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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密四曼
三业四威仪
三种四念处
四种三宝
四大
大日如来四种身
大方广佛华严经入法界品四十二字观门
大乘四果
四处十六会
大悲四八之应
四上座
尸罗四义
口四
小四相
佛类词典(续上)
三因四缘三密四曼
三业四威仪
三种四念处
四种三宝
四大
大日如来四种身
大方广佛华严经入法界品四十二字观门
大乘四果
四处十六会
大悲四八之应
四上座
尸罗四义
口四
小四相
三因四缘
【佛学大辞典】
(名数)成实论以三因四缘为生心心所法。三因如前。四缘(参见:缘)
(名数)成实论以三因四缘为生心心所法。三因如前。四缘(参见:缘)
三密四曼
【佛学大辞典】
(术语)大曼与羯磨为身密,法曼为语密,三曼为意密。见观名目六。
(术语)大曼与羯磨为身密,法曼为语密,三曼为意密。见观名目六。
三业四威仪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四威仪为行住坐卧之仪表,故三业四威仪乃总标一切所作之语。
【佛学次第统编】
四威仪为行、住、坐、卧之仪表,故三业四威仪,可总标一切所作之语。
(术语)四威仪为行住坐卧之仪表,故三业四威仪乃总标一切所作之语。
【佛学次第统编】
四威仪为行、住、坐、卧之仪表,故三业四威仪,可总标一切所作之语。
三种四念处
【佛学大辞典】
(名数)(参见:四念处)
(名数)(参见:四念处)
四种三宝
【佛学大辞典】
(名数)三宝有四种:一、一体三宝,又云同体三宝,又云同相三宝。三宝一一之体有三宝之义,佛之体上有觉照之义者,佛宝也,有轨则之义者法宝也,无违诤之过者僧宝也,乃至僧有观智者为佛宝,有轨则者为法宝,和合者为僧宝。二、理体三宝,于真如之体上立三宝。真如之理体视觉性法相,无违诤过。三、化相三宝,又云别体三宝,又云真实三宝。大乘之三宝者,诸佛之三身为佛宝,六度为法宝,十圣为僧宝。小乘之三宝者丈六之化身为佛宝,四谛十二因缘之法为法宝。四果缘觉为僧宝,四、住持三宝,佛灭后住于世间者。木佛画像,佛宝也,三藏之文句,法宝也,剃发染衣者,僧宝也。此中前二种局于大乘,后二种通于大小乘。行事钞资持记上一之一曰:「三宝四种,一体理体就理而论,化相一种局据佛世,住持一位通被三时。」
(名数)三宝有四种:一、一体三宝,又云同体三宝,又云同相三宝。三宝一一之体有三宝之义,佛之体上有觉照之义者,佛宝也,有轨则之义者法宝也,无违诤之过者僧宝也,乃至僧有观智者为佛宝,有轨则者为法宝,和合者为僧宝。二、理体三宝,于真如之体上立三宝。真如之理体视觉性法相,无违诤过。三、化相三宝,又云别体三宝,又云真实三宝。大乘之三宝者,诸佛之三身为佛宝,六度为法宝,十圣为僧宝。小乘之三宝者丈六之化身为佛宝,四谛十二因缘之法为法宝。四果缘觉为僧宝,四、住持三宝,佛灭后住于世间者。木佛画像,佛宝也,三藏之文句,法宝也,剃发染衣者,僧宝也。此中前二种局于大乘,后二种通于大小乘。行事钞资持记上一之一曰:「三宝四种,一体理体就理而论,化相一种局据佛世,住持一位通被三时。」
四大
【佛学大辞典】
(名数)俱舍论所说,地水火风也。此四者广大,造作生出一切之色法(物质),故名四大。
【佛学大辞典】
