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质契(質契)
契约,契据。 宋 苏舜钦 《上三司副使段公书》:“故播敛之早晚,塍畔之出入,质契之昏明,豪弱之交侵,讼诉之搆,官司之辨,皆亲尝之。”《明史·朱纨传》:“ 闽 人 李光头 、 歙 人 许栋 踞 寧波 之 双屿 为之主,司其质契。”
《漢語大詞典》:分支帐(分支帳)
宋 元 人称分家的契据为分支帐。《资治通鉴·梁武帝天监十六年》“行臺军司给券,当中竖裂,一支付勋人,一支送门下” 元 胡三省 注:“此 韩愈 《寄崔立之诗》所谓‘当如合分支’者也,今人亦谓析产文契为分支帐。”参见“ 分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