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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029—1094 【介绍】: 宋常州晋陵人,字完夫。胡宿侄。仁宗嘉祐四年进士。神宗时累官同知谏院,反对王安石用李定为御史,出通判真州。哲宗元祐初,累进给事中、御史中丞,进《君子无党论》,拜尚书右丞。刘安世等合攻之,出知陈州,徙成都府,蜀人安其政。召为礼部尚书,迁吏部。卒谥简修,一曰修简。
全宋诗
胡宗愈(一○二九~一○九四),字完夫,晋陵(今江苏常州)人。宿从子。仁宗嘉祐四年(一○五九)进士(《咸淳毗陵志》卷一七)。英宗治平三年(一○六六)为集贤校理(《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神宗立,迁同知谏院。熙宁三年(一○七○)落职通判真州(同上书卷二一二),一说商州(《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五之三二)。七年,通判苏州(《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八)。元丰三年(一○八○)为开封府推官,改知蔡州(同上书卷三○五)。哲宗元祐初拜给事中,进御史中丞。四年(一○八九),出知陈州。五年,徙成都府(同上书卷四二三、四三八)。六年,还为吏部尚书。绍圣元年,知定州(《宋会要辑稿》礼四一之四六)未行,卒,年六十六。事见《东都事略》卷七一《胡宿传》,《宋史》卷三一八有传。今录诗五首。
全宋文·卷一六五○
胡宗愈(一○二九——一○九四),字完夫,胡宿从子,常州晋陵(今江苏常州)人,嘉祐中举进士甲科,历光禄丞、集贤校理、史馆检讨、同知谏院。因反对王安石用人,出通判真州。后提点河东刑狱,复为开封府推官、吏部右司郎中。元祐初,进起居郎、中书舍人、给事中、御史中丞。具《君子无党论》以进,拜尚书右丞。后罢为资政殿学士、知陈州。徙成都府,蜀人安其政。乃为礼部尚书,迁吏部。卒,年六十六。《宋史》卷三一八《胡宿传》有附传。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030—1094 【介绍】: 宋成都华阳人,字子功。范镇侄。登进士第。神宗熙宁七年知谏院,反对手实法等新法。后坐事责监宿州酒税。元丰末,入为起居郎。哲宗立,迁中书舍人,历刑部、吏部侍郎,为翰林学士。出知开封府,勤于民事,狱无系囚。元祐七年,拜中书侍郎,次年罢知河中府,徙河南府。卒谥文简。有《诗传补注》及文集等。
全宋诗
范百禄(一○三○~一○九四),字子功,成都华阳(今四川成都)人。仁宗皇祐元年(一○四九)进士(《丹渊集》卷首附《文同墓志铭》),又举才识兼茂科。神宗熙宁中,提点江东、利、梓路刑狱,加直集贤院。坐事贬监宿州酒税。元丰末,入为起居郎。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为刑部、吏部侍郎。六年,权知开封府。八年,罢知河中、河阳、河南。绍圣元年卒,年六十五。有文集五十卷,已佚。事见《范太史集》卷四四《范公墓志铭》,《宋史》卷三三七有传。今录诗三首。
全宋文·卷一六五五