(名数)地水火风也。依俱舍论言,此四大有假实二种,其实者,称为四界或四大界,假者,单云四大。实之四大,一地大,性坚,支持万物。二水大,性湿,收摄万物。三火大,性煖,调熟万物。四风大,性动,生长万物。此四者,以造作一切之色法,故谓之能造四大。其体触处所摄,唯为身根所得。身根触诸色而觉知坚湿煖动也。假之四大,则世间所称之地水火风也,此四大虽其实为地水火风及色声香味触九法之假和合,然其中坚性最增盛者名为地,乃至动性最增盛者名为风。要之实之四大为能造,假之四大属于所造也。若据成实论意,则无实之四大,唯有假之四大,以色香味触之四尘为一切色法之能造。四尘和合,方成四大。故四大唯为假法。要之一切有形有质之物,无非为四大之所造(俱舍),无非为四大之和合(成实),故称之为大也。或以之分为二种,称正报之人身为内之四大,或称为有识之四大,依报之诸色曰外之四大,或云无识之四大。圆觉经曰:「妄认四大为自身相。」又曰:「恒作此念,我今此身四大和合,所谓发毛爪齿皮肉筋骨髓脑垢色皆归于地,唾涕脓血津液涎沫痰泪精气大小便利皆归于水,煖气归于火,动转归于风。四大各离,今者妄身当在何处?」璎珞经二曰:「四大有二种:一有识,二无识。」最胜王经五曰:「譬如机关由业转,地水火风共身,随彼因缘招异果,同在一处相违害,如四毒蛇居一箧。」梵Maha%bhu%ta。
【佛学常见辞汇】
地大、水大、火大、风大。地以坚硬为性,水以潮湿为性,火以温暖为性,风以流动为性。世间的一切有形物质,都是由四大所造,如人体的毛发爪牙,皮骨筋肉等是坚硬性的地大;唾涕脓血,痰泪便利等是潮湿性的水大;温度暖气是温暖性的火大;一呼一吸是流动性的风大。
【三藏法数】
(出圆觉经)
四大者,谓人之身,揽外地水火风四大,而成内身四大。因对色香味触四微,故称为四大也。
〔一、地大〕,地以坚碍为性。谓眼耳鼻舌身等名为地大,若不假水,则不和合。经云:发毛爪齿、皮肉筋骨等,皆归于地。是也。
〔二、水大〕,水以润湿为性。谓唾涕津液等名为水大,若不假地,即便流散。经云:唾涕脓血津液涎沫痰泪精气大小便利皆归于水。是也。
〔三、火大〕,火以燥热为性。谓身中煖气,名为火大。若不假风,则不增长。经云:煖气归火。是也。
〔四、风大〕,风以动转为性。谓出入息及身动转,名为风大。此身动作,皆由风转。经云:动转归风。是也。(动转归风者,凡身动转皆属风也。)
(名数)俱舍论所说,地水火风也。此四者广大,造作生出一切之色法(物质),故名四大。
【佛学大辞典】
(名数)地水火风也。依俱舍论言,此四大有假实二种,其实者,称为四界或四大界,假者,单云四大。实之四大,一地大,性坚,支持万物。二水大,性湿,收摄万物。三火大,性煖,调熟万物。四风大,性动,生长万物。此四者,以造作一切之色法,故谓之能造四大。其体触处所摄,唯为身根所得。身根触诸色而觉知坚湿煖动也。假之四大,则世间所称之地水火风也,此四大虽其实为地水火风及色声香味触九法之假和合,然其中坚性最增盛者名为地,乃至动性最增盛者名为风。要之实之四大为能造,假之四大属于所造也。若据成实论意,则无实之四大,唯有假之四大,以色香味触之四尘为一切色法之能造。四尘和合,方成四大。故四大唯为假法。要之一切有形有质之物,无非为四大之所造(俱舍),无非为四大之和合(成实),故称之为大也。或以之分为二种,称正报之人身为内之四大,或称为有识之四大,依报之诸色曰外之四大,或云无识之四大。圆觉经曰:「妄认四大为自身相。」又曰:「恒作此念,我今此身四大和合,所谓发毛爪齿皮肉筋骨髓脑垢色皆归于地,唾涕脓血津液涎沫痰泪精气大小便利皆归于水,煖气归于火,动转归于风。四大各离,今者妄身当在何处?」璎珞经二曰:「四大有二种:一有识,二无识。」最胜王经五曰:「譬如机关由业转,地水火风共身,随彼因缘招异果,同在一处相违害,如四毒蛇居一箧。」梵Maha%bhu%ta。
