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可大师
【佛学大辞典】
(人名)东土之二祖慧可大师也。六祖坛经序曰:「西传四七,至菩提达磨,东来此土,直指人心,见性成佛。有可大师者,首于言下悟入,末上三拜,得髓受衣。」
可中
【佛学大辞典】
(杂语)可中犹纵使也。沩山警策曰:「可中顿悟正因,便是出尘阶渐。」守遂注曰:「若顿悟正因两字,则百川会海。」【又】犹俗云恰好也。王仲初词曰:「可中三日得相见。」
可得相以过类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因之十五过类第五。对于无过之正因,而强欲付以过失之过误也。详见因明正理门论等。
可见有对色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又曰有见有对色。色法有眼等五根,色等五境及无表色之十一种,此中色境之一为可见有对色,眼等五根与声等四境为不可见有对色。无表色为不可见无对色。眼可见者曰可见,由极微组织而有障碍者曰有对。智度论二十曰:「佛说三种色:有色可见有对,有色不可见有对,有色不可见无对。」
【三藏法数】
可见有对色者,即一切色尘也。谓世间之色,眼则可见,有对于眼故也。
可惜许
【佛学大辞典】
(杂语)禅录中之语。许为语助。如许多许久之许。
可意
【佛学大辞典】
(杂语)适意也。俱舍论一曰:「可意及不可意。」涅槃经疏五曰:「可意果。」
可漏子
【佛学大辞典】
(物史)又单云可漏。封筒也。可漏为壳漏,即卵壳。谓书状封入筒中,如虫等容身壳内也。百丈清规第二并第三记于诸式状用之。后世遂用于祭文疏文等。
可观
【佛学大辞典】
(人名)四明法智之四世法孙,宋秀州当湖竹庵之解空尊者,名可观。少依车溪择卿之讲席,得旨,择卿印可之,又见慧觉于湖州,在雪窗之下读指要钞,至若不谓实。铁床非苦。变易非迁云云。豁然喜曰:世间之文字言语,皆糟糠耳。高宗绍兴戊午司当湖德藏院,乾道七年秋,住北禅之天台寺,淳熙九年二月寂。寿九十一。
皮可漏子
【佛学大辞典】
(譬喻)(参见:皮壳漏子)
生不生不可说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四不可说之一。
【三藏法数】
生者即前根尘相对所生之法也;不生者,了此所生之法,当体即空也。既达所生之法本空,故云生不生也。此是通教所诠之理,理本无言,故云不可说也。
生生不可说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四不可说之一。
【三藏法数】
生生者,能生、所生也。谓根尘相对,是为能生,由此根尘相对之时,一念心起,分别好恶,是为所生,即心法也。能所兼言,故名生生。此是藏教所诠,实有生灭之法,法虽生灭,理本无言,故云不可说也。
因分可说
【佛学大辞典】
(术语)佛陀證悟之性海,为佛佛自知之法,不可言说,是曰果分不可说。然此不可说之果分,得于因人之机缘略说一分,是曰因分可说。因分者,其所现所说,皆为因位因人,故只谓是因位因人所知所了之分际也。五教章上曰:「地论云因分可说果分不可说者是也。」即十地论二所谓:「前言十地义,如是不可得说闻,今言我但说一分,此言有何义?是地所摄有二种:一因分,二果分。说者解释,一分者是因分,于果分为一分,故言我但说一分。」
印可
【佛学大辞典】
(术语)證明弟子之所得,而称美许可之也。论语皇侃义疏曰:「皆被孔子印可也。」维摩经弟子品曰:「若能如是宴坐者,佛所印可。」辅行七之三曰:「印谓印可,可谓称可。事理相称,故可圣心。」
【佛学常见辞汇】
證明弟子之所得,而加以赞美许可。
【俗语佛源】
「印」的意思是决定无疑。「印可」即认可、许可的意思。佛教一般用「三法印」即三种决定之义判别佛法还是「外道」:诸行无常、诸法无我和涅槃寂静。教外别传的禅宗则以「直指人心、顿悟成佛」的「心印」来印可学人(可见参见「心心相印」条)。在佛经上常能见到,弟子的言行是否正确,需要由佛来印可。如《维摩诘经·弟子品》:「若能如是宴坐者,佛所印可。」在禅门,学人是否开悟,亦由禅师印可。如《五灯会元》卷十:「初不喻旨,后因阅《华严》感悟,承眼(法眼文益禅师)印可。」佛或祖师在印可弟子、学人时,常称「如是如是,如汝所说」,故宋·苏轼有诗云:「印可聊须答如是」(《次韵王定国南迁见寄》诗)。(李明权)
果分不可说
【佛学大辞典】
(术语)华严宗之语。如来果地之分际,为法性之妙理,非有言说之限也。(参见:因中说果)。并(参见:果分)
果分
【佛学大辞典】
(术语)对于因分而言。果之分齐之意。即超绝因人言说思虑之不可思议境界也。具云性海果分,亦称果分不可说。冠注五教章上之一所谓「性海果分者,是当不可说之义,即十佛自境界,」是也。依华严探玄记十,有说所诠之义为果分,有说地上之證智为果分,有说十地之圆满为果分,有说亡诠證入十地之正行离诸言教所安立之相为果分,无不皆应于理义,自出两重之释,一就实之十地,唯佛之所知佛智之所行,名为果分,二约于妙智,證正智如境故离言离相,名为果分。然清凉之华严略策谓「果者亡修离言名。」唯约于契證绝言而释之,盖此师以行门为本故也。
【佛学常见辞汇】
对因分而言,因分是尚在修因之位,果分是已达到果德不可思议的境界。
行者不可食供物
【佛学大辞典】
(杂语)陀罗尼经三(般若心经轨)曰:「其坛所用饮食饼果,日别替换,更作新者。供养残食,咒师及病人,皆不得吃。吃者咒力无验。(中略)其所馀残食,将与贫穷者,最为第一。」苏婆呼童子经中曰:「勿吃供养及祭祀鬼神之食,或吃所弃著地食。」案此非一概之说。据轨亦有许者,惟阿阇梨多不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