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宏辞(宏辭)
亦作“ 宏词 ”。 制科名目之一,始于 唐 , 宋 、 金 等朝亦相沿。制科,科举时代临时设置的考试科目。《新唐书·选举志下》:“凡试判登科谓之‘入等’,甚拙者谓之‘蓝缕’。选未满而试文三篇,谓之‘宏词’;试判三条,谓之‘拔萃’。中者即授官。”《旧唐书·裴度传》:“ 贞元 五年进士擢第,登宏辞科。”《宋史·选举志二》:“ 景德 后……惟吏部设宏词、拔萃、平判等科如旧制。”《金史·选举志一》:“宏词科试詔、誥、章、表、露布、檄书,则皆四六;诫、諭、颂、箴、铭、序、记,则或依古今体,或参用四六。” 元 刘祁 《归潜志》卷二:“ 钦叔 苦学博览,无不通,尤长於四六。南渡,擢南省魁,復中宏词。”参阅 宋 赵昇 《朝野类要》卷二。
《漢語大詞典》:杂传(雜傳)
(1).古代史籍纪传之一种。因名目众多,且时杂虚妄之说,故别为一类,以区别于正史之纪传。《隋书·经籍志二》:“ 魏文帝 又作《列异》,以序鬼物奇怪之事, 嵇康 作《高士传》,以叙圣贤之风。因其事类,相继而作者甚众,名目转广,而又杂以虚诞怪妄之説……今取其见存,部而类之,谓之杂传。” 唐 刘知几 《史通·品藻》:“若乃旁求别録,侧窥杂传,诸如此谬,其累实多。” 明 胡应麟 《少室山房笔丛·经籍会通二》:“纪传録:一国史,二注历,三旧事,四职官,五仪典,六法制,七伪史,八杂传,九鬼神。” 鲁迅 《且介亭杂文二集·六朝小说和唐代传奇文有怎样的区别?》:“直至 刘昫 的《唐书·经籍志》,还属于史部起居注和杂传类里的。”
(2).纪传体正史中列传的一小类。如《新五代史》卷三十九至卷五十七均为杂传。
(2).纪传体正史中列传的一小类。如《新五代史》卷三十九至卷五十七均为杂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