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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可前(字 退如 号 长石 )
董可威(字 严甫 号 葆元 )
刘志选(字 可选 一事 )
僧正勉( 孙 字 道可 )
徐可求(字 世范 号 观我 )
张梦时(名 大受 字 伯可 号 弦所 )
李惟观(字 动可 )
袁可立(字 礼卿 号 节寰 )
赵可镕(字 汝从 )
毛可珍( 元恺 字 美仲 号 赤城 )
沈凤超(字 可凡 泰冲 )
张和中(字 可育 号 同春 )
宋时魁(字 文可 号 惺轩 )
刘可法(字 谊季 号 再龙 )
其它辞典(续上)
徐可行(字 克敏 号 心如 )曾可前(字 退如 号 长石 )
董可威(字 严甫 号 葆元 )
刘志选(字 可选 一事 )
僧正勉( 孙 字 道可 )
徐可求(字 世范 号 观我 )
张梦时(名 大受 字 伯可 号 弦所 )
李惟观(字 动可 )
袁可立(字 礼卿 号 节寰 )
赵可镕(字 汝从 )
毛可珍( 元恺 字 美仲 号 赤城 )
沈凤超(字 可凡 泰冲 )
张和中(字 可育 号 同春 )
宋时魁(字 文可 号 惺轩 )
刘可法(字 谊季 号 再龙 )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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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可行(?—1619年),字克敏,号心如,广西南宁府宣化县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广西乡试举人,三十二年(1604年),登甲辰科进士,刑部观政,授山西宁乡知县,三十四年本省同考官,三十七年升户部主事,十月差浒墅钞关,四十年任河南主考官,拔举人八十名,皆为名流。四十二年丁内艰,四十七年六月补江西司员外郎,七月升浙江司郎中,卒祀乡贤。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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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可前(1560年—1611年),字退如,号长石,湖北石首县(今石首市)喻家碑人。明代探花,文学家,“公安派”重要人物之一。曾可前于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中举。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考中辛丑科一甲第三名进士(探花),授翰林院编修,纂修国史。次年,石首县在城内为其建“探花坊”(今已不存)。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任会试同考官。曾可前文才出众,并力主革新,反对复古,与“公安三袁”交游甚密。著作甚丰,有《石楠馆集》、《且孺堂集》等。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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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可威,字严甫,号葆元,山东益都县人。官至工部尚书。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进士,授河南卫辉府推官,历光禄寺少卿、顺天府丞。官至工部尚书。王恭厂大爆炸后乞休,加太子太保。卒年七十二。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约1629 【介绍】: 明浙江慈溪人。万历十一年进士,授刑部主事,以言事谪福宁州判官,又以大计罢归,家居三十年。熹宗立,召为南京工部主事,进郎中,时已年逾七十。以谄附魏忠贤,官至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忠贤败,定逆案论死罪,先自缢死。维基
刘志选(1561年—1627年),字可选,浙江慈溪人。万历癸未进士。天启时倚靠魏忠贤,弹劾多名东林党大臣,成为东林党争的中心人物之一。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浙江乡试举人,万历十一年,联捷进士,和叶向高同榜。得授刑部主事一职。和官员刘复初、李懋桧同争郑贵妃、王恭妃册封一事。给事中邵庶请禁诸曹言事,李懋桧抗疏力争,遭贬官。刘志选对万历帝说:“陛下谪懋桧,使人钳口结舌,蒙蔽耳目,非国家福也”。万历帝大怒,将他贬作福宁州判官。不久,迁任合肥县知县。遭贬官回乡,家居长达三十年。明光宗、明熹宗朝,很多因建言得罪的官员都重新启用。刘志选回到朝中后,被任命为南京工部主事,不久升迁为郎中,当时已经七十多岁了。刘志选渴望快速加官进爵,上疏追论“红丸”,极力诋毁孙慎行,称其不道德。这一疏奏正中魏忠贤下怀。魏忠贤窃喜,在天启五年9月,任命刘志选为尚宝少卿。之后,刘志选仍再次弹劾孙慎行。天启六年(1626年),出任顺天府府丞。冬季十月时,上疏弹劾张国纪。当时有匿名榜张贴在厚载门,榜上列举了列忠臣贤臣,和他们的党羽七十多人。魏忠贤遂怀疑这张匿名榜单系出自张国纪等人之手。邵辅忠、孙杰谋因此大兴牢狱,残酷迫害东林党人。刘志选上疏称颂《要典》,说:“命德讨罪,无微不彰,即尧、舜之放四凶,举元、恺,何以加焉,洵游、夏无能赞一词者”。并极力诋毁王之寀、孙慎行、杨涟、左光斗,但极力称赞刘廷元、岳骏声、黄克缵、徐景濂、范济世、贾继春、傅櫆、陈九畴。刘志选并说:“慷慨忧时,力障狂澜于既倒者,魏广微也,当还之揆席,以继五臣之盛事。赤忠报国,弼成巨典于不日者,厂臣也,当增入简端,以扬一德之休风”。又说:“之寀宜正典刑,慎行宜加谪戍”。魏忠贤听后大悦,于是大力提拔岳骏声等人,王之寀等人被逮捕,孙慎行被发配戍边,都照着刘如志选说的那样。天启七年,擢升为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明熹宗不久驾崩,魏忠贤落得身败名裂,言官交相弹劾,被下诏削籍。后来被判定作逆案,“律无倾摇国母文,坐子骂母律”,与梁梦环一同判作死刑。刘志选畏罪先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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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可求(?—1621年),字世范,号观我,浙江西安县(今衢州)人,同进士出身。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应天府乡试举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联捷壬辰科进士第三甲第四十二名。初授江西南昌县知县,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任直隶上海县知县。擢升兵部职方司主事,历吏部文选司主事,三十四年十一月升稽勋司员外郎,升文选司郎中,四十年以受贿被劾免。四十六年七月太常寺少卿添注。明光宗即位,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天启元年(1621年)九月,被永宁宣抚司奢崇明所杀,史称奢安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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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梦时(1561-1638),初名大受,字伯可,号弦所,无锡人。