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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坏净
四不得经
四不寄附
四不可思议
四不可得经
四分
四分宗
四分律
四分家
四分位点
四分律宗
四分开宗记
四分僧戒本
四天王
佛类词典(续上)
四不坏信四不坏净
四不得经
四不寄附
四不可思议
四不可得经
四分
四分宗
四分律
四分家
四分位点
四分律宗
四分开宗记
四分僧戒本
四天王
四不坏信
【佛学大辞典】
(术语)即四不坏净。
(术语)即四不坏净。
四不坏净
【佛学大辞典】
(术语)谓信三宝及戒而不坏也。天台仁王疏上曰:「信三宝及戒不坏,名四不坏净也。」
(术语)谓信三宝及戒而不坏也。天台仁王疏上曰:「信三宝及戒不坏,名四不坏净也。」
四不得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四不可得经之略名。
(经名)四不可得经之略名。
四不寄附
【佛学大辞典】
(杂语)谓不可寄附财物之四种人。老人者死期近,得财物反起执著。远处者,恐有急用。恶人者,见财物恐生贪夺之心。大力者,恃势力恐生贪夺之心。见优婆塞戒经。
【三藏法数】
(出优婆塞戒经)
经云:佛言善男子,受优婆塞戒者,先学世事,既学通达,如法求财,若得财物,应供父母妻子眷属,其馀藏积俟用,不应寄附四处也。(梵语优婆塞,华言清净士。)
〔一、老人〕,谓年老之人,死日渐近,故所有财物,不应寄附于彼也。
〔二、远处〕,谓道路隔远之处,缓急要用,取讨难及,故所有财物,不应寄附于彼也。
〔三、恶人〕,谓不善之人,禀性凶恶,若见财物,恐生贪夺之心,故不应寄附于彼也。
〔四、大力〕,谓豪强之人,倚恃势力,若见财物,恐生贪夺之心,故不应寄附于彼也。
(杂语)谓不可寄附财物之四种人。老人者死期近,得财物反起执著。远处者,恐有急用。恶人者,见财物恐生贪夺之心。大力者,恃势力恐生贪夺之心。见优婆塞戒经。
【三藏法数】
(出优婆塞戒经)
经云:佛言善男子,受优婆塞戒者,先学世事,既学通达,如法求财,若得财物,应供父母妻子眷属,其馀藏积俟用,不应寄附四处也。(梵语优婆塞,华言清净士。)
〔一、老人〕,谓年老之人,死日渐近,故所有财物,不应寄附于彼也。
〔二、远处〕,谓道路隔远之处,缓急要用,取讨难及,故所有财物,不应寄附于彼也。
〔三、恶人〕,谓不善之人,禀性凶恶,若见财物,恐生贪夺之心,故不应寄附于彼也。
〔四、大力〕,谓豪强之人,倚恃势力,若见财物,恐生贪夺之心,故不应寄附于彼也。
四不可思议
【佛学大辞典】
(术语)如来有四不可思议之事,非小乘所能知。一世界不可思议,二众生不可思议,三龙不可思议,四佛土境界不可思议。见增一阿含经十八。
【佛学常见辞汇】
世界不可思议、众生不可思议、龙不可思议、佛土境界不可思议。
(术语)如来有四不可思议之事,非小乘所能知。一世界不可思议,二众生不可思议,三龙不可思议,四佛土境界不可思议。见增一阿含经十八。
【佛学常见辞汇】
世界不可思议、众生不可思议、龙不可思议、佛土境界不可思议。
四不可得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一卷,四晋竺法护译。四梵志避无常不能免,佛因说四不可得。
(经名)一卷,四晋竺法护译。四梵志避无常不能免,佛因说四不可得。
四分
【佛学大辞典】
(术语)华严大判一经为四分:一信分,二解分,三行分,四證分。见三藏法数十四。【又】法相宗立八识,八识之心王,心所,体虽各一,而分别所起之用,则有四分:一相分。是为心内所现之境,心者虑知之法,虑知之法,必有所知之法,故心生时,心之自体自转变,而现所虑所托之境,此名所虑所托之境分。相者相状,心起时,浮于心前之相貌也。二见分,见者见照。能缘为义,缘其所变相分之见照作用也,识之自体变相分,共起能缘之用,此名见分。三自證分,见分虽知相分,而见分不能自知见分,如刀不能自斩刀也,故别有知见分之用,此名自證分。是为识之自体分,彼见分非他物,即此自体缘外(相分)之用也,今自体自證知此自用之见分,故名自證分。四證自證分。