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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场规(場規)
(1).科举试场的规则。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陆判:“ 朱 三入礼闈,皆以场规被放,於是灰心仕进。”
(2).农场、林场等制订的规章。
《漢語大詞典》:敲订(敲訂)
(1).推敲制订。 清 洪升 《长生殿·偷曲》:“迟迟宫漏夜凉生,把新腔敲订,新腔敲订。”
(2).谓把事情交代清楚。《快心编三集》第五回:“是他兄弟对媒人説,侄女坐的是一乘大轿,其餘十来乘,都是小轿,再三敲订明白。”
《漢語大詞典》:余躅(餘躅)
留下的足迹。比喻先人制订的法规。 唐 杨炯 《后周明威将军梁公神道碑》:“践 仲寧 之餘躅,奸邪歛手;签 孝仁 之远踪,羣胡革面。”
《國語辭典》:因时制宜(因時制宜)  拼音:yīn shí zhì yí
根据不同时期的情况,采取合宜的措施应对。《周书。卷二四。卢辩传》:「自魏末离乱,孝武西迁,朝章礼度湮坠咸尽。辩因时制宜,皆合轨度。」《文明小史》第一回:「除了几处通商口岸,稍能因时制宜,其馀十八行省,那一处不是执迷不化,捍格不通呢?」
《國語辭典》:因地制宜  拼音:yīn dì zhì yí
根据不同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妥善办法。《清史稿。卷四二一。朱嶟传》:「惟各省情形不一,因地制宜,随时变通。」《儿女英雄传》第三六回:「你们既不博古,焉得通今?这可就要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道理了!」
《漢語大詞典》:刑经圣制(刑經聖制)
北周 宣帝 制订的法律。北史·周纪下:“至是,为刑经圣制,其法深刻,大醮於 正武殿 ,告天而行焉。”隋书·刑法志:“又广刑书要制,而更峻其法,谓之刑经圣制。”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一章第一节:“颁布刑经圣制,用法苛刻,外至朝士,内至宫女,人人恐怖,不保朝夕。”
《国语辞典》:计将安出(计将安出)  拼音:jì jiāng ān chū
将如何制订计谋?《史记。卷九七。郦生传》:「沛公喜,赐郦生食,问曰:『计将安出?』」
《国语辞典》:晋铸刑鼎(晋铸刑鼎)  拼音:jìn zhù xíng dǐng
西元前五一三年,晋国大臣赵鞅和荀寅将前执政者赵宣子所制订的刑书铸在鼎上,公诸于众。见《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国语辞典》:大清律  拼音:dà qīng lǜ
1.书名。全名为「大清律例」。自清世祖顺治初年依明律与满制订定,历经增损,至高宗乾隆年间,乃编定成。
2.泛指清代的法律。
《国语辞典》:专利法(专利法)  拼音:zhuān lì fǎ
为鼓励、保护、利用发明与创作,以促进产业发展而制订的法律。内容包括专利种类(发明、新型和设计专利)、申请、审查、专利权、强制授权、纳费,及损害赔偿与诉讼等。
《漢語大詞典》:谷物法
指英国1815年制订的限制谷物进口的法律。规定国产谷物平均价达到或超过某种限度时方可进口。目的是维护土地贵族的利益。实施该法后,谷物价格骤贵,工人要求提高工资,外国也提高英国工业品进口税,从而损害了工业资产阶级利益。1846年,该法被废除。
《漢語大詞典》:八项注意(八項注意)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 毛泽东 同志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中为中国工农红军制订的纪律。1947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重行颁布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八项注意如下:(一)说话和气;(二)买卖公平;(三)借东西要还;(四)损坏东西要赔;(五)不打人骂人;(六)不损坏庄稼;(七)不调戏妇女;(八)不虐待俘虏。
《漢語大詞典》:八思巴字
八思巴 奉 元世祖 命制订的拼音文字。脱胎于藏文字母,名“蒙古新字”或“蒙古字”,俗称“八思巴字”。 至元 六年(公元1269年)颁行。计有辅音字母二十九个,元音字母五个,半元音字母两个,另有两个冠于元音开头音节上的符号。曾用于官方文书、译书、为汉字注音等方面。
《國語辭典》:保护贸易(保護貿易)  拼音:bǎo hù mào yì
国家为保护本国产业,以限制他国输出产品进口所实施的贸易保护措施。包括课税、配额或行政措施等方式。参见「保护主义」条。
《漢語大詞典》:贸易壁垒
政府制订的各种限制或阻止外国商品进口的措施。包括以关税为手段的关税壁垒和以关税外的措施为手段的非关税壁垒。目的在于保护本国市场和产业,改善国际收支状况,或者是作为对其他国家设置贸易壁垒的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