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骈字类编》:舟判
唐书宗室琮传:琮三子。行远、行方、行休。始琮与二弟同死桂林。开元四年。行休请身迎柩。既至。无封树。议者谓不可复得。行休埽地布席以祈。是夜梦王乘舟。舟判为二。既而适野。见东洲中断。乃悟焉。又灵堂锁一夕茎自屈。管上有指迹。一奇二并。使卜人筮之。曰屈于文为尸出指者是也。一奇二并。三殡也。先王告之矣。乃趣其所发之,如言而一节独阙,行休号而寝。梦琮告曰:在潞南洲。明日,直殡南得之。于是以三丧归,陪葬昭陵。
《漢語大詞典》:五云体(五雲體)
亦称“ 五朵云 ”。 指 唐 韦陟 用草书署名的字体。 唐 段成式 《酉阳杂俎续集·支诺皋下》:“﹝ 韦陟 ﹞每令侍婢主尺牘,往来復章,未常自札,受意而已。词旨轻重,正合 陟 意。而书体遒利,皆有楷法, 陟 唯署名。尝自谓所书‘陟’字,如五朵云,当时人多倣效,谓之 郇公 五云体。” 宋 张淏 《云谷杂记·书后花押》:“ 唐文皇 令羣臣上奏,任用真草,惟名不得草,遂以草名为花押, 韦陟 五朵云是也。” 宋 叶梦得 《石林燕语》卷四:“ 唐 人初未有押字,但草书其名以为私记,故号花书, 韦陟 五云体是也。”亦省作“ 五云 ”。 清 袁枚 《随园诗话补遗》卷三引 梁山舟 诗:“我自无心结蛇蚓,错传 韦陟 五云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