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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021—1086 【介绍】: 宋抚州临川人,字介甫,小字獾郎,号半山。王益子。仁宗庆历二年进士。授签书淮南判官。七年,知鄞县,兴修水利,贷谷于民,严整保伍,治绩卓著。历舒州通判、知常州。嘉祐三年,入为三司度支判官,上万言书,主张变法改革、培养人才,未被采纳。迁知制诰,以母丧去职。神宗即位,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二年,拜参知政事,力主变法,与神宗意合,乃设置三司条例司,理财整军,力谋富国强兵。三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陆续颁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等新法,又改革科举、学校制度。七年,因遭司马光、文彦博、韩琦等强烈反对,罢相,知江宁府。八年,复相。九年,再罢相,出判江宁府。元丰三年,封荆国公。卒谥文。提倡新学,曾与子雱及吕惠卿重释《》、《》、《周官》,为《三经新义》;又撰《字说》,文字训诂亦多与前人不同。主历史变化之说,强调“权时之变”,反对因循保守。诗文多反映社会现实,抒发政治抱负,风格雄健峭拔,文为唐宋八大家之一。有《临川集》,一名《王文公文集》,又有《周官新义》、《诗义钩沉》、《老子注》辑本。
全宋诗
王安石(一○二一~一○八六),字介甫,晚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仁宗庆历二年(一○四二)进士。历签书淮南判官、知鄞县、通判舒州,召为群牧判官。出知常州,移提点江东刑狱。嘉祐三年(一○五八),入为度支判官,献万言书极陈当世之务。六年,知制诰。英宗治平四年(一○六七),出知江宁府。寻召为翰林学士。神宗熙宁二年(一○六九),除参知政事,推行新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七年,因新法迭遭攻击,辞相位,以观文殿学士知江宁府。八年,复相。九年,再辞,以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十年,免府任,为集禧观使,居江宁钟山。元丰元年(一○七八),封舒国公。后改封荆。哲宗元祐元年卒,年六十六。赠太傅。绍圣中谥文。著有《临川集》一百卷、《唐百家诗选》二十卷、《新经周礼义》二十二卷(残)。另有《王氏日录》八十卷、《字说》二十卷、《老子注》二卷、《洪范传》一卷、《论语解》十卷,与子雱合著《新经诗义》三十卷,均佚。事见《名臣碑传琬琰集》下集卷一四《王荆公安石传》。《宋史》卷三二七有传。 王安石诗,有全集本和诗集李壁注本两个系统。今以明嘉靖三十九年吉阳何氏抚州覆宋绍兴中桐庐詹大和刊《临川先生文集》(《四部丛刊初编》影印,其中诗三十七卷,第三十八卷有六首四言诗)为底本。校以南宋龙舒刊《王文公文集》本(简称龙舒本),张元济影印季振宜旧本《王荆文公诗李雁湖笺注》本(张氏以为系元大德本,据今人考證,实明初刻本,简称张本),清缪氏小岯山房刊本(简称缪本),日本蓬左文库所藏朝鲜活字本(简称蓬左本)。校本多出底本的诗,以及从他书辑得的集外诗,分别编为第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卷,各本多有与他人诗集互见或误收的诗,前人已多有指明。为谨慎计,凡本集各本已收的诗,仍全部收入,在诗题下加注或加按说明;《瀛奎律髓》误收的他人诗,入存目。
词学图录
王安石(1021-1086) 字介甫,晚号半山。抚州临川人。封舒国公,改封荆国公。有《王临川集》、《临川先生歌曲》。
全宋文·卷一三六三
王安石(一○二一——一○八六),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抚州)人。庆历二年进士及第,授签书淮南判官。仁宗朝历官至三司度支判官、知制诰,以母丧去职。神宗即位,起知江宁府,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二年拜参知政事,主持变法,陆续颁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等新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新法遭保守势力强烈反对,七年,罢相,以观文殿大学士出知江宁府。八年,复相。九年,再罢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半山园。次年封舒国公,元丰三年改封荆国公。元祐元年卒,年六十六。绍圣中,谥曰文。崇宁三年,追封舒王。安石善属文,为唐宋八大家之一,有文集百卷传世。另著有《三经新义》(已佚,后人辑有《周官新义》、《诗义钩沉》)、《字说》等。《宋史》卷三二七有传。
