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据地(據地)
(1).以手按着地;席地而坐。《汉书·隽不疑传》:“登堂坐定, 不疑 据地曰:‘窃伏海濒,闻 暴公子 威名旧矣,今乃承颜接辞。’” 王先谦 补注引 周寿昌 曰:“据地,以手下据。古人席地而坐, 不疑 因进戒辞,故先据地以示敬。”《三国志·魏志·夫馀传》:“译者传辞皆跪,手据地窃语。” 清 姚鼐 《〈食旧堂集〉序》:“一日,值天寒晦,与先生及 辽东 朱子潁 登城西 黑窰厂 ,据地饮酒,相对悲歌至暮。”
(2).占据地盘。 明 高濂 《玉簪记·南侵》:“一声长笑海天秋,拥旌旄龙争虎鬭,凿门占旺相,据地阻咽喉。” 鲁迅 《而已集·忧“天乳”》:“但现在的有力者,也有主张女子剪发的,可惜据地不坚。同是一处地方,甲来乙走,丙来甲走,甲要短,丙要长,长者剪,短了杀。”
(2).占据地盘。 明 高濂 《玉簪记·南侵》:“一声长笑海天秋,拥旌旄龙争虎鬭,凿门占旺相,据地阻咽喉。” 鲁迅 《而已集·忧“天乳”》:“但现在的有力者,也有主张女子剪发的,可惜据地不坚。同是一处地方,甲来乙走,丙来甲走,甲要短,丙要长,长者剪,短了杀。”
《國語辭典》:侵占 拼音:qīn zhàn
1.侵夺占据。宋。苏轼 申三省起请开湖六条状:「今方二十馀年,而两岸人户,复侵占牵路,盖屋数千间。」《三国演义》第六○回:「其他皆汉之蟊贼,却都恃强侵占地土。」
2.《刑法》上指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于自己持有他人之物时,将原本的持有意思转化为所有意思的行为。
2.《刑法》上指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于自己持有他人之物时,将原本的持有意思转化为所有意思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