【佛学常见辞汇】
地大、水大、火大、风大。地以坚硬为性,水以潮湿为性,火以温暖为性,风以流动为性。世间的一切有形物质,都是由四大所造,如人体的毛发爪牙,皮骨筋肉等是坚硬性的地大;唾涕脓血,痰泪便利等是潮湿性的水大;温度暖气是温暖性的火大;一呼一吸是流动性的风大。
【三藏法数】
(出圆觉经)
四大者,谓人之身,揽外地水火风四大,而成内身四大。因对色香味触四微,故称为四大也。
〔一、地大〕,地以坚碍为性。谓眼耳鼻舌身等名为地大,若不假水,则不和合。经云:发毛爪齿、皮肉筋骨等,皆归于地。是也。
〔二、水大〕,水以润湿为性。谓唾涕津液等名为水大,若不假地,即便流散。经云:唾涕脓血津液涎沫痰泪精气大小便利皆归于水。是也。
〔三、火大〕,火以燥热为性。谓身中煖气,名为火大。若不假风,则不增长。经云:煖气归火。是也。
〔四、风大〕,风以动转为性。谓出入息及身动转,名为风大。此身动作,皆由风转。经云:动转归风。是也。(动转归风者,凡身动转皆属风也。)
大日如来四种身
【佛学大辞典】
(名数)一、瑜祇经,谓金刚界遍照如来是自性身。二、分别圣位经谓有二种之受用身,卢遮那是二受用身也。三、摄真实经言毗卢遮那示现化身至释迦菩提道场。又义诀言龙树先持诵毗卢遮那真言。感得现真身为说持念法,是变化身。四、略出经言毗卢遮那来天等之会者,是等流身。见菩提心义十。
(名数)一、瑜祇经,谓金刚界遍照如来是自性身。二、分别圣位经谓有二种之受用身,卢遮那是二受用身也。三、摄真实经言毗卢遮那示现化身至释迦菩提道场。又义诀言龙树先持诵毗卢遮那真言。感得现真身为说持念法,是变化身。四、略出经言毗卢遮那来天等之会者,是等流身。见菩提心义十。
大方广佛华严经入法界品四十二字观门
【佛学大辞典】
(经名)一卷,唐不空译。具出经文及梵字四十二。
(经名)一卷,唐不空译。具出经文及梵字四十二。
大乘四果
【佛学大辞典】
(名数)通教之菩萨,历十地修行,有證果有不同。以小乘之四果而区别之。一在初地以断惑證理生于如来之家者为须陀洹果。二在八地蒙佛之授记而得作佛者为斯陀含果。三在十地受如来之职,如别圆二教等觉之位者为阿那含果。四在佛地,即通教之果佛断见思之惑,习气俱尽而成佛者。为阿罗汉果。见大乘庄严经论。
【佛学次第统编】
大乘庄严经论云大乘四果:大乘者,谓通教中菩萨,于当教中,对声闻缘觉小乘,故得得为大乘也。四果者,本是声闻所證果位,今菩萨历于十地,修行證果,亦有浅深,始终不同,故借小乘四果之位,以区别之,是名大乘四果。
一、初地生如来家是须陀洹果 梵语须陀洹,华言入流,又云预流,谓菩萨入初乾慧地时,断惑證理,即是證佛所證,故云生如来家。因借声闻初果以区别之,故云是须陀洹果。
二、八地得授记是斯陀含果 梵语斯陀含,华言一来,谓菩萨于第八辟支佛地中,蒙佛授记,而得作佛。因借声闻第二果以区别之,故云是斯陀含果。
三、十地得受职是阿那含果 梵语阿那含,华言不来,谓菩萨于第十佛地中而得受如来职,犹如别圆二教等觉之位。因借声闻第三果以区别之,故云是阿那含果。
四、佛地是阿罗汉果 梵语阿罗汉,华言无学,又云无生。佛地即通教中果佛也。菩萨已断见思习气俱尽而得成佛。因借声闻第四果,以区别之,故云是阿罗汉果。
(名数)通教之菩萨,历十地修行,有證果有不同。以小乘之四果而区别之。一在初地以断惑證理生于如来之家者为须陀洹果。二在八地蒙佛之授记而得作佛者为斯陀含果。三在十地受如来之职,如别圆二教等觉之位者为阿那含果。四在佛地,即通教之果佛断见思之惑,习气俱尽而成佛者。为阿罗汉果。见大乘庄严经论。