自證分自證之用谁證知之,于是从自證分更起能缘之用,使證知自證,此名證自證分。而知此證自證分者为谁,知之者,即前之自證分也。自證分为證之自体,则缘外之见分与缘内之證自證分,皆得知之。以见分与證自證分,是自證分缘内外之二用,体必能知用也,兼缘二分,故不要第五分。譬之店中之货物如相分,掌匮如见分,主人如自證分,證自證分如其妇。见分缘相分而不可缘自證分,犹如掌匮能差排货物,而不能关知主人之事,自證分得缘外之见分与内之證自證分,如主人得管理掌匮与其妇,證自證分之缘自證分,如妇知夫之事。此四分古师多立三分。證自證分合于自證分,护法菩萨之正义,乃立四分。起信论所说,业转现之三识,如其次第,恰当于自證分,见分,相分之三分。然而一切诸法无一不影现于相分中,但诸识之相分,影现之相不同耳,开示之则如图。
【佛学常见辞汇】
唯识宗对于心境的关系,认为由主观的识,用以了别客观的现象,可以分作四分来解释,即相分、见分、自證分、證自證分。相分就是由识所变现的外境;见分就是能缘境的见照作用,自缘其所变的相分;自證分就是證知见分者;證自證分就是自證分的内向作用,由返照的结果,證知其自證分者。
(术语)华严大判一经为四分:一信分,二解分,三行分,四證分。见三藏法数十四。【又】法相宗立八识,八识之心王,心所,体虽各一,而分别所起之用,则有四分:一相分。是为心内所现之境,心者虑知之法,虑知之法,必有所知之法,故心生时,心之自体自转变,而现所虑所托之境,此名所虑所托之境分。相者相状,心起时,浮于心前之相貌也。二见分,见者见照。能缘为义,缘其所变相分之见照作用也,识之自体变相分,共起能缘之用,此名见分。三自證分,见分虽知相分,而见分不能自知见分,如刀不能自斩刀也,故别有知见分之用,此名自證分。是为识之自体分,彼见分非他物,即此自体缘外(相分)之用也,今自体自證知此自用之见分,故名自證分。四證自證分。自證分自證之用谁證知之,于是从自證分更起能缘之用,使證知自證,此名證自證分。而知此證自證分者为谁,知之者,即前之自證分也。自證分为證之自体,则缘外之见分与缘内之證自證分,皆得知之。以见分与證自證分,是自證分缘内外之二用,体必能知用也,兼缘二分,故不要第五分。譬之店中之货物如相分,掌匮如见分,主人如自證分,證自證分如其妇。见分缘相分而不可缘自證分,犹如掌匮能差排货物,而不能关知主人之事,自證分得缘外之见分与内之證自證分,如主人得管理掌匮与其妇,證自證分之缘自證分,如妇知夫之事。此四分古师多立三分。證自證分合于自證分,护法菩萨之正义,乃立四分。起信论所说,业转现之三识,如其次第,恰当于自證分,见分,相分之三分。然而一切诸法无一不影现于相分中,但诸识之相分,影现之相不同耳,开示之则如图。
【佛学常见辞汇】
唯识宗对于心境的关系,认为由主观的识,用以了别客观的现象,可以分作四分来解释,即相分、见分、自證分、證自證分。相分就是由识所变现的外境;见分就是能缘境的见照作用,自缘其所变的相分;自證分就是證知见分者;證自證分就是自證分的内向作用,由返照的结果,證知其自證分者。
四分宗
【佛学大辞典】
(流派)南山之四分律宗也。(参见:律宗)
【佛学常见辞汇】
南山之四分律宗。
(流派)南山之四分律宗也。(参见:律宗)
【佛学常见辞汇】
南山之四分律宗。
律宗
【佛学大辞典】
(流派)戒律为三藏三学之一,通于诸宗,而唐南山道宣特依五部律中之四分律弘通戒律,故称之曰律宗。即四分律宗也。四分律者,佛灭后百年依昙无德罗汉而成别部,支那传译之,至唐之南山而大成。
【佛学常见辞汇】
专门修持戒律的宗派,以唐时南山道宣为初祖。
(流派)戒律为三藏三学之一,通于诸宗,而唐南山道宣特依五部律中之四分律弘通戒律,故称之曰律宗。即四分律宗也。四分律者,佛灭后百年依昙无德罗汉而成别部,支那传译之,至唐之南山而大成。
【佛学常见辞汇】
专门修持戒律的宗派,以唐时南山道宣为初祖。
四分律
【佛学大辞典】