《国语辞典》:制科  拼音:zhì kē
唐朝科举的一种,由天子亲试。《旧唐书。卷一六。穆宗本纪》:「戊午,上御宣政殿,试制科举人。」
《漢語大詞典》:制科人
旧时指科举出身的人。 严复 《原强》:“以是为学,又何怪制科人十九鶻突于人情物理,转不若农工商贾之有时而当也。”
分類:科举出身
《國語辭典》:方正  拼音:fāng zhèng
1.德行严正不偏。汉。贾谊吊屈原文〉:「贤圣逆曳兮,方正倒植。」《梁书。卷三。武帝本纪下》:「性方正,虽居小殿暗室,恒理衣冠。」
2.汉代选举科目名。汉。扬雄 解嘲:「策非甲科,行非孝廉,举非方正。」
3.四四方方。《北史。卷九四。流求列传》:「其男子用鸟羽为冠,装以珠贝,饰以赤毛,形制不同。妇人以罗纹白布为帽,其形方正。」
《國語辭典》:干蛊(幹蠱)  拼音:gàn gǔ
1.子嗣贤明,能掩盖父母的过失。《幼学琼林。卷二。祖孙父子类》:「盖父愆名为干蛊。」
2.才能。唐。白居易〈唐扬州仓曹参军王府君墓志铭〉:「行己以清廉闻,莅事以干蛊闻。」
《國語辭典》:干父之蛊(幹父之蠱)  拼音:gàn fù zhī gǔ
儿子能继承父亲的志业。语出《易经。蛊卦。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象〉曰:『干父之蛊,意承考也。』」
《漢語大詞典》:宏辞(宏辭)
亦作“ 宏词 ”。 制科名目之一,始于 唐 , 宋 、 金 等朝亦相沿。制科,科举时代临时设置的考试科目。新唐书·选举志下:“凡试判登科谓之‘入等’,甚拙者谓之‘蓝缕’。选未满而试文三篇,谓之‘宏词’;试判三条,谓之‘拔萃’。中者即授官。”旧唐书·裴度传:“ 贞元 五年进士擢第,登宏辞科。”宋史·选举志二:“ 景德 后……惟吏部设宏词、拔萃、平判等科如旧制。”金史·选举志一:“宏词科试詔、誥、章、表、露布、檄书,则皆四六;诫、諭、颂、箴、铭、序、记,则或依古今体,或参用四六。” 元 刘祁 归潜志卷二:“ 钦叔 苦学博览,无不通,尤长於四六。南渡,擢南省魁,復中宏词。”参阅 宋 赵昇 朝野类要卷二。
《漢語大詞典》:直言极谏科(直言極諫科)
唐 代科举常选之外有制科。制科不定期举行,由天子亲策,专用于网罗选用特殊人才。类似 汉 代的举贤良文学、孝廉方正。其中,以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科、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最为常见, 宋 代沿之。 唐 白行简 《李娃传》:“遇大比,詔徵四方之雋,生应直言极諫科,策名第一,授 成都府 参军。” 宋 苏舜钦 《乞纳谏书》:“臣昨覩乙亥詔书,或越职言事……恐非本於宸衷。盖陛下即位以来,屡詔羣下,以求鯁直,故百僚皆得转对,又置诣匭,设直言极諫科,今詔书如此,是与前事相违。” 清 薛福成 《选举论中》:“窃尝观 汉 唐 宋 之世,自贤良方正以逮直言极諫等科,皆大臣有司荐之,天子试之,非常之人,往往而出。”参阅新唐书·选举志上宋史·选举志
《國語辭典》:孝廉方正  拼音:xiào lián fāng zhèng
清代荐拔人才科目之一。由地方官特别推荐保举,送礼部考试后任用。孝廉为原有之科目,其与「贤良方正」中之「方正」结合而名之。
《国语辞典》:绝域异方(绝域异方)  拼音:jué yù yì fāng
边远的异地。宋。苏轼〈御试制科策〉:「朝廷置灵武于度外几百年矣,议者以为绝域异方,义不敢近,而况于取之乎?」
《国语辞典》:博学宏词科(博学宏词科)  拼音:bó xué hóng cí kē
一种科举考试制科。用以选拔学问渊博,文词卓越者。参见「博学宏辞科」条。
《国语辞典》:博学宏辞科(博学宏辞科)  拼音:bó xué hóng cí kē
一种科举考试制科。唐开元十九年开博学宏辞科,用来选拔学问渊博、文词卓越的人。宋南渡后,亦设有此科。至清乾隆时,因避帝讳(乾隆名宏),改称为「博学鸿辞科」。《文献通考。卷三三。选举考六》:「博学宏辞科:绍兴三年立此科。凡十二题,制、诰、诏、表、露布、檄、箴、铭、记、赞、颂、序,于内杂出六题,分为三场,每场一古一今。试人先投所业三卷,朝廷降付学士院,考其能者召试。」也作「博学宏词」、「博学宏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