癸卯举人。历官山东盐运史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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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惟观(1530年—?年),字动可,四川泸州人,民籍,治《书经》,年三十三岁中式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第三甲第二十五名进士。三月初一日生,行三,曾祖李琼;祖李宗盛,岁贡生;父李鏊,知县;母刘氏。永感下,妻何氏,兄惟乔(学正);惟端;惟肃;惟交;惟康,弟惟醇;惟熙。由州学生中式四川乡试第三十四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一百十九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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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可立(1562年4月25日—1633年11月12日),字礼卿,号节寰,河南睢阳卫(今睢县)人,祖籍河南颍州(今安徽阜阳)。晚明政治人物,历经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四朝。官至兵部尚书、太子少保。万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进士。授苏州府推官。弹劾应天巡抚,平反苏州知府石昆玉冤案。袁可立执法不避权贵,“至犯令抵罪者,虽宠近必行,似欧阳永叔。”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擢拔为山西道监察御史,吴民箪酒相留,哭送百里不绝。曾官登莱巡抚,期间成功游说刘兴祚归明,使清人忿怒,造成日后袁崇焕反间计之原因。天启三年(1623年)三月十二日,朝鲜西人党的李贵、李适、金自点等人在仁穆王后的协助下,召集军队在绫阳君(后来的仁祖)的别墅发动政变,废光海君,史称仁祖反正。袁可立表示:“看得废立之事,二百年来所未有者,一朝传闻,岂不骇异。”。并上书朝廷,力主讨伐。朝鲜派出使团前往登州拜见袁可立。后因直谏触帝怒,削职为民,史称“震门之冤”。罢官期间,袁可立与友结诗社。泰昌元年(1620年)起尚宝司司丞,历太仆寺少卿。官至兵部尚书、太子少保。晚年崇信道教,在睢州建袁家山。崇祯帝为袁可立敕建的“三世尚书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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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可镕(1534年—?年),字汝从,江西南昌府丰城县人,四川泸州民籍,治《书经》,年二十九岁中式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第三甲第一百二十四名进士。十一月十八日生,行三,曾祖赵以诚;祖赵琮,知县;父赵元忠;母庞氏;继母王氏;宋氏。具庆下,妻乔氏,继妻宋氏(聘);兄可鉴;可铨。由州学附学生中式四川乡试第六十八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二百六十八名。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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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上耆旧诗·卷二十七
字可凡,布政九畴之子也。家门贵盛,而持操自高,所好不在纨绮。少治诗古文词,能传其父学。以进士授知海阳县。县故饶,往者多以墨,公独介然自守,不肯入一钱。饮茹粗澹,人所不堪。或有规其太甚者,公处之怡然。上计京师,归至济南而卒。里中王庄简公时治河,发其橐,萧然无有,泫然曰:是诚廉吏也。为具含殓,给归资,始得返柩于里。维基
沈凤超,原名沈泰冲,字可凡,浙江宁波府鄞县人。治诗经,古文词能传其父学,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浙江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进士,授海阳县知县,县故饶,往者多以贪墨,凤超独不肯入一钱,饮茹清澹,有人所不堪者,处之怡然。上计京师,至济南卒,同里王佐方治河,发其囊橐,萧然无有,曰:是诚廉吏也。给赀返葬。弟沈云冲,字龙侯,亦能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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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和中(1564年—?),字可育,号同春,山东济南府滨州人,军籍。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山东乡试十五名,万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会试三百三十九名,登二甲第三十九名进士。兵部观政,授扬州府通州知州,历山西潞安府同知,升顺庆府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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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时魁,字文可,号惺轩,湖广武昌府蒲圻县人,军籍。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湖广乡试举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进士,通政司观政,授行人司行人,三十三年充册封副使,册封沈府保定、沁水二王,三十四年奉使册封光泽王朱术堣。三十八年补户部主事,本年升员外,三十九年升郎中,四十年升河南知府,四十三年回籍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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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可法(1568年—1637年),字谊季,号再龙,河南汝宁府光州商城县人。万历甲辰进士,天启朝官至浙江巡抚。万历三十一年举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进士。初授南京户部主事,升郎中。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任直隶松江府知府。次年丁忧。四十三年起补徽州府知府,四十七年升浙江按察副使。天启元年(1621年),升浙江右参政。天启二年(1622年),升浙江按察使。天启五年(1625年)举卓异,升浙江右布政使,同年五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浙江。十一月,遭四川道御史王时英参劾其交结赵南星,方得以蹿升,削籍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