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卷五十六《陈丞相世家》
里中社,平为宰,分肉食甚均。父老曰:「善,陈孺子之为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是肉矣!」……太史公曰:陈丞相平少时,本好黄帝、老子之术。方其割肉俎上之时,其意固已远矣。
里中社,平为宰,分肉食甚均。父老曰:「善,陈孺子之为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是肉矣!」……太史公曰:陈丞相平少时,本好黄帝、老子之术。方其割肉俎上之时,其意固已远矣。
简释
陈平社:指人在生活琐事中显现才能。金李俊民《即事》:“谁能宰似陈平社,那免悲如宋玉秋?”
《汉书》卷六十五《东方朔传》
久之,伏日,诏赐从官肉。大官丞日晏不来,朔独拔剑割肉,谓其同官曰:「伏日当蚤归,请受赐。」即怀肉去。大官奏之。朔入,上曰:「昨赐肉,不待诏,以剑割肉而去之,何也?」朔免冠谢。上曰:「先生起自责也。」朔再拜曰:「朔来!朔来!受赐不待诏,何无礼也!拔剑割肉,壹何壮也!割之不多,又何廉也!归遗细君,又何仁也!」上笑曰:「使先生自责,乃反自誉!」复赐酒一石,肉百斤,归遗细君。
久之,伏日,诏赐从官肉。大官丞日晏不来,朔独拔剑割肉,谓其同官曰:「伏日当蚤归,请受赐。」即怀肉去。大官奏之。朔入,上曰:「昨赐肉,不待诏,以剑割肉而去之,何也?」朔免冠谢。上曰:「先生起自责也。」朔再拜曰:「朔来!朔来!受赐不待诏,何无礼也!拔剑割肉,壹何壮也!割之不多,又何廉也!归遗细君,又何仁也!」上笑曰:「使先生自责,乃反自誉!」复赐酒一石,肉百斤,归遗细君。
简释
细君:指妻子。来苏轼《上元侍饮》:“归来一点残灯在,犹有传柑遗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