【佛学次第统编】
大乘庄严经论云大乘四果:大乘者,谓通教中菩萨,于当教中,对声闻缘觉小乘,故得得为大乘也。四果者,本是声闻所證果位,今菩萨历于十地,修行證果,亦有浅深,始终不同,故借小乘四果之位,以区别之,是名大乘四果。
一、初地生如来家是须陀洹果 梵语须陀洹,华言入流,又云预流,谓菩萨入初乾慧地时,断惑證理,即是證佛所證,故云生如来家。因借声闻初果以区别之,故云是须陀洹果。
二、八地得授记是斯陀含果 梵语斯陀含,华言一来,谓菩萨于第八辟支佛地中,蒙佛授记,而得作佛。因借声闻第二果以区别之,故云是斯陀含果。
三、十地得受职是阿那含果 梵语阿那含,华言不来,谓菩萨于第十佛地中而得受如来职,犹如别圆二教等觉之位。因借声闻第三果以区别之,故云是阿那含果。
四、佛地是阿罗汉果 梵语阿罗汉,华言无学,又云无生。佛地即通教中果佛也。菩萨已断见思习气俱尽而得成佛。因借声闻第四果,以区别之,故云是阿罗汉果。
四处十六会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四处者一为王舍城之鹫峰山,二为舍卫国之给孤独园,三为他化自在天宫,四为王舍城竹林精舍之白鹭池。十六会者,第一会有四百卷。说于鹫峰山。第二会自四百一卷至四百七十八卷之七十八卷,说于鹫峰山。与第一会大同,罗什译之摩诃般若,无罗叉之放光般若,竺法护译之光赞般若,同为此会。但品有开合。文稍略,又无常啼法诵之二品。第三会自四百七十九卷至五百三十七卷之五十九卷,又说于鹫峰山。与第二会开合不同,亦无常啼法诵之二品。第四会自五百三十八卷至五百五十五卷之十八卷,亦说于鹫峰山。唯最后随顺品中之文,与前三会不同,苻秦昙摩蜱译之摩诃般若钞经,吴支谦译之大明度无极经,支娄迦谶译之道行,罗什译之小品,宋施护译之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法贤译之佛母宝德藏般若。共为此会。第五会自五百五十六卷至五百六十五卷之十卷,亦说于鹫峰山。较第四分,则更略。第六会自五百六十六卷至五百七十三卷之八卷,亦说于鹫峰山。有十七品。与前分全别。月婆首那译之胜天王般若。为此会。第七会五百七十四,五百七十五之两卷,说于给孤独园。谓之曼殊室利分。曼陀仙,僧伽婆罗译之二部文殊般若。为此会。又此会收于大宝积经第四十六会。第八会五百七十六之一卷,亦说于给孤独园。谓之那伽室利分。刘宋翔公译之濡首菩萨无上清净分经。为此会。第九会五百七十七之一卷,亦说于给孤独园。谓之能断金刚分。罗什,菩提留支,真谛译之金刚般若经,玄奘义净译之能断金刚般若。为此会。第十会五百七十八之一卷,说于他化自在天宫,谓之般若理趣分。与密部之理趣经同本,而咒不同。第十一会自五百七十九至五百八十三之五卷,说于给孤独园。谓之布施波罗蜜分。第十二会自五百八十四至五百八十八之五卷,亦说于给孤独园。谓之净戒波罗蜜多分。第十三会五百八十九之一卷,亦说于给孤独园。谓之安忍波罗蜜多分。第十四会五百九十之一卷,亦说于给孤独园。谓之精进波罗蜜多分。第十五会五百九十一及五百九十二之两卷,说于鹫峰山。谓之静虑波罗蜜多分,第十六会自五百九十三至第六百卷之八卷,说于竹林精舍白鹭池之侧。谓之般若波罗蜜多分,其他有小经数部,要之大般若以外现存之诸经,皆在此中。但仁王般若经不摄于十六会。玆将本经之撰述列之如下。大般若经通关法六卷(宋永隆排定),大般若经理趣分述赞三卷(唐沙门基撰),般若纲要十卷(葛彗葛鼎提纲)。
