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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斩刑
评刑
狱刑
过刑
见刑
即刑
杖刑
作刑
甫刑
腐刑
抵刑
竹刑
铸刑书
流刑
刑事
《国语辞典》:斩刑(斩刑)  拼音:zhǎn xíng
古代的一种刑罚。本以车裂为刑,后指斩首或斩腰。
《漢語大詞典》:评刑(評刑)
(1).批评刑法。《商君书·赏刑》:“所谓壹教者,博闻、辩慧、信廉、礼乐、修行、羣党、任誉、清浊,不可以富贵,不可以评刑,不可独立私议以陈其上。”
(2).判案,量刑。 唐 白居易 《薛元赏可华原县令制》:“以 元赏 前为廷尉丞,察狱评刑,颇闻敬慎。”
《漢語大詞典》:狱刑(獄刑)
犹刑罚;讼案。左传·文公六年:“ 宣子 於是乎始为国政,制事典,正法罪,辟狱刑,董逋逃。”一本作“ 刑狱 ”。吕氏春秋·季秋:“﹝季秋之月﹞乃趣狱刑,无留有罪。”汉书·刑法志:“原狱刑所以蕃若此者,礼教不立,刑法不明……狱豻不平之所致也。”
分類:刑罚讼案
《漢語大詞典》:过刑(過刑)
滥用刑罚。汉书·刑法志:“夫以 孝文 之仁, 平勃 之知,犹有过刑。”新唐书·刘洎传:“给事中 乐彦瑋 曰:‘辨之,是暴先帝过刑。’事寝。”
《韵府拾遗 青韵》:见刑(见刑)
魏志崔琰传太祖罚琰为徒隶琰虽见刑而通宾客门若市人
《漢語大詞典》:即刑
就刑。谓处死。左传·襄公十四年:“ 卫 人使 人叔仪 对,曰:‘群臣不佞,得罪於寡君。寡君不以即刑,而悼弃之,以为君忧。君不忘先君之好,辱弔群臣,又重恤之。敢拜君命之辱,重拜大貺。’”
分類:处死
《漢語大詞典》:杖刑
古代刑罚之一。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杖作为刑种始自 东汉 。 南朝 梁武帝 定鞭杖之制,杖以荆条制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 北齐 北周 ,将杖刑列为五刑之一。其后相沿直至 清 末。参见“ 五刑 ”。
《國語辭典》:五刑  拼音:wǔ xíng
古代五种轻重不等的刑法:(1)秦以前为墨、劓、剕、宫、大辟。《书经。舜典》:「汝作士,五刑有服。」汉。孔安国。传:「五刑,墨、劓、剕、宫、大辟。」(2)秦汉时为黥、劓、斩左右趾、枭首、菹其骨肉。《汉书。卷二三。刑法志》:「令曰:『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止、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3)隋唐以后为死、流、徒、杖、笞。《旧唐书。卷五○。刑法志》:「有笞、杖、徒、流、死为五刑。」(4)现行刑法分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五项。
《漢語大詞典》:作刑
制定刑律。书·吕刑:“度作刑以詰四方。”汉书·刑法志:“故制礼以崇敬,作刑以明威也。”
分類:定刑刑律
《漢語大詞典》:甫刑
(1).即尚书·吕刑。 周穆王 时有关刑罚的文告,由 吕侯 请命而颁,后因 吕侯 后代改封 甫侯 ,故《吕刑》又称《甫刑》礼记·缁衣:“《甫刑》曰:‘ 苗 民匪用命,制以刑。’” 孔颖达 疏:“ 甫侯 为 穆王 説刑,故称《甫刑》。”孝经·天子:“《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唐玄宗 注:“《甫刑》,即尚书·吕刑也。” 汉 桓宽 盐铁论·诏圣:“春秋原罪,《甫刑》制狱。”
(2).借指 周 代刑法。 汉 扬雄 《解嘲》:“甫刑靡敝, 秦 法酷烈,圣 汉 权制,而 萧何 造律,宜也。”
《國語辭典》:腐刑  拼音:fǔ xíng
古代割去男性罪犯生殖器官的刑罚。《文选。卷四一。书。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最下腐刑极矣。」唐。李善。注:「苏林曰:『宫刑腐臭,故曰腐刑。』」也称为「宫刑」。
《國語辭典》:宫刑(宮刑)  拼音:gōng xíng
男子去势、女子幽闭的刑罚,与墨、劓、剕、大辟并称五刑。《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行莫丑于辱先,诟莫大于宫刑。」也称为「腐刑」。
《漢語大詞典》:抵刑
受刑。 唐 杜牧 《朱叔明授右武卫大将军制》:“其兄 叔夜 ,以贜抵刑,不出私门,可视覆辙。” 明 冯梦龙 《智囊补·语智·郑涉》:“闻 翟行恭 抵刑,愿付尸一观。”
分類:受刑
《國語辭典》:竹刑  拼音:zhú xíng
春秋时邓析私铸的刑书,因写在竹简上,故称为「竹刑」。《左传。定公九年》:「郑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晋。杜预。注:「邓析、郑大夫,欲改郑所铸旧制,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书之于竹简,故云竹刑。」
《漢語大詞典》:铸刑书(鑄刑書)
(1). 春秋 时代 郑 晋 等国实行法治,把刑法条文铸刻在鼎上,因称。左传·昭公六年:“三月, 郑 人铸刑书。” 杜预 注:“铸刑书於鼎,以为国之常法。”
(2).借指公开颁布重刑。 清 孔尚任 《桃花扇·归山》:“俺正要省约法,画狱牢;那知他铸刑书,加炮烙。”
《國語辭典》:流刑  拼音:liú xíng
传统法中五刑的一种,指把犯人遣送到远方的刑罚。《隋书。卷二五。刑法志》:「流刑,谓论犯可死,原情可降,鞭笞各一百,髡之,投于边裔,以为兵卒。」。
《國語辭典》:刑事  拼音:xíng shì
指称行为触犯《刑法》或依其他法律应处以刑罚的法律事件,相对于民事的法律事件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