(经名)四律之一,六十卷。五部中昙无德部之律藏也。姚秦佛陀耶舍,竺佛念共译。佛灭后百年,法正尊者(又曰法护尊者,梵名昙无德)于上座部之律藏中契同己见者,采集成文,随说所止,而为一分,四度完结,故称为四分律。盖四分之名,非依义而判段章之名,乃四度结集之,分之为四夹,故名四分也。初分二十卷,二分十五卷,三分十四卷,四分十一卷。戒本疏一上曰:「佛灭百年,兴斯名教。相传云:于上座部搜括博要,契同己见者,集为一部。四度傅文,尽所诠相,故云四分。此据说所至,非义判也。故二十犍度离分三分,可义开耶?」资持记上一之一曰:「以法正尊者于根本部中随己所乐采集成文,随说所止,即为一分。凡经四番,一部方成,故号四分。非同章疏,约义判文。」寄归传一曰:「云十诵四分者,多是取其经夹以为题目。」本书之注释及关于本书之著述列如下:四分律疏六卷,道覆撰。四分律疏四卷,慧光撰。四分律疏二十卷,唐法砺撰。四分律疏饰宗义记二十六卷,唐定宾作,释法砺疏。四分律疏二十卷,现存卷九,唐智首撰。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十二卷,唐道宣撰。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十六卷,唐道宣撰。宋元照述。四分律行事钞搜玄录二十卷,大鸿撰。四分律行事钞批十四卷,唐大觉撰。四分律行事钞简正记十七卷,宋景霄纂。释四分律行事钞科十二卷,宋元照录。诸家记标目一卷,慧显撰。以上六种释行事钞者。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八卷,唐道宣撰。四分律随机羯磨疏正源记八卷,宋允堪述。四分律羯磨疏科四卷,宋元照录。四分律羯磨疏济缘记排科二十二卷,唐道宣撰。宋元照述。四分律羯磨序解一卷,宋则安述。毗尼作持续释十五卷,唐道宣撰,读体释。四分律羯磨疏显缘钞二十卷,照远撰。以上六种释道宣羯磨疏者。四分律拾毗尼义钞六卷,佚下二卷,唐道宣撰。四分律拾毗尼义钞辅要记六卷,允堪撰。四分律拾毗尼义钞科一卷,宋元照录。以上二种释道宣义钞者。四分比丘尼钞六卷,唐道宣述。释四分比丘尼钞科文一卷,宋允堪述,释道宣比丘尼钞者。四分律疏九卷,道云撰。四分律疏七卷,道晖撰。四分律疏四卷,道乐撰。四分律疏二卷,洪理撰。四分律疏十卷,法愿撰。四分律疏二十卷,慧满撰。四分律开宗记二十卷,唐怀素撰。四分律名义标释四十卷,明弘赞辑。四分僧戒本一卷,后秦佛陀耶舍译。新删定四分僧戒本一卷,唐道宣删定。四分删定比丘尼戒本一卷,宋元照重定。四分比丘尼戒本一卷,读体依藏重刻,但存目录。四分律藏大小持戒犍度略一卷,明智旭释。四分律藏大小持戒犍度略释一卷,明智旭释,未刊。
【佛学常见辞汇】
即小乘的律藏,初分所明的是比丘戒法,第二分是比丘尼戒法,第三分是安居自恣等法,第四分是房舍等法。第三分及第四分内,又分为二十犍度。
┌初分前部──────────────僧戒本──────┐
四 │ │止持
分─┤初分后部至第二分前部────────尼戒本──────┘
律 │
└第二分后部至第四分─────────二十犍度──────作持
(经名)四律之一,六十卷。五部中昙无德部之律藏也。姚秦佛陀耶舍,竺佛念共译。佛灭后百年,法正尊者(又曰法护尊者,梵名昙无德)于上座部之律藏中契同己见者,采集成文,随说所止,而为一分,四度完结,故称为四分律。盖四分之名,非依义而判段章之名,乃四度结集之,分之为四夹,故名四分也。初分二十卷,二分十五卷,三分十四卷,四分十一卷。戒本疏一上曰:「佛灭百年,兴斯名教。相传云:于上座部搜括博要,契同己见者,集为一部。四度傅文,尽所诠相,故云四分。此据说所至,非义判也。故二十犍度离分三分,可义开耶?」资持记上一之一曰:「以法正尊者于根本部中随己所乐采集成文,随说所止,即为一分。凡经四番,一部方成,故号四分。非同章疏,约义判文。」寄归传一曰:「云十诵四分者,多是取其经夹以为题目。」本书之注释及关于本书之著述列如下:四分律疏六卷,道覆撰。四分律疏四卷,慧光撰。四分律疏二十卷,唐法砺撰。四分律疏饰宗义记二十六卷,唐定宾作,释法砺疏。四分律疏二十卷,现存卷九,唐智首撰。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十二卷,唐道宣撰。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十六卷,唐道宣撰。宋元照述。