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辭典》:拾遗(拾遺) 拼音:shí yí
1.捡取他人遗失的财物。《战国策。秦策一》:「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
2.比喻轻而易举。《汉书。卷六七。梅福传》:「合天下之知,并天下之威,是以举秦如鸿毛,取楚若拾遗。」《文选。干宝。晋纪总论》:「自上逆下,非邻国之势也,然而成败异效,扰天下如驱羊,举二都如拾遗。」
3.采补缺漏遗佚。《南齐书。卷九。礼志上》:「吴则太史令丁孚拾遗汉事,蜀则孟光、许慈草建众典。」
4.匡正别人过失或缺点。《抱朴子。外篇。崇教》:「有师友之名,无拾遗之实。」
5.职官名。唐代谏官,武则天时始置左右拾遗,掌供奉讽谏,以救补人主言行的缺失。见《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二》。
2.比喻轻而易举。《汉书。卷六七。梅福传》:「合天下之知,并天下之威,是以举秦如鸿毛,取楚若拾遗。」《文选。干宝。晋纪总论》:「自上逆下,非邻国之势也,然而成败异效,扰天下如驱羊,举二都如拾遗。」
3.采补缺漏遗佚。《南齐书。卷九。礼志上》:「吴则太史令丁孚拾遗汉事,蜀则孟光、许慈草建众典。」
4.匡正别人过失或缺点。《抱朴子。外篇。崇教》:「有师友之名,无拾遗之实。」
5.职官名。唐代谏官,武则天时始置左右拾遗,掌供奉讽谏,以救补人主言行的缺失。见《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二》。
《漢語大詞典》:认状(認狀)
(1).认领失物的文书。 清 李渔 《闻过楼》第三回:“况且这些贜物原是失去的东西,岂有不经官府、不递认状倒在强盗手中私自领回之理?”
(2).旧时擂台比武者所写的承认打死不论的文书。《隋唐演义》第十二回:“如要上去的,本人姓名、乡贯、年庚,设个誓,要写在认状上,见得打死勿论。”
(3).见“ 认保状 ”。
(2).旧时擂台比武者所写的承认打死不论的文书。《隋唐演义》第十二回:“如要上去的,本人姓名、乡贯、年庚,设个誓,要写在认状上,见得打死勿论。”
(3).见“ 认保状 ”。
《漢語大詞典》:认保状(認保狀)
保证书。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莅任·考代书》:“词理明通,且验其状貌端良者,取定数名,开明年貌籍贯,投具认保状。”亦省作“ 认状 ”。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钱穀·佥粮里》:“于开报点僉时,须验其人相貌奸良,家道厚薄,并令该粮房及里甲等保结,方许投递认状。”
分類: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