【佛学大辞典】
(术语)大般若经之说会也。(参见:大般若波罗蜜多经)附录。
(术语)四处者一为王舍城之鹫峰山,二为舍卫国之给孤独园,三为他化自在天宫,四为王舍城竹林精舍之白鹭池。十六会者,第一会有四百卷。说于鹫峰山。第二会自四百一卷至四百七十八卷之七十八卷,说于鹫峰山。与第一会大同,罗什译之摩诃般若,无罗叉之放光般若,竺法护译之光赞般若,同为此会。但品有开合。文稍略,又无常啼法诵之二品。第三会自四百七十九卷至五百三十七卷之五十九卷,又说于鹫峰山。与第二会开合不同,亦无常啼法诵之二品。第四会自五百三十八卷至五百五十五卷之十八卷,亦说于鹫峰山。唯最后随顺品中之文,与前三会不同,苻秦昙摩蜱译之摩诃般若钞经,吴支谦译之大明度无极经,支娄迦谶译之道行,罗什译之小品,宋施护译之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法贤译之佛母宝德藏般若。共为此会。第五会自五百五十六卷至五百六十五卷之十卷,亦说于鹫峰山。较第四分,则更略。第六会自五百六十六卷至五百七十三卷之八卷,亦说于鹫峰山。有十七品。与前分全别。月婆首那译之胜天王般若。为此会。第七会五百七十四,五百七十五之两卷,说于给孤独园。谓之曼殊室利分。曼陀仙,僧伽婆罗译之二部文殊般若。为此会。又此会收于大宝积经第四十六会。第八会五百七十六之一卷,亦说于给孤独园。谓之那伽室利分。刘宋翔公译之濡首菩萨无上清净分经。为此会。第九会五百七十七之一卷,亦说于给孤独园。谓之能断金刚分。罗什,菩提留支,真谛译之金刚般若经,玄奘义净译之能断金刚般若。为此会。第十会五百七十八之一卷,说于他化自在天宫,谓之般若理趣分。与密部之理趣经同本,而咒不同。第十一会自五百七十九至五百八十三之五卷,说于给孤独园。谓之布施波罗蜜分。第十二会自五百八十四至五百八十八之五卷,亦说于给孤独园。谓之净戒波罗蜜多分。第十三会五百八十九之一卷,亦说于给孤独园。谓之安忍波罗蜜多分。第十四会五百九十之一卷,亦说于给孤独园。谓之精进波罗蜜多分。第十五会五百九十一及五百九十二之两卷,说于鹫峰山。谓之静虑波罗蜜多分,第十六会自五百九十三至第六百卷之八卷,说于竹林精舍白鹭池之侧。谓之般若波罗蜜多分,其他有小经数部,要之大般若以外现存之诸经,皆在此中。但仁王般若经不摄于十六会。玆将本经之撰述列之如下。大般若经通关法六卷(宋永隆排定),大般若经理趣分述赞三卷(唐沙门基撰),般若纲要十卷(葛彗葛鼎提纲)。
【佛学大辞典】
(术语)大般若经之说会也。(参见:大般若波罗蜜多经)附录。
大悲四八之应
【佛学大辞典】
(杂语)观音菩萨三十三身之应现也。
(杂语)观音菩萨三十三身之应现也。
四上座
【佛学大辞典】
(名数)释氏要览上曰:「律中,一、僧房上座,即律之三纲上座也。二、僧上座,即坛上之上座(授戒时),或堂中之首座也。三、别房上座,即今禅居诸寮之首座也。四、住家上座,即计斋席之上座也。」
(名数)释氏要览上曰:「律中,一、僧房上座,即律之三纲上座也。二、僧上座,即坛上之上座(授戒时),或堂中之首座也。三、别房上座,即今禅居诸寮之首座也。四、住家上座,即计斋席之上座也。」
尸罗四义
【佛学大辞典】
(名数)清凉、安隐、安静、寂灭四义也。心离热恼,为他世之乐因,以能建立止观,得涅槃之乐因也。
(名数)清凉、安隐、安静、寂灭四义也。心离热恼,为他世之乐因,以能建立止观,得涅槃之乐因也。
口四
