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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国语辞典》:医宗金鉴(医宗金鉴)  拼音:yī zōng jīn jiàn
书名。清乾隆四年敕撰,九十卷,相沿为医药的官书。
《国语辞典》:耀祖荣宗(耀祖荣宗)  拼音:yào zǔ róng zōng
显扬祖先,光耀门庭。《初刻拍案惊奇》卷二○:「今日喜得贤侄功成名遂,耀祖荣宗。」也作「荣宗耀祖」。
《国语辞典》:一代宗匠  拼音:yī dài zōng jiàng
造诣高超,名重当世的艺术家。如:「画家溥心畬、张大千都是一代宗匠。」
《国语辞典》:本无宗(本无宗)  拼音:běn wú zōng
魏晋般若学中的流派。对本无宗的内容及创立者一般认为有两派。一为道安所立,主张一切诸法本性空寂,颇能掌握般若空的涵义。一为竺法深所立,把「无」理解成形上的本体,为万有的根本。
《国语辞典》:慈恩宗  拼音:cí ēn zōng
法相宗的别名。参见「法相宗」条。
分类:法相宗
《国语辞典》:黄宗羲(黄宗羲)  拼音:huáng zōng xī
人名。(西元1610~1695)字太冲,号梨洲,浙江省馀姚人,为明末清初学者。明将亡时,奔走营救;明亡后,隐居教授,致力著述。其为学主张先穷经而徵实于史,以濂洛之学为正宗,旁及百家,学问极为渊博。卒谥文孝,学者称「南雷先生」。著有《南雷文定》、《明儒学案》、《宋元学案》、《明夷待访录》等书。
《国语辞典》:即色宗  拼音:jí sè zōng
东晋时期解释般若思想的六家之一。此宗以支遁为代表。支遁主张,我们所认识的现象,并非现象自身所构成,所以现象是空。
《国语辞典》:法华宗(法华宗)  拼音:fǎ huā zōng
天台宗的别名。参见「天台宗」条。
分类:天台宗
《国语辞典》:法性宗  拼音:fǎ xìng zōng
佛教宗派名。凡阐述真如不空,一切存在,都是法性随缘而起的大乘佛教宗派。如华严、天台、禅宗等。简称为「性宗」。
《国语辞典》:东塔宗(东塔宗)  拼音:dōng tǎ zōng
中国佛教律宗的一派。唐代怀素所创,因怀素住长安西太原寺的东塔,所以得名。此宗主张定、慧是戒学所摄、律应以戒行为宗及戒体属于色法。
《國語辭典》:左宗棠  拼音:zuǒ zōng táng
人名。(西元1812~1885)字季高,清湖南湘阴人。为平定太平天国之功臣,封一等伯,后为陕甘总督,平定陕甘及天山南北路,晋封二等恪靖侯,官至东阁大学士、军机大臣,卒谥文襄。著有《盾鼻馀沈》等。
《漢語大詞典》:宗布
传说中祓除灾害之神。《淮南子·氾论训》:“ 后稷 作稼穡,而死为稷; 羿 除天下之害,而死为宗布,此鬼神之所以立。” 高诱 注:“有功於天下,故死託祀於宗布。” 章炳麟 《诸布诸严诸逐说》:“《淮南》言 羿 除天下之害死后为宗布,是布为除害之神。”
分類:祓除灾害
《漢語大詞典》:宗法社会(宗法社會)
实行宗法制度的社会。亦以泛称封建社会。 瞿秋白 《乱弹·红萝卜》:“十二年前的‘五四’运动前后,反对宗法社会的运动还是大逆不道的。” 胡适 《我对于丧礼的改革》:“这一大群人为什么要在讣闻上占一个位置呢?因为这是古代宗法社会遗传下来的风俗如此。” 朱自清 《海行杂记》:“他们的结团,是宗法社会而兼 梁山泊 式的:所以未可轻侮,正和别的‘宁波帮’一样。”
《漢語大詞典》:宗法制
见“ 宗法制度 ”。
分類:宗法制
《漢語大詞典》:宗法制度
亦称“ 宗法制 ”。 古代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由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成,到 周 代逐渐完备。 周王 称天子,天子分封诸侯,诸侯分封卿大夫,他们的职位由嫡长子继承。这些世袭的嫡长子,称为宗子。他们掌握自己范围内的军政大权和本族财产,负责本族的祭祀,管理本族的成员,同时代表贵族统治和剥削人民。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一编第三章第二节:“ 周 朝为了巩固奴隶制的统治秩序,利用着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组织演变而来的宗法关系,确立了一套比 商 代更加系统的宗法制。在宗法制下,宗族中分为大宗、小宗。 周 天子自称是上帝的长子,天下的大宗,政治上的共主,而各同姓诸侯国则为小宗。诸侯对天子说是小宗,但在其国内则是大宗。王位和诸侯国君位一般都是由嫡长子世袭。宗法制不仅应用于 周 室的同姓间,而且和异姓诸侯间也有关系。 周 制,同姓不通婚姻,而异姓间则互为婚媾,所以 周 天子称同姓诸侯为伯父、叔父,称异姓诸侯为伯舅、叔舅。这样,奴隶主贵族就通过宗法制度建立了一套周密的统治网。”
《漢語大詞典》:宗法制度
亦称“ 宗法制 ”。 古代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由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成,到 周 代逐渐完备。 周王 称天子,天子分封诸侯,诸侯分封卿大夫,他们的职位由嫡长子继承。这些世袭的嫡长子,称为宗子。他们掌握自己范围内的军政大权和本族财产,负责本族的祭祀,管理本族的成员,同时代表贵族统治和剥削人民。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一编第三章第二节:“ 周 朝为了巩固奴隶制的统治秩序,利用着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组织演变而来的宗法关系,确立了一套比 商 代更加系统的宗法制。在宗法制下,宗族中分为大宗、小宗。 周 天子自称是上帝的长子,天下的大宗,政治上的共主,而各同姓诸侯国则为小宗。诸侯对天子说是小宗,但在其国内则是大宗。王位和诸侯国君位一般都是由嫡长子世袭。宗法制不仅应用于 周 室的同姓间,而且和异姓诸侯间也有关系。 周 制,同姓不通婚姻,而异姓间则互为婚媾,所以 周 天子称同姓诸侯为伯父、叔父,称异姓诸侯为伯舅、叔舅。这样,奴隶主贵族就通过宗法制度建立了一套周密的统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