑,佩环玦,褒衣博带,盛服至门上謁。” 颜师古 注:“环,玉环也。玦即玉佩之玦也。带环而又著玉佩也。” 宋 苏轼 《虎跑泉》诗:“至今游人灌濯罢,卧听空堦环玦响。” 清 唐孙华 《溪边步月》诗:“呜咽笙簫别院曲,鏘鸣环玦过桥泉。”
(2).《荀子·大略》:“絶人以玦,反絶以环。” 杨倞 注:“古者,臣有罪,待放於境,三年不敢去;与之环则还,与之玦则絶。皆所以见意也。”后用“环玦”表示官员的内召和外贬。《后汉书·袁谭传》:“愿熟详吉凶,以赐环玦。”亦用为偏义,谓招还。 唐 刘禹锡 《望赋》:“望如何其望最伤,俟环玦兮思帝乡。”
(3).有缺口的玉环。 清 龚自珍 《乙丙之际塾议》十七:“日月星之见吉凶,殆为日抱珥,月晕成环玦,星移徙,彗孛。”
(2).《荀子·大略》:“絶人以玦,反絶以环。” 杨倞 注:“古者,臣有罪,待放於境,三年不敢去;与之环则还,与之玦则絶。皆所以见意也。”后用“环玦”表示官员的内召和外贬。《后汉书·袁谭传》:“愿熟详吉凶,以赐环玦。”亦用为偏义,谓招还。 唐 刘禹锡 《望赋》:“望如何其望最伤,俟环玦兮思帝乡。”
(3).有缺口的玉环。 清 龚自珍 《乙丙之际塾议》十七:“日月星之见吉凶,殆为日抱珥,月晕成环玦,星移徙,彗孛。”
《漢語大詞典》:道录
负责道教事务的官员。 宋 高承 《事物纪原·道释科教·道录》:“《续事始》引《仙传拾遗》曰:‘ 隋文帝 始以 玄都观 主 王延 为威仪, 唐 置左右两街’。《宋朝会要》曰:‘ 唐 有左右街威仪, 周 避讳改为道録, 宋 朝因之。’” 元 揭傒斯 《乐丘碑》:“ 颐浩先生 ……其教所号之曰 明素葆真大师 教门高士,以为郡道録,即为之不辞。歷住 冲虚观 、 梅峯道院 。”《古今小说·陈希夷四辞朝命》:“其时 徐知常 得幸于 徽宗 ,官拜左街道録,将此事奏知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