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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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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元哲(1530年—?),字晦之,号古愚,贵州普安卫军籍,应天府上元县人。贵州乡试第二名举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会试八十三名,廷试第二甲第四十二名进士。刑部观政,授户部主事,升郎中。复除本部,历官淮安府知府,万历五年(1577年)十二月升山东济宁副使,专督河工,八年八月升云南右参政,十年七月调浙江。降职为副使,调用,卒。
徐浚 朝代: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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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浚(1530年—?),字哲甫,广西柳州卫官籍直隶合肥县人。马平县学生。广西乡试第三十三名举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会试第二百五十五名,三甲第一百二十八名进士。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浙江乌程人,字稚哲,号绎泉。凌约言子。嘉靖三十五年进士。官至兵部员外郎。著述选辑甚丰。所撰《万姓统谱》收上古到明万历间人物,为我国第一部专收人名之工具书。余有《左国腴词》、《太史华句》、《西汉隽言》、《文选锦字》、《名世类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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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迪知(1532年—1601年),字稚哲,号绎泉,浙江湖州府乌程县(今湖州市吴兴区)人,明代雕版印书及文学家。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生于织里镇晟舍,为南京刑部员外郎凌约言之长子。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浙江乡试八十九名举人,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会试一百九十三名,诸大绶榜廷试二甲六十六名进士,吏部观政,授工部主事,三十八年升工部员外郎。因斋醮之事得罪宦官,三十九年谪贬定州同知。四十二年升大名府通判,四十四年官常州府同知,次年致仕。晚年罢归乡里,专心著述,校核群书,开雕印行于世。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十二月,去世。

人物简介

全粤诗·卷三八九
李一迪,字君哲。茂名人。明世宗嘉靖四十四年(一五六五)进士,官至金衢副使。有《拙宦存稿》。清光绪《高州府志》卷三七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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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迪(1534年—?),字君哲,号我山,广东高州府茂名县人,民籍。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广东乡试第四十四名举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会试第二百八十一名,二甲第十二名进士。工部观政,本年六月授夷陵州知州,隆庆二年(1568年)六月升杭州府同知,三年四月升南户部员外,四年四月升郎中,万历元年(1573年)三月调南礼部,二年正月升广西佥事,五年六月升参议,照旧管事。七年十二月升浙江副使,十年二月致仕。
阎汝哲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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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汝哲,字克明,直隶真定府冀州南宫县人,民籍。顺天府乡试第八十四名,万历八年(1580年)庚辰科会试第一百八十六名,登二甲第三十五名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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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复初,字贻哲,陕西西安府高陵县人,民籍。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陕西乡试第一名,万历十一年(1583年)联捷癸未科会试第五十八名,登二甲第三十六名进士。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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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四科(1545年—1610年),字希哲,号健庵,陕西汉中府紫阳县军籍西安府泾阳县人。陕西乡试第二十七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会试第二百六十九名,三甲第二百一十三名进士。