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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公共图书馆
中央集权
地方议会
噶厦
港务局
方面官
平余
《国语辞典》:公共图书馆(公共图书馆)  拼音:gōng gòng tú shū guǎn
由地方政府所设立,为一般民众服务的图书馆。任务在于推行社会教育,传播知识,提高社区文化及倡导读书风气。
《国语辞典》:中央集权(中央集权)  拼音:zhōng yāng jí quán
国家政治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而各地方政府执行中央法令的政治体制。后亦泛指决策权力集中于上级人员或上级机关的组织结构。
《国语辞典》:地方议会(地方议会)  拼音:dì fāng yì huì
由地方公民选举代表,组成监督该地方政府行政事务的议会。如新北市议会、新竹县议会。如:「执政党的议员在地方议会中占多数席次,取得主导地位。」
《國語辭典》:噶厦(噶廈)  拼音:gá xià
西藏最高的行政机关,噶布伦议事的所在地。
《國語辭典》:港务局(港務局)  拼音:gǎng wù jú
管理港口事务的专责机关。由交通部指挥监督。
《國語辭典》:方面官  拼音:fāng miàn guān
旧时道台知府皆称为「方面官」。也称为「方面大员」。
《國語辭典》:方面  拼音:fāng miàn
1.事物的某一部分。如:「在音乐上,他对声乐方面特别擅长。」
2.方向。《后汉书。卷五九。张衡传》:「寻其方面,乃知震之所在。」
3.独当一面的职务。后称封疆大吏为「方面」。《东观汉记。卷九。冯异传》:「今专命方面,施行恩德。」
《漢語大詞典》:平余(平餘)
清 代地方政府上缴正项钱粮时另给户部的部分。一般来源于赋税的加派,亦有另立名目加征的。 清 初各省解缴户部税银,每一千两随解平馀银二十五两,称随平陋规。其后,户部与地方官吏协议共同分肥,解部减一半,馀归地方。 乾隆 元年,明文规定平馀银分给各部院官吏作为补助费,称“养廉”。 乾隆 二年, 四川省 在火耗羡馀外,每银百两提解六钱,名平馀,充各衙门使用。有的地方官吏收税时加重戥子称银,所得溢额银两亦名平馀。 章炳麟 《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一条鞭法,名为永不加赋,而耗羡、平餘,犹在正供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