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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国语辞典》:崔敬邕墓志铭(崔敬邕墓志铭)  拼音:cuī jìng yōng mù zhì míng
北魏孝明帝熙平二年(西元517年)刻,康熙十八年(西元1679年)在河北省安平县出土,不久原石即下落不明。今有拓本影印传世。此志用笔圆畅,气质高华,为北魏碑刻之名品。
分类:二年公元
《国语辞典》:公墓里放鞭炮(公墓里放鞭炮)  拼音:gōng mù lǐ fàng biān pào
(歇后语)吵死人。如:「半夜里开舞会像在公墓里放鞭炮──吵死人。」
《国语辞典》:张黑女墓志铭(张黑女墓志铭)  拼音:zhāng hè nǚ mù zhì míng
北魏节闵帝普泰元年(西元五三一)刻于张玄墓上的碑文。原称为「张玄墓志铭」,清人为避康熙皇帝名讳,改称为「张黑女墓志铭」。字体为正书,但方中带扁,隶意尚存。用笔峻逸,内方外圆,为北朝杰出书法。原石已失,清道光间何绍基曾得旧拓孤本,后经影印始闻名于世。
《国语辞典》:徒不上墓  拼音:tú bù shàng mù
新受刑罚的囚犯,不上墓祭祀。《太平御览。卷六四二。刑法部。徒》:「《风俗通》曰:『徒不上墓说,新遭刑罪原解者,不可以上墓祠祀,令人死亡。』」
《国语辞典》:王得禄墓(王得禄墓)  拼音:wáng dé lù mù
位于嘉义县新港乡安和村番婆附近田园中的古迹。创建于清道光二十四年(西元1884),为清朝王得禄的墓园。王得禄是清朝治台二百一十二年中,官位最高的台湾人,祖籍江西,出生在嘉义县太保乡,乾隆年间,曾招募士兵助总兵柴大纪平定林爽文之变,收复当时称诸罗的嘉义。嘉庆年间又平定海盗蔡牵之乱,道光十六年又敉平当地的民乱,清廷于是将他晋升为太子少保,此地后遂因名为「太保」,得禄死后归葬于此。墓园占地很广,墓前有许多用青石雕成的石人、石兽,是台湾地区气派最雄伟的古墓。现属一级古迹。
《国语辞典》:自掘坟墓(自掘坟墓)  拼音:zì jué fén mù
所作所为,对己无益,如同为自己挖掘坟墓一般。比喻自取灭亡、自毁前程。如:「他若再执迷不悟,无疑是自掘坟墓。」
《国语辞典》:墓坑  拼音:mù kēng
埋葬死者的坑穴。
分类:埋葬死者
《国语辞典》:墓券  拼音:mù quàn
类似地契的玉片、石片或铅片,主要防止有人侵占死者的地。另有一种墓券,载明随葬衣物,也是死者的一种證明文件。
《国语辞典》:镇墓兽(镇墓兽)  拼音:zhèn mù shòu
由木雕或陶塑制成,用来守卫墓门的怪兽。造形多奇特怪异,如兽身人面、人身兽面或各种兽体的组合等。
《国语辞典》:扫墓节(扫墓节)  拼音:sǎo mù jié
清明节的别称。原来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西元一九三五年国民政府定都后,为慎终追远和崇敬祖先,乃定清明节为民族扫墓节。参见「清明节」条。
《漢語大詞典》:妇好墓(婦好墓)
即 殷墟 五号墓。在 河南 安阳 小屯村 西北,为 商 代后期奴隶主贵族墓葬。根据其形制和铜器铭文中“妇好”和“司母辛”所占的重要地位,一般认为墓主应是甲骨文所载 商王 武丁 诸妇之一的 妇好 。如考证不误,则此墓当为目前唯一能够同历史文献和甲骨文联系起来,并推定具体墓主的 殷 代墓葬,对历史考古研究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漢語大詞典》:封墓轼闾(封墓軾閭)
增修坟墓,旌表里门,表示对贤者的礼遇和尊崇。书·武成:“﹝ 武王 入 殷 ﹞释 箕子 囚,封 比干 墓,式 商容 閭。” 孔颖达 疏:“ 紂 囚其人而放释之, 紂 杀其身而增封其墓, 紂 退其人而式其门閭,皆是 武王 反 紂 政也。”按,《史记·周本纪》作“表 商容 之閭”。《后汉书·周举传》:“昔在前世,求贤如渴,封墓軾閭,以光贤哲。”
《漢語大詞典》:割乳庐墓(割乳廬墓)
谓丢下乳儿在亡亲墓旁筑庐守孝。古代认为是至孝的行为。新唐书·列女传·李孝女妙法:“ 李孝女 者,名 妙法 , 瀛州 博野 人。 安禄山 乱,被劫徙它州。闻父亡,欲间道奔丧,一子不忍去,割一乳留以行。既至,父已葬,号踊请开父墓以视,宗族不许。復持刀刺心,乃为开。见棺,舌去尘,髮治拭之。结庐墓左。”新五代史·杂传·何泽:“ 五代 之际,民苦於兵,往往因亲疾以割股,或既丧而割乳庐墓,以规免州县赋役。”
《漢語大詞典》:不着坟墓(不着墳墓)
(1).谓死于外乡,不能葬入祖坟。 金 董解元 《西厢记诸宫调》卷五:“相国夫人道得‘可惜,早是孩儿一身离乡客寄,死作箇不着坟墓鬼。’”
(2).犹言游魂。 元 杨暹 《刘行首》第二折:“你道我不着坟墓风魔汉,小鬼头!我寻你个未入玄门花月妖。”
《漢語大詞典》:邦墓
古代民众归葬的场所。周礼·春官·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为之图。” 郑玄 注:“凡邦中之墓地,万民所葬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