授山西长治县知县,擢吏部主事,历官吏部验封司郎中,十五年三月改考功司郎中,再调文选司,二十一年九月升太常寺少卿。二十六年五月起复原职,八月升太仆寺卿,二十七年五月升太常寺卿,二十九年九月升右副都御史、整饬蓟州兵备兼巡抚顺天等处地方,三十二年加升兵部右侍郎,以三品六年考满,三十三年九月加升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照旧巡抚,给与应得诰命,荫一子入监读书。十一月以蓟辽昌保四镇大阅八事,加右都御史,以二品满考,三十七年二月加升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三十八年六月卒于官,赠太子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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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福建晋江人,字哲卿。万历二年进士,知清江县,迁南京御史。上书请召用吴中行、赵用贤等,忤宦官冯保,谪江山县丞。后还故官。复因疏救主事董基忤上意,调南京大理评事。后历升户部左侍郎,未至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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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惟贤(1547年—1606年),字哲卿,号希宇,又名维贤,福建泉州府晋江县人。万历二年(1574年)登进士,授清江县知县,万历八年(1580年),拜为南京河南道监察御史。因请求召吴中行、赵用贤等人而被谪为江山县县丞,后官复原职。弹劾、推荐多人。因援救主事董基忤旨,调南京大理寺评事。给事中阮子孝、御史潘惟岳等相继上疏救助,皇上发怒,分别扣发了这些人的俸禄。郭惟贤不久升户部主事,升吏部稽勋司郎中,万历十八年(1590年),升任顺天府丞。万历二十年(1592年),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衔巡抚湖广。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入京师为左佥都御史。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升左副都御史,疏请早立皇储,慎待辅臣,赶紧实行考选,尽快将推荐人才的奏疏发下,没有回应。丁忧去职,起为户部左侍郎,未上任即卒。赠为右都御史。天启初年,追谥恭定。
李杜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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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杜(1547年—1595年),字古哲,号双溪,直隶广平府永年县人,民籍,进士出身。万历元年(1573年)癸酉科顺天府乡试第一百十五名,万历二年(1574年)甲戌科会试第二百六十五名,登三甲第一百三十九名进士。初授户部主事,督皇城四门与临清仓储,历员外、郎中,出官潞安府知府,万历十七年七月升陕西按察司神木兵备副使,二十三年加升陕西按察使,同年病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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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舜臣(1554年—?),字哲甫,号心竹,福建泉州府晋江县人,民籍。隆庆四年(1570年)庚午科乡试七十八名举人,万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会试二百四十五名,登二甲第六十五名进士。吏部观政,授刑部主事,后补太常典簿,迁六安州知州,为百姓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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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嗣哲(1554年—?),字宇明,号震源,直隶苏州府吴县人,卫籍。癸酉乡试七十一名,万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会试六十八名,登三甲第二百二十九名进士。兵部观政,
梁见孟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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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见孟(?—1617年),字景哲,号醇宇,直隶保定府安肃县人。进士出身。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举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进士,初为湖广德安府推官,执法明允,行取吏部文选主事,以清操著闻,不阿上官意,调南曹武选。公略无愠色,仍直道而行,迁光禄寺丞。三十九年(1611年),升通政使司右参议,转左。晋佥都御史,巡抚湖广,有古大臣之风裁,四十五年卒于官,赠兵部右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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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延(1558年—?),字景哲,号崧毓,河南汝宁府汝阳县人。