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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刑黥
古代肉刑的一种,即墨刑。在人面额刺字后用墨涂之,作受刑的标志。史记·商君列传:“刑黥太子之师傅,残伤民以骏刑,是积怨畜祸也。”
《分类字锦》:刑仁讲让(刑仁讲让)
礼记刑仁讲让示民有常
分类:功德
《漢語大詞典》:刑事案件
为追究刑事责任而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的案件。在我国,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批准逮捕和检察、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漢語大詞典》:刑事法庭
见“ 刑事审判庭 ”。
《漢語大詞典》:刑事审判庭(刑事審判庭)
亦称“ 刑事法庭 ”。省称“刑庭”。 我国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组织机构。
《國語辭典》:刑事犯  拼音:xíng shì fàn
为「行政犯」之相对概念,指具有特定法益侵害性的行为,依《刑法》或其他刑罚规定科予刑事责任的犯罪者。
《國語辭典》:刑事警察  拼音:xíng shì jǐng chá
以办理犯罪预防、侦辨重大或复杂之刑事犯罪、蒐集运用重要治安情资为主要业务的警察人员。简称为「刑警」。
《漢語大詞典》:刑事审判庭(刑事審判庭)
亦称“ 刑事法庭 ”。省称“刑庭”。 我国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组织机构。
《國語辭典》:刑事诉讼(刑事訴訟)  拼音:xíng shì sù sòng
关于刑事案件的诉讼,为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以及应如何处罚所进行的一切行为。
《漢語大詞典》:刑事诉讼法(刑事訴訟法)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法律。《中国法制报》1984.11.26:“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大多数的刑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
《國語辭典》:刑期无刑(刑期無刑)  拼音:xíng qí wú xíng
语本《书经。大禹谟》:「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刑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无刑,民协于中时,乃功懋哉。」指刑罚的目的,在于教育人遵守法律,从而达到不用刑的境地。《宋史。卷二○○。刑法志二》:「刑故而得宽,则死者滋众,非『刑期无刑』之道。」
《高级汉语词典》:行刑队  拼音:xíng xíng duì
派往对判处死刑者执行枪决的小分队
《国语辞典》:炮烙之刑  拼音:páo luò zhī xíng
古代的一种刑罚。用烧红的铁器灼烫身体。《大宋宣和遗事。元集》:「至纣无道,宠妲已,剖贤人心,置炮烙之刑。」明。陆灼《艾子后语。大言》:「履癸强余牛饮,不从,寘余炮烙之刑。」
《国语辞典》:隆刑峻法  拼音:lóng xíng jùn fǎ
刑法繁苛而严厉。《后汉书。卷三四。梁统传》:「议者以为隆刑峻法,非明王急务,施行日久,岂一朝所釐。」《晋书。卷三○。刑法志》:「以为隆刑峻法,非明王急务,不可开许。」
《国语辞典》:省刑薄敛(省刑薄敛)  拼音:shěng xíng bó liàn
减轻刑罚,薄收赋税。《东周列国志》第七七回:「勤于国政,省刑薄敛,养士训武,修复关隘。」
《国语辞典》:繁刑重敛(繁刑重敛)  拼音:fán xíng zhòng liàn
苛杂的刑罚和沉重的税赋。明。张凤翼《红拂记》第七出:「况边庭黩武连年,繁刑重敛谁不怨。」也作「繁刑重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