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字锦》:肇新官制
宋史职官志神宗熙宁末始命馆阁校唐六典元丰三年以摹本赐群臣乃置局中书命翰林学士张璪等详定八月下诏肇新官制省台寺监领空名者一切罢去而易之以阶九月详定所上寄禄格会明堂礼成近臣迁秩即用新制而省台寺监之官各还所职矣
分类:命官
《漢語大詞典》:避亲(避親)
(1).谓因有亲戚关系而不施及其身。《魏书·世祖纪下》:“功者赏不遗贼,罪者刑不避亲,虽宠爱之,终不亏法。”《隋书·房彦谦传》:“未有罚则避亲,赏则遗贱者也。”
(2). 唐 宋 以后封建社会的考试授官制度,因避嫌疑,凡有亲属关系者不能同地做官,如果已在同地则职位较低者改官他地。 唐 孙逖 《授张博济户部员外郎制》:“时宰避亲,良才久滞。” 宋 曾巩 《亳州谢到任表》:“身方督作,匪懈於服劳;法有避亲,遽蒙於易地。”《金史·选举志一》:“旧例,读卷官不避亲,至有亲人,或有不敢定其去留,或力加营护,而为同列所疑。”《清史稿·选举志四》:“此则举不避亲,其破除成例又如此。”
(3).指因避亲戚关系的嫌疑而不参与其事。 周立波 《山乡巨变》上三:“我 盛清明 内不避亲,外不避仇,好就说好,不好归不好。”
(2). 唐 宋 以后封建社会的考试授官制度,因避嫌疑,凡有亲属关系者不能同地做官,如果已在同地则职位较低者改官他地。 唐 孙逖 《授张博济户部员外郎制》:“时宰避亲,良才久滞。” 宋 曾巩 《亳州谢到任表》:“身方督作,匪懈於服劳;法有避亲,遽蒙於易地。”《金史·选举志一》:“旧例,读卷官不避亲,至有亲人,或有不敢定其去留,或力加营护,而为同列所疑。”《清史稿·选举志四》:“此则举不避亲,其破除成例又如此。”
(3).指因避亲戚关系的嫌疑而不参与其事。 周立波 《山乡巨变》上三:“我 盛清明 内不避亲,外不避仇,好就说好,不好归不好。”
《國語辭典》:六科 拼音:liù kē
1.唐宋时科举取士的六种科目:(1)唐代举士分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为六科。见《唐六典。卷四。尚书礼部》。(2)宋景德、天圣年间以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博达坟典、明于教化;才识兼茂、明于体用;详明政理,可使从政;洞识韬略,运筹决胜;军谋宏远,材任边寄为六科。见宋。王应麟《小学绀珠。卷九。制度类》。(3)宋绍兴时以文章典丽、节操方正、法理该通、节用爱民、刚方岂弟、智勇绝伦为六科。见宋。王应麟《小学绀珠。卷九。制度类》。
2.明、清官制设有六科给事中,分察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行政事务,纠其弊误。
3.米、大麦、小麦、大豆、小豆、芝麻六种植物。《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三:「不想遇著荒歉之岁,六科未收。」
2.明、清官制设有六科给事中,分察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行政事务,纠其弊误。
3.米、大麦、小麦、大豆、小豆、芝麻六种植物。《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三:「不想遇著荒歉之岁,六科未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