四分律行事钞搜玄录二十卷,大鸿撰。四分律行事钞批十四卷,唐大觉撰。四分律行事钞简正记十七卷,宋景霄纂。释四分律行事钞科十二卷,宋元照录。诸家记标目一卷,慧显撰。以上六种释行事钞者。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八卷,唐道宣撰。四分律随机羯磨疏正源记八卷,宋允堪述。四分律羯磨疏科四卷,宋元照录。四分律羯磨疏济缘记排科二十二卷,唐道宣撰。宋元照述。四分律羯磨序解一卷,宋则安述。毗尼作持续释十五卷,唐道宣撰,读体释。四分律羯磨疏显缘钞二十卷,照远撰。以上六种释道宣羯磨疏者。四分律拾毗尼义钞六卷,佚下二卷,唐道宣撰。四分律拾毗尼义钞辅要记六卷,允堪撰。四分律拾毗尼义钞科一卷,宋元照录。以上二种释道宣义钞者。四分比丘尼钞六卷,唐道宣述。释四分比丘尼钞科文一卷,宋允堪述,释道宣比丘尼钞者。四分律疏九卷,道云撰。四分律疏七卷,道晖撰。四分律疏四卷,道乐撰。四分律疏二卷,洪理撰。四分律疏十卷,法愿撰。四分律疏二十卷,慧满撰。四分律开宗记二十卷,唐怀素撰。四分律名义标释四十卷,明弘赞辑。四分僧戒本一卷,后秦佛陀耶舍译。新删定四分僧戒本一卷,唐道宣删定。四分删定比丘尼戒本一卷,宋元照重定。四分比丘尼戒本一卷,读体依藏重刻,但存目录。四分律藏大小持戒犍度略一卷,明智旭释。四分律藏大小持戒犍度略释一卷,明智旭释,未刊。
【佛学常见辞汇】
即小乘的律藏,初分所明的是比丘戒法,第二分是比丘尼戒法,第三分是安居自恣等法,第四分是房舍等法。第三分及第四分内,又分为二十犍度。
┌初分前部──────────────僧戒本──────┐
四 │ │止持
分─┤初分后部至第二分前部────────尼戒本──────┘
律 │
└第二分后部至第四分─────────二十犍度──────作持
四分家
【佛学大辞典】
(流派)立识心四分之宗。唯识之正义也。
(流派)立识心四分之宗。唯识之正义也。
四分位点
【佛学大辞典】
(术语)密教为标大日如来之德,大日为中心,此为满位,四方写发心点,修行点,菩提点(又曰空点,仰月点),涅槃点,表示分满不二,生佛一如之理。及窣塔婆之四方表为五大,书发心之,修行之,空点之,涅槃点之,即此义也。
(术语)密教为标大日如来之德,大日为中心,此为满位,四方写发心点,修行点,菩提点(又曰空点,仰月点),涅槃点,表示分满不二,生佛一如之理。及窣塔婆之四方表为五大,书发心之,修行之,空点之,涅槃点之,即此义也。
四分律宗
【佛学大辞典】
(流派)此宗以四分律为所依,以昙无德为开祖,道宣大成之。单云律宗者,即此宗也。(参见:律宗)
(流派)此宗以四分律为所依,以昙无德为开祖,道宣大成之。单云律宗者,即此宗也。(参见:律宗)
律宗
【佛学大辞典】
(流派)戒律为三藏三学之一,通于诸宗,而唐南山道宣特依五部律中之四分律弘通戒律,故称之曰律宗。即四分律宗也。四分律者,佛灭后百年依昙无德罗汉而成别部,支那传译之,至唐之南山而大成。
【佛学常见辞汇】
专门修持戒律的宗派,以唐时南山道宣为初祖。
(流派)戒律为三藏三学之一,通于诸宗,而唐南山道宣特依五部律中之四分律弘通戒律,故称之曰律宗。即四分律宗也。四分律者,佛灭后百年依昙无德罗汉而成别部,支那传译之,至唐之南山而大成。
【佛学常见辞汇】
专门修持戒律的宗派,以唐时南山道宣为初祖。
四分开宗记
【佛学大辞典】
(书名)十卷,东塔怀素作。释四分律藏。对于相部法砺之旧疏,而称为新疏,盛行于世。
(书名)十卷,东塔怀素作。释四分律藏。对于相部法砺之旧疏,而称为新疏,盛行于世。
四分僧戒本
【佛学大辞典】
