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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的历
历史
亲历
历职
历仕
给历
历书
官历
公历
元历
簿历
历家
过历
颁历
命历
《國語辭典》:的历(的歷)  拼音:dì lì
鲜明的样子。宋。欧阳修〈真州东园记〉:「芙蕖芰荷之的历,幽兰百芷之芬芳。」
分類:光亮鲜明
《國語辭典》:历史(歷史)  拼音:lì shǐ
1.过去事件的总称,特别指重大的事或具有影响力的发展。如:「想了解我中华民族的源流,便须了解我们的历史。」
2.记载或讨论过去重要事件、发展的文献。如:「历史可做为计划未来的借镜。」
3.以历史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如:「历史是中学的必修科目。」
《國語辭典》:亲历(親歷)  拼音:qīn lì
亲自经历。《红楼梦》第七六回:「告诉他说竟不能随心,他们不肯信的;必得亲历其境,他方知觉了。」
分類:亲身
《漢語大詞典》:历职(歷職)
谓先后连续任职。《汉书·平帝纪》:“及选举者,其歷职更事,有名之士,则以为难保,废而弗举。”后汉书·陈蕃传:“臣孰自思省,前后歷职,无它异能,合亦食禄,不合亦食禄。” 晋 李密 《陈情事表》:“且臣少仕伪朝,歷职郎署。” 唐 杜甫 《八哀诗·赠左仆射郑国公严公武》:“歷职匪父任,嫉邪尝力争。”
《高级汉语词典》:历仕
做官
分类:历仕
《分类字锦》:给历(给历)
续文献通考淳熙十三年广州潘知言奏本州置局折卖包盐系淳熙元年创置六年内方始计口给历付民户照不测点历比较赏罚其实包盐之价比之盐钞减三分之一公私各便但给历钩考近于均敷欲拘回元历买多或少听民便从之
分类:考课𣙜税
《國語辭典》:历书(曆書)  拼音:lì shū
1.记载年、月、日、时、节气等可供查考的书。也称为「历本」。
2.《史记》八书之一,专谈律历。《史记。卷一三○。太史公自序》:「律居阴而治阳,历居阳而治阴,律历更相治,閒不容翲忽,五家之文怫异,维太初之元论。作历书第四。」
《國語辭典》:官历(官曆)  拼音:guān lì
政府所颁行的历书。后泛指光阴岁月。唐。罗隐 岁除夜诗:「官历行将尽,村醪强自倾。」
《國語辭典》:公历(公曆)  拼音:gōng lì
目前国际通用的历法,为阳历的一种。参见「格里历」、「阳历」条。
《漢語大詞典》:元历(元歷)
历书。《尚书纬·考灵曜》:“天地开闢,元歷记名。”
分類:历书
《國語辭典》:簿历(簿歷)  拼音:bù lì
履历。《新唐书。卷四五。选举志下》:「考校之法,皆在书判簿历、言辞俯仰之间。」
《漢語大詞典》:历家(歷家)
历数家。研究历法的人。《宋书·律历志下》:“斯又历家之甚失也。” 明 张纶 《林泉随笔》:“月二十九日而一周天,此据历家之説也。”清史稿·天文志一:“后世历家,谓天有十二重。”
专门观测推算历象的人。 唐 封演 封氏闻见记·月桂子:“歷家之説,月行者(一作有)南北道。” 清 王锡阐 晓庵新法·自序:“自此南北歷家,率能好学深思,多所推论,皆非浅近所及。”
《國語辭典》:过历(過歷)  拼音:guò lì
经过、涉历。《书经。梓材》汉。孔安国。传:「所过历之人,有所宽宥,亦所以敬劳之。」
《漢語大詞典》:颁历(頒曆)
亦作“ 颁歷 ”。 颁布下年新历。 宋 陆游 《谢赐历日表》:“适当颁历之辰,治象一新,欢声四溢。” 宋 陆游 《斋中杂兴》诗之七:“去国己酉冬,忽见十颁歷。” 清 富察敦崇 《燕京岁时记·卖宪书》:“十月颁历以后,大小书肆出售宪书,衢巷之间亦有负箱唱卖者。”
分類:颁布新历
《漢語大詞典》:命历(命曆)
天命历数。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七:“眷命历之有归,想寰区之同庆。”
分類:天命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