范百禄(一○三○——一○九四),字子功,成都华阳(今四川成都)人,范镇兄锴之子。嘉祐二年登进士第,历诸县簿、令。治平二年,对制策入三等,授秘书丞。熙宁中,提点江东、利、梓路刑狱,加直集贤院。七年,召知谏院,坐治李士宁狱不实贬监宿州酒。元丰中,任淮南东路提刑、知唐州,入为司门、吏部郎中、起居郎。哲宗立,迁中书舍人,历刑部、吏部侍郎,奉诏相度黄河利害。元祐五年,进翰林学士。次年,以龙图阁学士知开封府,寻复为翰林学士。七年六月,拜中书侍郎。八年,罢为资政殿学士,出知河中、河阳、河南。绍圣元年卒,年六十五。著《诗传补注》二十卷、《荣国集》五十卷、《内制集》五卷、《外制集》五卷、《奏议》十卷。见范祖禹《范公墓志铭》(《范太史集》卷四四),《宋史》卷三三七有传。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031—1106 【介绍】: 宋苏州吴县人,字彝叟,一作夷叟。范仲淹第三子。以父荫为秘书省正字。历知遂州。泸南有边事,调度苛棘,纯礼处之以静,民为图像奉之。哲宗时累迁给事中,反对尽废王安石新法。徽宗立,以龙图阁直学士知开封,务去苛政。擢尚书右丞。为王诜所诬,罢为端明殿学士,又贬静江军节度副使,徐州安置,徙单州。后复左朝议大夫,提举鸿庆宫。高宗绍兴初谥恭献。
全宋诗
范纯礼(一○三一~一一○六),字彝叟,吴县(今江苏苏州)人。仲淹第三子。以父荫为秘书省正字。历知遂州、京西转运副使、江淮荆浙等路发运使。哲宗元祐中,召为光禄卿,进给事中。后改天章阁待制、枢密都承旨,出知亳州。徽宗立,以龙图合直学士知开封府,擢尚书右丞,罢知颍昌府。崇宁中,贬静江军节度副使,徐州安置,移单州。五年,提举鸿庆宫,卒,年七十六。谧恭献。《东都事略》卷五九、《宋史》卷三一四有传。今录诗二首。
全宋文·卷一七○一
范纯礼(一○三一——一一○六),字彝叟,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人,仲淹第三子。以父荫为秘书省正字。熙宁末知遂州,元丰末,除户部郎中、京西转运副使。元祐初入为吏部郎中,累迁刑部侍郎,进给事中。为苏辙等所攻,徙为刑部侍郎,转吏部,改天章阁待制、枢密都承旨。绍圣四年以元祐党贬蔡州居住。徽宗立,复以龙图阁直学士知开封府。元符三年十一月,自礼部尚书除尚书右丞,以为不可是元丰而非元祐,次年罢知颍昌府。崇宁中,复以党禁贬徐州安置。五年卒,年七十六。《宋史》卷三一四有传。
乔执中 朝代:北宋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033—1095 【介绍】: 宋高邮军人,字希圣。第进士。调须城主簿。王安石为政时,参与编修《熙宁条例》,选提举湖南常平。章惇伐五溪,奉檄取大田、离子二峒,遣军校走谕峒主,使相率归顺。累迁京西北路提点刑狱。哲宗元祐初,擢吏部郎中,历中书舍人、给事中、刑部侍郎。绍圣元年,以宝文阁待制知郓州。为官多善政,屡典刑狱,昭雪全活甚众。
全宋文·卷一七六五
乔执中(一○三三——一○九五),字希圣,扬州高邮(今江苏高邮)人。擢进士,调须城主簿。熙宁三年试秘书省校书郎,寻徙荆湖南路转运判官。元祐初为吏部郎中,兼徐王府侍讲。六年三月除秘阁校理,八月兼徐王府翊善。七年正月为起居舍人,六月进起居郎,十月除中书舍人。八年四月迁给事中,又为刑部侍郎。绍圣初,以宝文阁待制知郓州,二年卒,年六十三。所著有《易说》十卷、《讲义》十卷、《中庸义》一卷、《古律诗赋》十五卷。《宋史》卷三四七有传。
唐淑问 朝代: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宋江陵人,字士宪。唐介子。第进士。官殿中丞。神宗初,擢监察御史里行。河北饥,流民就食京师,条三策上之。滕元发为中丞,淑问力数其短,帝以为邀名,出判复州。久之,提点湖北刑狱,言新法不便,黜知信阳军,以病免官。后起知宣州,入为吏部员外郎,又引疾求外,降监抚州酒税。哲宗立,召为左司谏,以病致仕卒。
全宋文·卷一六六四