【佛学大辞典】
(名数)谓十恶中属于口业之四业。即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是也。
【佛学常见辞汇】
在十恶中属于口所作的四种业,即妄语、两舌、恶口、绮语。
(名数)谓十恶中属于口业之四业。即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是也。
【佛学常见辞汇】
在十恶中属于口所作的四种业,即妄语、两舌、恶口、绮语。
小四相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又名随相。附随大四相之四相也。(参见:四相)
(术语)又名随相。附随大四相之四相也。(参见:四相)
四相
【佛学大辞典】
(名数)生住异灭也。名四有为。(参见:有为)
【佛学大辞典】
(名数)表彰有为法之事体者有四:一生相,起事物也。二住相,安事物也。三异相,衰事物也。四灭相,坏事物也。有此四相者为有为法。无此四相者为无为法。俱舍论五曰:「颂曰:相,谓诸有为生住异灭性。论曰:由此四种是有为相,法若有此,应是有为。与此相违是无为法。此于诸法能起名生,能安名住,能衰为异,能坏为灭。」小乘有部谓离所相之法,则有能相之别体,成实及大乘,谓此四相唯为有为法变异之差别,非有所相与能相之别体。因之有部之四相,为实法,成实及大乘之四相为假法。
【佛学常见辞汇】
1。生相、住相、异相、灭相。生相即由无而有;住相即成长之形;异相即衰老变坏;灭相即最终灭亡。此生住异灭四相,迁流不息,此灭彼生,此生彼灭。2。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参见:我人四相)
【佛学次第统编】
言生灭之相者,有四种相,谓生、住、异、灭也。
一、生相 有为法之现起名生,本无而今有之现相也。
二、住相 于法体现在暂时安住,使各自行果,即生位暂停之现相也。
三、异相 于住位上,续续变异,住别前后之现相也。
四、灭相 谓有为法之现法灭,而入过去之相,即暂有还无之相也。
(名数)生住异灭也。名四有为。(参见:有为)
【佛学大辞典】
(名数)表彰有为法之事体者有四:一生相,起事物也。二住相,安事物也。三异相,衰事物也。四灭相,坏事物也。有此四相者为有为法。无此四相者为无为法。俱舍论五曰:「颂曰:相,谓诸有为生住异灭性。论曰:由此四种是有为相,法若有此,应是有为。与此相违是无为法。此于诸法能起名生,能安名住,能衰为异,能坏为灭。」小乘有部谓离所相之法,则有能相之别体,成实及大乘,谓此四相唯为有为法变异之差别,非有所相与能相之别体。因之有部之四相,为实法,成实及大乘之四相为假法。
【佛学常见辞汇】
1。生相、住相、异相、灭相。生相即由无而有;住相即成长之形;异相即衰老变坏;灭相即最终灭亡。此生住异灭四相,迁流不息,此灭彼生,此生彼灭。2。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参见:我人四相)
【佛学次第统编】
言生灭之相者,有四种相,谓生、住、异、灭也。
一、生相 有为法之现起名生,本无而今有之现相也。
二、住相 于法体现在暂时安住,使各自行果,即生位暂停之现相也。
三、异相 于住位上,续续变异,住别前后之现相也。
四、灭相 谓有为法之现法灭,而入过去之相,即暂有还无之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