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河南乡试第二名举人,治《春秋》。万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会试一百九十七名,登三甲第一百二十八名进士。户部观政,授陕西咸宁县知县。万历二十年(1592年)任山东长清县知县,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考选浙江道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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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63—1620 【介绍】: 即朱翊钧。明朝皇帝。穆宗子。隆庆六年,穆宗死后嗣位。次年,改元万历。初年,张居正以司礼监冯保为内助,排高拱而为首辅,以天下为己任,整顿武备,清丈田亩,实行一条鞭法,国势颇振。而神宗年少,颇以“大伴”(冯保)、“张先生”之约束为苦。万历十年十二月,张居正死未半年,即黜逐冯保。次年,追夺张居正官爵。此后,申时行当国,遇事迁就。言官对奏,空有抗直之声,其实徒争意气。万历中期,帝不临朝,不批答章疏,不补缺官,政事荒怠日甚。自二十四年起,遣宦官赴各地征税开矿,借此勒索。十余年间,民变迭起。帝宠郑贵妃,爱其所生福王朱常洵,以皇太后及群臣故,立长子朱常洛为皇太子,而夺嫡之疑时起。四十二年,福王赴洛阳就国,所给大量庄田,皆夺之民间,海内骚然。朝臣门户之见日深。其时后金(清)勃兴,辽东形势紧张。四十七年,杨镐四路之师覆败。军费匮乏,遂以辽饷为名,增赋三次。民穷财尽,内外交困,明之灭亡,征兆已见。死于四十八年七月,距甲申之变,不满二十四年。
明诗纪事·甲签·卷一(上)
神宗讳翊钧,穆宗长子,建元万历。在位四十八年崩,葬定陵。有集一卷。 (《野获编》:今上以冲圣禦宇,张江陵相公进《帝监图说》以劝讲,内列「圣哲芳规」、「任愚覆辙」二项,以寓劲戒。自是益勤史学,更命进讲《贞观政要》。至十六年,阁臣进太祖御劄在内阁者,凡七十馀通。上命留内恭藏,因索累朝实录进览,阁臣对以实录成时,史臣俱会同焚稿于芭蕉园,人间并无底稿,惟皇祖世宗特建皇史宬以藏列圣实录宝训,但册样稍广,宜减为书册,庶便展阅,容令中书官誊进,陆续上呈。上允之。由是金匮石室之藏,俱登乙览矣。 于慎行《谷城山房集》:上初即位,好为大书,内使环立求书者,常数十纸;而外廷臣僚得受赐者,惟内阁讲臣而已。字画遒劲,鸾回凤舞。时圣龄十馀岁矣。丙子,张公位及慎行补入讲幄,上顾相君曰:「新讲官二人尚未赐与大字。」内使已濡墨俟,上遂大书二幅,赐位及慎行。字画比赐诸公者稍大,庄劲胜前。时御龄已十五矣。 《续玉笥诗谈》:司礼张维,蓟人也,少侍今上春宫。为予言上初学诗,咏新月云:「天边一轮月,其形光皎洁。可比圣人心,乾坤多照彻。」帝王气象,宛然二十字中。 钱谦益《列朝诗集》:上天藻飞翔,留心翰墨,每携大令《鸭头丸帖》、虞世南临《乐论》、米芾《文赋》以自随。《劝学诗》一章,御书赐太监孙隆刻石吴中者也。内府藏颜鲁公书《孝经》,命江陵相装潢题识,珠囊绨几,未尝一日去左右。丧乱之后,朝士以百钱买得之。鲁公法书精楷,俨如《麻姑仙坛》,每章有吴道子画,精彩映发,手若未触。天球琬琰,零落人间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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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628 【介绍】: 明浙江德清人,徙居京师,字中涵。万历十一年进士。屡迁国子祭酒,请告家居,久不出。四十一年拜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独相七年,无所匡正。以参与封郑贵妃、举李可灼进红丸,遭廷臣弹劾。天启初进中极殿大学士。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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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从哲(?—1628年),字中涵,直隶大兴县(今北京市)人,锦衣卫籍,祖籍浙江德清县,万历癸未进士,仕至内阁首辅。万历十一年(1583年)登癸未科进士,曾官国子监司业、祭酒,请罢矿税。得罪司礼监秉笔太监田义,放归。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叶向高举荐方从哲出任礼部右侍郎。同年九月,与吴道南同加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多次上书言事,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努尔哈赤号后金国汗,建元天命。方从哲疏请曰:“今缺饷至于数月,诸军饥不得食,寒不得衣。……宜速发内帑数十万,先尽该镇,次及九边,用以抒燃眉之忧。”但神宗不纳。从哲独相七年,虽然不乏上疏力言国事,但往往只著重于名义上的争取,实将顺从皇帝的意思,终庸庸无所匡救。光宗时,方从哲任内阁首辅,将李可灼带进宫内任鸿胪寺丞,进呈红丸,皇帝吃了一丸之后,直呼“忠臣!忠臣!”下午三时复进一丸,九月一日五更时暴毙,在位仅二十九天。这是明朝著名的红丸案。礼部尚书孙慎行声讨方从哲与李可灼。方从哲为了脱罪,说「李可灼没有罪,给皇帝治病就该赏银。」定调为「进药不效,但亦臣爱君之意」。泰昌元年(1620年)十一月三、二十日,连续两次上书乞休。熹宗慰留之。十二月二十八日,批准。李可灼发戍边疆。天启年间,徐大化请起从哲,但从哲不出。崇祯元年(1628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