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國語辭典》:减刑(減刑)  拼音:jiǎn xíng
依法将原已判处确定的刑罚减轻,称为「减刑」。
《漢語大詞典》:专刑(專刑)
专擅刑罚。汉书·五行志下之上:“下专刑兹谓分威,蒙而日不得明。” 唐 高适 《奉酬北海李太守丈人夏日平阴亭》诗:“諫官莫敢议,酷吏方专刑。”
分類:专擅刑罚
《漢語大詞典》:沈族
灭族。封建时代的一种残酷刑罚。一人犯罪,全族受诛。语本《书·泰誓上》:“罪人以族。” 孔 传:“一人有罪,刑及父母兄弟妻子”。 唐 卢纶 《雪谤后书事上皇甫大夫》诗:“岂言沉族重,却觉杀身轻。”
《漢語大詞典》:百刑
各种刑罚。吕氏春秋·仲秋:“﹝仲秋之月﹞命有司申严百刑,斩杀必当,无或枉挠,枉挠不当,反受其殃。”
分類:刑罚
《漢語大詞典》:臀杖
刑罚名。用大荆条、大竹板或棍棒等抽击人的臀部。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一章第四节:“ 定州 新乐县 一教场,保丁五十人,有四十九人受臀杖(打屁股)。”参阅 宋 吴曾 能改斋漫录·辨误二
《國語辭典》:特赦  拼音:tè shè
指对于已经判刑确定的某些特定犯罪人,国家元首依法特别予以免除其刑之执行,其情节特殊者,得以其罪刑之宣告为无效。
《漢語大詞典》:流御(流禦)
古代一种刑罚。把罪人流放到边地守御。《隋书·高祖纪上》:“ 帝唐 崇山 之罚,仅可方此, 大汉 流御之刑,是亦相匹。”
《漢語大詞典》:门杖(門杖)
封建社会刑罚之一。在宫殿门前杖打大臣。 清 王士禛 《居易录谈》卷中:“﹝ 祝渊 ﹞诣 长安门 上疏论救,予门杖。旧例,门杖甚于廷杖,十死八九。” 清 俞樾 《茶香室续钞·门杖》:“世知 明 代有廷杖,罕知有门杖。”
《国语辞典》:遣刑  拼音:qiǎn xíng
放逐犯人至边远地方的刑罚。
《國語辭典》:苇杖(葦杖)  拼音:wěi zhàng
芦苇做成的鞭。《文选。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南阳苇杖,未足比其仁;颍川时雨,无以丰其泽。」
《國語辭典》:蒲鞭  拼音:pú biān
用蒲草制成的鞭子。比喻宽刑。《后汉书。卷二五。刘宽传》:「吏人有过,但用蒲鞭罚之,示辱而已。」唐。李白〈赠清漳明府侄聿〉诗:「蒲鞭挂檐枝,示耻无扑抶。」也作「鞭蒲」。
《漢語大詞典》:刑教
刑罚与教化。孔丛子·刑论:“ 仲弓 问古之刑教与今之刑教。” 汉 荀悦 《汉纪·元帝纪下》:“安平之世,则刑教并用。” 三国 魏 嵇康 《太师箴》:“刑教争驰,夭性丧真。”
分類:刑罚教化
《漢語大詞典》:科行
执行刑罚。南史·萧琛传:“时 齐明帝 用法严峻,尚书郎坐杖罚者皆即科行。”
《漢語大詞典》:髡笞
亦作“髠笞”。 古代刑罚。剃去须发,鞭打身体。后汉书·史弼传:“詔书前后切却州郡,髡笞掾史。”魏书·刘昶传:“ 灵太后 召 清河王 懌 决其事,二家女髠笞付宫,兄弟皆坐鞭刑,徙配 敦煌 为兵。”
《漢語大詞典》:内刑
(1).施于内心的刑罚。庄子·列御寇:“为外刑者,金与木也;为内刑者,动与过也。宵人之离外刑者,金木讯之;离内刑者,阴阳食之。” 郭象 注:“动而过分则性气伤於内,金木讯於外也。” 成玄英 疏:“若不止分,则内结寒暑,阴阳残食之也。”
(2).内心效法。 晋 陆云 《赠顾骠骑后》诗之二:“内刑圣敬,外崇多士。”
《漢語大詞典》:刑辱
用刑罚侮辱。汉书·五行志中之下:“时 楚 王戊 暴逆无道,刑辱 申公 ,无 吴王 谋反。” 明 沈德符 野获编·内阁·刘小鲁尚书:“每遇其行法严刻,及刑辱建言者,輒苦口规之。” 鲁迅 《且介亭杂文·病后杂谈之馀》:“自有历史以来, 中国 人是一向被同族和异族屠戮、奴隶、敲掠、刑辱,压迫下来的,非人类所能忍受的楚毒,也都身受过。”