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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刻不容缓(刻不容緩)  拼音:kè bù róng huǎn
缓,拖延。刻不容缓形容情势十分紧迫,一刻也不容耽搁。《清史稿。卷一○。高宗本纪一》:「乙卯,谕曰:『江南水灾地亩涸出,耕种刻不容缓。』」《官场现形记》第五三回:「但是如今这两件事情,都是刻不容缓的,所以卑府才赶到省里,来面回大帅。」
《国语辞典》:一时不等一时(一时不等一时)  拼音:yī shí bù děng yī shí
比喻刻不容缓。也作「一时不等一刻」。
分类:刻不容缓
《漢語大詞典》:闲不容缓(閒不容緩)
亦作“间不容缓”。 犹言刻不容缓。 龚振黄 《青岛潮》第十章:“是否赞同,迅祈赐覆。千钧一髮,间不容缓也。”
分類:刻不容缓
《国语辞典》:救人如救火  拼音:jiù rén rú jiù huǒ
比喻救人的事,刻不容缓。《薛仁贵征辽事略》:「仁贵道:『救人如救火。』前逢辽兵,仁贵横戟入阵,左右冲突。」
《國語辭典》:十万火急(十萬火急)  拼音:shí wàn huǒ jí
形容非常紧急。如:「看主管刚才的模样,公司那边的情况似乎已十万火急!」也作「十万火速」。
《漢語大詞典》:食蹯
谓叛臣举兵刻不容缓地诛杀君主。语本左传·文公元年:“冬十月,﹝ 楚 大子商臣 ﹞以宫甲围 成王 。王请食熊蹯而死,弗听。丁未,王縊。”北史·宇文述云定兴等传论:“率羣不逞,职为乱阶,拔本塞原,裂冠毁冕。衅深指鹿,事切食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