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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骈字类编》:协德(协德)
晋书明穆庾皇后传履信思顺以成肃雍之道正位闺房以著协德之美 宋史乐志侑圣定位协德安平
《漢語大詞典》:协从(協從)
和合,顺从。书·大禹谟:“鬼神其依,龟筮协从。” 孔颖达 疏:“鬼神其依我矣,龟筮復合从矣。” 晋 袁宏 后汉纪·献帝纪五:“故助 汉 者协从,背 刘 者众乖。”北齐书·文宣纪:“ 显祖 因循鸿业,内外协从。” 宋 陆游 《谢赦表》:“观人心之鼓舞,知天意之协从。”
分類:和合顺从
《漢語大詞典》:克协(克協)
能够谐和;符合;统一。 三国 魏 曹植 《帝舜赞》:“ 顓頊 之族,重瞳神圣,克协顽 瞽 ,应 唐 莅政。” 唐 韩愈 《祭裴太常文》:“兄皆指陈根源,斟酌通变,莫不允符天旨,克协神休。” 明 文徵明 《太仓州重浚七浦塘碑》:“议既克协,乃纠民集财,以是岁十月之隙,蕆事即工。”
《國語辭典》:和协(和協)  拼音:hé xié
和睦无间、同心协力。《书经。召诰》「王先服殷御事,比介于我有周御事」句下汉。孔安国。传:「言当先服治殷家御事之臣,使比近于我有周治事之臣,必和协,乃可一。」《左传。隐公十一年》:「寡人有弟,不能和协。」
《分类字锦》:相协(相协)
书惟天阴骘下民相协厥居孔传天不言而默定下民是助合其居使有长生之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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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协比(協比)
(1).勾结;依附。书·盘庚下:“尔无共怒,协比谗言予一人。” 孔 传:“汝勿共怒我,合比凶人而妄言。” 陆德明 释文:“比,毗志反。”三国志·蜀志·姜维传:“而宦官 黄皓 等弄权於内,右大将军 阎宇 与 皓 协比。”旧唐书·李渤张仲方等传论:“ 南纪 ( 李汉 )有良史才,足以自立,而协比权幸,颠沛终身。”续资治通鉴·宋真宗乾兴元年:“ 丁谓 与 雷允恭 协比专恣,内挟太后,同列无如之何。”
(2).谓与人和睦、融洽。左传·僖公二十二年:“曰:‘协比其邻,昏姻孔云。’” 杨伯峻 注:“诗·小雅·正月句。‘协比’今作‘洽比’,义同。比,去声,协比,协和亲附也。”
(3).调和,使和谐。史记·乐书论:“以为州异国殊,情习不同,故博采风俗,协比声律,以补短移化,助流政教。”
(4).犹言比方,比拟。
《漢語大詞典》:协庆(協慶)
共同庆贺。 南朝 梁简文帝 《吴郡石像碑》:“道俗侧塞,人祗协庆。”《乐府诗集·郊庙歌辞十一·唐昭德皇后庙乐章》:“昌时协庆,理内成功。”
《漢語大詞典》:协序(協序)
调和使有规律。《后汉书·顺帝纪》:“朕以不德,统奉鸿业,无以奉顺乾坤,协序阴阳。”
分類:调和规律
《漢語大詞典》:协相(協相)
协助。 宋 曾巩 《太平州与本路转运状》:“享神明之协相,具福禄之来成。” 明 李东阳 《明故袭封衍圣公以和墓志铭》:“时復有修庙之役,公协相规画,劳勩甚殷。”
分類:协助
《骈字类编》:协宣(协宣)
陈书鄱阳王伯山传协宣五运规范百王式固灵根克隆卜世 旧唐书代宗纪制曰朕所以驭朽悬旌坐而待曙劳怀罪已之念延想安人之策亦惟是群公卿士百辟庶寮咸听朕命协宣乃力履清白之道还淳素之风率是黎元归于仁寿君臣一德何以尚兹 宋史乐志陟配阳郊协宣典礼
《漢語大詞典》:协洽(協洽)
未年的别称。尔雅·释天:“太岁在寅曰摄提格……在未曰协洽。” 郝懿行 义疏:“协洽者,《占经》引 李巡 云:‘言阴阳化生,万物和合,故曰协洽。协,和也;洽,合也。’ 孙炎 云:‘物生和洽含英秀也。’”《淮南子·天文训》:“太阴在未,岁名曰协洽……协洽之岁,岁有小兵,蚕登稻昌,菽麦不为,民食三升。” 高诱 注:“协,和;洽,合也。言阴欲化,万物和合。”
《國語辭典》:协风(協風)  拼音:xié fēng
和风。《国语。郑语》:「虞幕能听协风,以成乐物生者也。」《文选。陆云。大将军宴会被命作诗》:「辰晷重光,协风应律。」
《漢語大詞典》:协中(協中)
符合中庸之道;适中,合适。《书·大禹谟》:“刑期于无刑,民协于中,时乃功。” 孔颖达 疏:“民皆合於大中,言举动每事得中,不犯法宪,是合大中。” 宋 叶适 《徐德操〈春秋解〉序》:“其能本末相顾,隐显协中,如 潮州 殆鲜焉。” 明 张居正 《奏请圣母裁定大婚吉期疏》:“今若定以春时,则既有合於天地交泰、万物化醕之意,且当圣龄十六,又率遵乎累朝列圣之规,不迟不早,最为协中。”续资治通鉴·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自是决徒者差减,帝尝称其( 王曾 )协中。” 清 林则徐 《筹议严禁鸦片章程摺》:“若逕坐死罪,是与十恶无所区别,即於五刑恐未协中。”参见“ 大中 ”、“ 中道 ”。
《骈字类编》:下协(下协)
宋书礼志夫宗社疑文庭庙阙典或上降制书下协朝仪何乃铉府佐属裳黻稍改白虎之诏断宣室之畴咨乎
《漢語大詞典》:协用(協用)
(1).谓正确使用。《书·洪范》:“次四曰协用五纪。” 孔 传:“协,和也。和天时,使得正用五纪。”
(2).即协韵。音韵学用语。 宋 沈括 梦溪笔谈·艺文一:“观古人谐声,有不可解者,如‘玖’字、‘有’字多与‘李’字协用,‘庆’字、‘正’字多与‘章’字、‘平’字协用。如:‘或羣或友,以燕天子’。” 明 谢榛 四溟诗话卷一:“古诗之韵,如《三百篇》协用者,‘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是也。”参见“ 协韵 ”。参阅 清 段玉裁 《六书音均表三》、 王力 《汉语诗律学》第二章第二五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