(书名)一卷。从法护尊者四分律列举戒相,前后附以偈文,使于说戒之日诵之。或称为戒经,或称为戒本。后秦佛陀耶舍译。唐南山道宣加注,称为四分含注戒本。后又有道宣新删定四分僧戒本一卷,怀素四分比丘戒本一卷,元照四分删定比丘尼戒本一卷,皆由四分律抄出者也。本书之注释如下: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三卷,唐道宣述。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八卷,唐道宣撰。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发挥记卷三,宋允堪述。释四分律含注戒本疏科八卷,宋元照录。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记排科二十一卷,唐道宣撰,宋元照述。以上三种,释道宣戒本疏者。四分比丘戒本疏二卷,唐定宾撰。释四分戒本序一卷,宋道言述。四分戒本缘起事义一卷,明广莫辑录。四分戒本如释十二卷,明弘赞绎,四分戒本约义四卷,明元贤述,四分戒本疏赞宗记二十卷,凝然撰。
(书名)一卷。从法护尊者四分律列举戒相,前后附以偈文,使于说戒之日诵之。或称为戒经,或称为戒本。后秦佛陀耶舍译。唐南山道宣加注,称为四分含注戒本。后又有道宣新删定四分僧戒本一卷,怀素四分比丘戒本一卷,元照四分删定比丘尼戒本一卷,皆由四分律抄出者也。本书之注释如下: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三卷,唐道宣述。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八卷,唐道宣撰。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发挥记卷三,宋允堪述。释四分律含注戒本疏科八卷,宋元照录。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记排科二十一卷,唐道宣撰,宋元照述。以上三种,释道宣戒本疏者。四分比丘戒本疏二卷,唐定宾撰。释四分戒本序一卷,宋道言述。四分戒本缘起事义一卷,明广莫辑录。四分戒本如释十二卷,明弘赞绎,四分戒本约义四卷,明元贤述,四分戒本疏赞宗记二十卷,凝然撰。
四天王
【佛学大辞典】
(天名)为帝释之外将。须弥山之半腹有一山,名由犍陀罗。山有四头,四王各居之,各护一天下,因之称为护世四天王。其所居云四王天。是六欲天之第一,天处之最初也。称为四天王天Caturmaha%ra%jaka%yika%s,东持国天Dhr!itara%s!t!ra,南增长天Viru%d!haka,西广目天Viru%pa%ks!a,北多闻天Dhanada,又云Vais/raman!a。长阿含经曰:「东方天王,名多罗吒,领乾闼婆及毗舍阇神将,护弗婆提人。南方天王名毗琉璃,领鸠槃荼及薜荔神,护阎浮提人。西方天王名毗留博叉,领一切诸龙及富单那,护瞿耶尼人。北方天王名毗沙门,领夜叉罗刹将,护郁单越人。」婆沙论谓四天王身长一拘卢舍四分之一。止持会集音义四王天曰:「东方持国天王,谓能护持国土,故居须弥山黄金埵。南方增长天王,谓能令他善根增长,故居须弥山琉璃埵。西方广目天王,谓以净天眼常观拥护此阎浮提,故居须弥山白银埵。北方多闻天王,谓福德之名闻四方,故居须弥山水晶埵。」
【佛学常见辞汇】
东方持国天王、南方增长天王、西方广目天王、北方多闻天王。
(天名)为帝释之外将。须弥山之半腹有一山,名由犍陀罗。山有四头,四王各居之,各护一天下,因之称为护世四天王。其所居云四王天。是六欲天之第一,天处之最初也。称为四天王天Caturmaha%ra%jaka%yika%s,东持国天Dhr!itara%s!t!ra,南增长天Viru%d!haka,西广目天Viru%pa%ks!a,北多闻天Dhanada,又云Vais/raman!a。长阿含经曰:「东方天王,名多罗吒,领乾闼婆及毗舍阇神将,护弗婆提人。南方天王名毗琉璃,领鸠槃荼及薜荔神,护阎浮提人。西方天王名毗留博叉,领一切诸龙及富单那,护瞿耶尼人。北方天王名毗沙门,领夜叉罗刹将,护郁单越人。」婆沙论谓四天王身长一拘卢舍四分之一。止持会集音义四王天曰:「东方持国天王,谓能护持国土,故居须弥山黄金埵。南方增长天王,谓能令他善根增长,故居须弥山琉璃埵。西方广目天王,谓以净天眼常观拥护此阎浮提,故居须弥山白银埵。北方多闻天王,谓福德之名闻四方,故居须弥山水晶埵。」
【佛学常见辞汇】
东方持国天王、南方增长天王、西方广目天王、北方多闻天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