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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历头
历子
年历
的历
历史
亲历
历职
历仕
给历
历书
官历
公历
元历
簿历
历家
《國語辭典》:历头(曆頭)  拼音:lì tóu
1.记载年、月、日、时、节气等可供查考的书。宋。朱敦儒〈鹧鸪天。检尽历头冬又残〉词:「检尽历头冬又残,爱他风雪忍他寒。」《水浒传》第二四回:「既是许了乾娘,务要与软娘做了。将历头去,叫人拣个黄道好日,奴便与你动手。」也称为「历书」。
2.历书的开头,或指岁首。如:「秦朝的历法,以孟冬为历头。」
《漢語大詞典》:手历(手歷)
宋 时官署印发给纳盐亭户的取钱凭证。续资治通鉴·宋孝宗淳熙二年:“壬戌,詔 浙东 提举监司体访 浙西 提举 薛元鼎 措置印给亭户纳盐手歷式样,将合支本钱尽数称下支给,毋致积压拖欠。”续资治通鉴·宋孝宗淳熙二年:“先是 元鼎 印给手歷,徧给亭户,令賫歷就称下支钱,至是復令 浙东 行之。”
《漢語大詞典》:历子(歷子)
宋 代记述官员政迹功过以备考课升降之用的本子。宋史·选举志六:“诸州掾曹及县令、簿、尉,皆户部南曹给印纸、历子,俾州郡长吏书其绩用愆过,秩满,送有司差其殿最。”宋史·选举志六:“应监司郡守朝辞日,别给历子。如荐贤才为几人,若为治钱穀,若为理狱讼,兴某利,除某害,各为条目,使之黽勉从事。”
宋 制,料粮院掌发俸禄,有料钱录,据状注明各官授官日月,发给本人,凭以赴户部领支俸钱。 宋 朱熹 近思录卷七:“ 伊川先生 在讲筵,不曾请俸,诸公遂牒户部,问不支俸钱。户部索前任歷子,先生云:‘某起自草莱,无前任歷子。’”
《國語辭典》:年历(年曆)  拼音:nián lì
以年为单位,记载月、日、星期等资料的单张历。《南史。卷七六。隐逸传下。陶弘景传》:「著帝代年历,以算推知汉熹平三年丁丑冬至。」唐。元稹 长庆历诗:「年历复年历,卷尽悲且惜。」
《國語辭典》:的历(的歷)  拼音:dì lì
鲜明的样子。宋。欧阳修〈真州东园记〉:「芙蕖芰荷之的历,幽兰百芷之芬芳。」
分類:光亮鲜明
《國語辭典》:历史(歷史)  拼音:lì shǐ
1.过去事件的总称,特别指重大的事或具有影响力的发展。如:「想了解我中华民族的源流,便须了解我们的历史。」
2.记载或讨论过去重要事件、发展的文献。如:「历史可做为计划未来的借镜。」
3.以历史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如:「历史是中学的必修科目。」
《國語辭典》:亲历(親歷)  拼音:qīn lì
亲自经历。《红楼梦》第七六回:「告诉他说竟不能随心,他们不肯信的;必得亲历其境,他方知觉了。」
分類:亲身
《漢語大詞典》:历职(歷職)
谓先后连续任职。《汉书·平帝纪》:“及选举者,其歷职更事,有名之士,则以为难保,废而弗举。”后汉书·陈蕃传:“臣孰自思省,前后歷职,无它异能,合亦食禄,不合亦食禄。” 晋 李密 《陈情事表》:“且臣少仕伪朝,歷职郎署。” 唐 杜甫 《八哀诗·赠左仆射郑国公严公武》:“歷职匪父任,嫉邪尝力争。”
《高级汉语词典》:历仕
做官
分类:历仕
《分类字锦》:给历(给历)
续文献通考:淳熙十三年,广州潘知言奏。本州置局折卖包盐,系淳熙元年创置。六年内方始计口给历,付民户照。不测点历。比较赏罚。其实包盐之价,比之盐钞减三分之一,公私各便。但给历钩考,近于均敷。欲拘回元历买多或少,听民便,从之。
分类:考课𣙜税
《國語辭典》:历书(曆書)  拼音:lì shū
1.记载年、月、日、时、节气等可供查考的书。也称为「历本」。
2.《史记》八书之一,专谈律历。《史记。卷一三○。太史公自序》:「律居阴而治阳,历居阳而治阴,律历更相治,閒不容翲忽,五家之文怫异,维太初之元论。作历书第四。」
《國語辭典》:官历(官曆)  拼音:guān lì
政府所颁行的历书。后泛指光阴岁月。唐。罗隐 岁除夜诗:「官历行将尽,村醪强自倾。」
《國語辭典》:公历(公曆)  拼音:gōng lì
目前国际通用的历法,为阳历的一种。参见「格里历」、「阳历」条。
《漢語大詞典》:元历(元歷)
历书。《尚书纬·考灵曜》:“天地开闢,元歷记名。”
分類:历书
《國語辭典》:簿历(簿歷)  拼音:bù lì
履历。《新唐书。卷四五。选举志下》:「考校之法,皆在书判簿历、言辞俯仰之间。」
《漢語大詞典》:历家(歷家)
历数家。研究历法的人。《宋书·律历志下》:“斯又历家之甚失也。” 明 张纶 《林泉随笔》:“月二十九日而一周天,此据历家之説也。”清史稿·天文志一:“后世历家,谓天有十二重。”
专门观测推算历象的人。 唐 封演 封氏闻见记·月桂子:“歷家之説,月行者(一作有)南北道。” 清 王锡阐 晓庵新法·自序:“自此南北歷家,率能好学深思,多所推论,皆非浅近所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