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代还(代還)
(1).指朝臣出任外官者重新被调回朝廷任职。《新唐书·朱敬则传》:“侍御史 冉祖雍 诬奏与 王同晈 善,贬 涪州 刺史。既明其非罪,改 庐州 。代还,无 淮南 一物,所乘止一马,子曹步从以归。”《宋史·真宗纪二》:“丁巳,詔:诸路转运使代还日,在任兴除利害,升黜能否,凡所经画事悉条上以闻。” 明 田汝成 《西湖游览志馀·贤达高风》:“﹝ 张咏 ﹞ 咸平 二年以工部侍郎知 杭州 ……四年,州民诣闕献《土星图》一,银百两,乞留知州。詔仍还其银,而奬諭 咏 ,竟以代还。”
(2).指军队被调回原地驻防。《资治通鉴·唐懿宗咸通九年》:“初, 南詔 陷 安南 ,敕 徐泗 募兵二千赴援,分八百人别戍 桂州 ,初约三年一代……戍 桂州 者已六年,屡求代还。”
(2).指军队被调回原地驻防。《资治通鉴·唐懿宗咸通九年》:“初, 南詔 陷 安南 ,敕 徐泗 募兵二千赴援,分八百人别戍 桂州 ,初约三年一代……戍 桂州 者已六年,屡求代还。”
《漢語大詞典》:掌书记(掌書記)
唐 代外官之一, 景龙 元年置。亦为观察使或节度使的属官。 宋 代亦置此职。《旧唐书·郑从谠传》:“制下,令自择参佐。乃奏……左拾遗 李渥 充掌书记, 长安 尉 崔泽 充支使。”《新唐书·百官志四下》:“掌书记,掌朝覲、聘问、慰荐、祭祀、祈祝之文与号令升絀之事。”《资治通鉴·唐玄宗天宝十载》:“ 禄山 既兼领三镇……掌书记 高尚 因为之解图讖,劝之作乱。” 胡三省 注:“掌书记,位判官下,古记室参军之任。” 宋 吴曾 《能改斋漫录·事始二》:“以恩地为恩府,始於 唐 马戴 。 戴 大中 初为掌书记於 太原 李司空 幕。” 宋 曾巩 《秘书少监陈公神道碑铭》:“乃卒解 静安 之围。事闻,即其军以公为掌书记。”
《漢語大詞典》:汾阳考(汾陽考)
唐 代京官、外官,每年都要经过考绩。考绩的具体工作,属于考功郎中掌管,由朝廷另派有声望的高官两人主持其事。 汾阳郡王 郭子仪 任中书令时,曾主持考绩达二十四次,故称。参见“ 二十四考中书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