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辭典》:尚方 拼音:shàng fāng
1.职官名:(1)掌管制造帝王御用的器物。秦置尚方令,汉沿置,有令、丞、员吏、从官十八人,后又分为中、左、右三尚方。魏、晋续置。唐省去「方」字,设中、左、右三尚署。元只设中尚监。明废。(2)掌配制药品。
2.复姓。如汉有尚方禁。
2.复姓。如汉有尚方禁。
《漢語大詞典》:崔卢(崔盧)
自 魏 晋 至 唐 代, 山东 士族大姓有 崔 氏、 卢 氏,长期居高显之位。《旧唐书·窦威传》:“ 高祖 笑曰:‘比见 关东 人与 崔卢 为婚,犹自矜伐,公代为帝戚,不亦贵乎!’”后因以 崔 卢 借指豪门大姓。 宋 苏轼 《陈季常所畜朱陈村嫁娶图》诗:“闻道一村唯两姓,不将门户买 崔 卢 。”参见“ 四姓 ”。
《國語辭典》:四姓 拼音:sì xìng
1.四个姓氏。我国历代常有以四个豪门贵族合称为「四姓」的现象。如东汉时有樊、郭、阴、马四姓;三国吴有朱、张、顾、陆四姓;晋代有雷、蒋、谷、鲁四姓;唐代有郑、卢、李、崔四姓。
2.南北朝时,以郡望或官位分为甲、乙、丙、丁四等贵族,称为「四姓」。《南史。卷五六。列传。张弘策》:「在郡述制旨礼记正言义,四姓衣冠士子听者常数百人。」《新唐书。卷一九九。儒学列传中。柳冲》:「尚书、领、护而上者为『甲姓』,九卿若方佰者为『乙姓』,散骑常侍、太中大夫者为『丙姓』,吏部正员郎为『丁姓』。凡得入者,谓之『四姓』。」
3.印度社会的四种阶级。《长阿含经》卷一三:「世有四姓:刹利、婆罗门、居士、首陀罗。」
2.南北朝时,以郡望或官位分为甲、乙、丙、丁四等贵族,称为「四姓」。《南史。卷五六。列传。张弘策》:「在郡述制旨礼记正言义,四姓衣冠士子听者常数百人。」《新唐书。卷一九九。儒学列传中。柳冲》:「尚书、领、护而上者为『甲姓』,九卿若方佰者为『乙姓』,散骑常侍、太中大夫者为『丙姓』,吏部正员郎为『丁姓』。凡得入者,谓之『四姓』。」
3.印度社会的四种阶级。《长阿含经》卷一三:「世有四姓:刹利、婆罗门、居士、首陀罗。」
《漢語大詞典》:郡姓
一郡的大姓望族。《资治通鉴·齐明帝建武三年》:“众议 薛氏 为 河东 茂族。帝曰:‘ 薛氏 , 蜀 也,岂可入郡姓!’” 胡三省 注:“郡姓者,郡之大姓、著姓也。今百氏郡望,盖始於此。”
《漢語大詞典》:士姓
士族。指在政治、经济等各方面享有特权的豪门大姓。《南史·隐逸传下·刘昙净》:“会有詔士姓各举四科, 曇浄 叔父 慧斐 举以应孝行, 武帝 用为 海寧 令。”参见“ 士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