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昏姻
亦作“ 昏因 ”。亦作“ 昏婣 ”。
(1).嫁娶;结婚之事。《诗·鄘风·蝃蝀》:“乃如之人也,怀昏姻也。”《礼记·经解》:“昏姻之礼,所以明男女之别也。” 郑玄 注:“昏姻,谓嫁取也。” 晋 潘岳 《怀旧赋》序:“余十二,而获见于父友 东武 戴侯 杨君 ,始见知名,遂申之以昏姻。”一本作“ 婚姻 ”。
(2).亲家;夫妻关系,姻亲关系。《诗·小雅·角弓》:“兄弟昏姻,无胥远矣。” 高亨 注:“昏姻,指姻戚。” 唐 韩愈 《祭故陕府李司马文》:“ 愈 以守官,不获弔送。昏姻之好,以哀以悲。敬致微礼,公其歆之。”《金史·世戚传序》:“然则四十七部之中亦有不通昏因者矣,其故则莫能詰也。” 梁启超 《试办不缠足会简明章程》:“故特创此会,使会中同志,可以互通昏婣。”
(1).嫁娶;结婚之事。《诗·鄘风·蝃蝀》:“乃如之人也,怀昏姻也。”《礼记·经解》:“昏姻之礼,所以明男女之别也。” 郑玄 注:“昏姻,谓嫁取也。” 晋 潘岳 《怀旧赋》序:“余十二,而获见于父友 东武 戴侯 杨君 ,始见知名,遂申之以昏姻。”一本作“ 婚姻 ”。
(2).亲家;夫妻关系,姻亲关系。《诗·小雅·角弓》:“兄弟昏姻,无胥远矣。” 高亨 注:“昏姻,指姻戚。” 唐 韩愈 《祭故陕府李司马文》:“ 愈 以守官,不获弔送。昏姻之好,以哀以悲。敬致微礼,公其歆之。”《金史·世戚传序》:“然则四十七部之中亦有不通昏因者矣,其故则莫能詰也。” 梁启超 《试办不缠足会简明章程》:“故特创此会,使会中同志,可以互通昏婣。”
《韵府拾遗 真韵》:为姻(为姻)
青箱杂记:龙图刘公晔未第前,娶尚书晃之长女,早亡。而赵氏犹冇二妹,复欲妻之。刘曰:若云武有之德,则不敢为姻。如言禹别之州,则庶可从命。盖刘公不欲七姨为匹,意欲九姨议亲故也。遂娶九姨,后生七子,皆至大官。
分类:为姻
《骈字类编》:嘉姻
潘岳怀旧赋:余总角而获见,承戴侯之清尘。名予以国士,眷予以嘉姻。
《國語辭典》:姻事 拼音:yīn shì
婚姻事宜。《五代史平话。汉史。卷上》:「阿苏得判后,召得刘洪为媒,说那卧龙村慕容三郎姻事。」《儒林外史》第八回:「表侄学业,近来造就何如?却还不曾恭喜毕过姻事?」
分類: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