唐淑问(?——一○八六),字士宪,江陵(今湖北江陵)人,介子。第进士,官殿中丞。神宗时擢监察御史里行,后出判复州,久之,知真州,提点湖北刑狱,言新法不便,乞解使事,黜知信阳军。数年起知宣州,徙湖州,入为吏部员外郎,降监抚州酒税。哲宗立,以司马光荐,召为左司谏,寻卒。《宋史》卷三一六有传。
《漢語大詞典》:吏部郎
古官名。 东汉 置吏部郎中,主管选举。或称为“吏部郎”。后代因之。晋书·毕卓传:“ 太兴 末,为吏部郎。”资治通鉴·齐明帝永泰元年:“上赏 谢朓 之功,迁尚书吏部郎。” 胡三省 注:“唐六典曰:吏部郎,职在选举。 魏 晋 用人,妙於时选,其诸曹郎功高者,迁吏部郎,歷代品秩皆高於诸曹郎。”
《漢語大詞典》:小选(小選)
(1).指 唐 代在九流以外,兵部、礼部举人,郎官得以自主的铨选。旧唐书·职官志二:“郎中一人掌小銓,亦分为九品,通谓之行署。以其在九流之外,谓之流外銓,亦谓之小选。”新唐书·选举志下:“至於銓选,其制不一,凡流外,兵部、礼部举人,郎官得自主之,谓之‘小选’。” 清 袁枚 随园随笔·唐宋铨选:“ 唐 选官有小选、东选、南选之分。小选者,凡流外,兵科礼部举人,得自主之。”
(2).吏部郎的别名。梁书·徐勉传:“爰自小选,迄于此职,常参掌衡石,甚得士心。” 宋 洪迈 容斋四笔·官称别名:“ 唐 人好以它名标牓官称……吏部郎为小选。” 清 吴伟业 《梁西韩墓志》:“时以小选家居讲道。”
《國語辭典》:吏部  拼音:lì bù
职官名。旧时官制的六部之一。掌管官吏的铨叙、勋阶、黜陟等事。汉时有常侍曹,主管丞相御史公卿之事;东汉改为吏部曹;魏晋以后皆称为「吏部」。因专司铨选,故也称为「铨部」。
《漢語大詞典》:毕卓(畢卓)
晋 吏部郎 毕卓 ,常饮酒废职。邻舍酿熟, 卓 夜至其瓮间盗饮,为人所缚,明旦视之,乃 毕吏部 。旋解缚,遂与主人饮瓮侧,致醉而去。事见《晋书·毕卓传》。后常以指嗜酒成癖的人。 北周 庾信 《答王司空饷酒》诗:“未能扶 毕卓 ,犹足舞 王戎 。” 宋 苏轼 《白鹤峰新居》诗之二:“瓮间 毕卓 防偷酒,壁后 匡衡 不点灯。” 明 刘兑 《娇红记》:“不觉的烂醉在佳人锦瑟边,可知道 毕卓 在瓮头眠?”
《漢語大詞典》:选郎(選郎)
指吏部郎中。主铨选之事。 清 周亮工 《书影》卷四:“ 吕豫石 司农为选郎时,其座师以私托之,不应。”
《漢語大詞典》:一扇风(一扇風)
晋 袁宏 自吏部郎出为 东阳郡 , 谢安 时任 扬州 刺史,为他饯行,临别取一扇以赠行。 宏 答曰:“輒当奉扬仁风,慰彼黎庶。”见世说新语·言语 刘孝标 注引《续晋阳秋》晋书·文苑传·袁宏。后因以“一扇风”颂扬官吏的善政。 唐 罗隐 《途中献晋州孟中丞》诗:“楼移 庾信 千山月,树待 袁宏 一扇风。”
《漢語大詞典》:省眼
唐 代吏部郎的别称。 唐 李肇 唐国史补卷下:“旧説吏部为省眼,礼部为南省舍人。” 宋 洪迈 容斋四笔·官称别名:“ 唐 人好以它名标牓官称,今漫疏於此……吏部郎为小选,为省眼。”
分類:吏部郎
《國語辭典》:东林党(東林黨)  拼音:dōng lín dǎng
宋杨时建东林书院于江苏无锡。明万历年间,顾宪成等人重修并与高攀龙辈讲学其中,每讽议朝政,裁量人物,士大夫多响应依附,遂有「东林党」之称。
《國語辭典》:瓮间吏部(甕間吏部)  拼音:wèng jiān lì bù
晋吏部侍郎毕卓,嗜酒成癖,见邻居酿酒新熟,夜晚窃饮,醉卧瓮间,被主人当盗贼捆缚。后知其为吏部,乃释之。见《晋书。卷四九。毕卓传》。后借指醉酒如泥或嗜酒成癖的人。唐。白居易 家园三绝三首之二:「篱下先生时得醉,瓮间吏部暂偷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